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2023年审计机构的的事前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议事规则》我们作为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开展审计服务已
19年,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曙衢、郭云沛、杨智
二○二三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