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首席合伙人张晓荣上年末合伙人数量113人上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551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人
业务收入总额69164.46万元2025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48416.30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23821.20万元客户家数87家
审计收费总额7384.93万元
2025年上市公
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司(含 A、B股)
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上会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0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
累计赔偿限额为1.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上会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2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
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上会事务所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上会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专项核查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事务所就本次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工作要求、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上会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