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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民集团:关于健民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0100096号)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16 查看全文

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录

1、专项审计报告

2、附表

委托单位: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27-84525530附表1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100096号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民药业集团”)

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

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市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健民药业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健民药业集团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杨红青

中国注册会计师:夏希雯

中国·武汉2024年3月14日附表2关于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23年度占2023年度

占用方与上上市公司核2023年2023年度2023年期非经营性资金资金占用方用累计发生占用资金市公司的关算的会计科期初占用偿还累计末占用资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占用名称金额(不含的利息联关系目资金余额发生金额金余额

利息)(如有)

现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实际控制人及占用其附属企业

小计/////

前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实际控制人及占用其附属企业

小计/////其他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其附属企业占用

小计/////

总计/////

2023年度往2023年度

往来方与上上市公司核2023年2023年度2023年期其他关联资金来累计发生往来资金资金往来方名称市公司的关算的会计科期初往来偿还累计末往来资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往来金额(不含的利息系目资金余额发生金额金余额

利息)(如有)

控股股东、实华立集团股份有限经营性往

控股股东应收账款0.050.040.09销售商品际控制人及其公司来附属企业武汉健民新世纪大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13.01202.40215.41内部代垫款药房有限责任公司附属企业往来健民集团叶开泰国上市公司的借款及内部代药(随州)有限公其他应收款3227.9951438.2553696.38969.86附属企业垫款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上市公司的子上市公司的借款及内部代

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其他应收款12123.6542943.76334.6049300.126101.89公司及其附属附属企业垫款公司企业健民药业集团广东上市公司的

其他应收款7494.148911.36267.228578.698094.03内部代垫款福高药业有限公司附属企业武汉健民文化产业上市公司的

其他应收款20.33210.08230.41内部代垫款有限公司附属企业海南晴川健康科技上市公司的

其他应收款15444.0015176.00268.00内部代垫款有限公司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关联自然人往来其他关联方及非经营性往其附属企业来

总计///22879.17119149.89601.82127197.1015433.78//

注1、2022年12月30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给非关联方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初本公司应收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191.40万元,应收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截至

2022年12月31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往来款项为非关联方往来款项;

注2、2023年9月,本公司向北京肝胰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四惠医护有限公司”)100%的股权。2023年初本公司应收杭州华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05万元,应收杭州华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0.11万元,应收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5.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杭应收杭州华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华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的往来款项属于非关联方往来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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