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在年度审计、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监督、董事及高管履职监督等方面勤勉尽责,切实发挥专业监督作用。现将本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辛金国、杨智、郭云沛、裴蓉、许良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辛金国、杨智、郭云沛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辛金国先生担任。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3月20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
度报告、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等5项议案。
2025年4月18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
一季度报告等2项议案。
2025年7月14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2025年7月3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8月1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年10月2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
第三季度报告。
上述事项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应当由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其中对审计机构的评价意见用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续聘依据,公司董事会均予以采纳;审计委员会对内部、内控等方面的监督评价作为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对相关职能部门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加强日常工作的开展,保持与公司
1内审部门的沟通,在报告期内检查、监督公司及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控制度的
建设和执行情况,检查公司财务政策、财务状况及财务报告等情况,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等,勤勉地履行了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在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同时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公司内审部门向我们汇报了上述事项及本委员会关注的重点情况。
四、重点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公司已完成治理结构调整,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全面承接原监事会监督职能。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认真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重点开展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监督内部控制有效性、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等工作。
1.持续加强外部审计工作的沟通与监督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年审监督职责,推进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
审计前,本委员会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确定审计计划,确定人员安排及时间进度,审查审计机构进场前的准备情况,包括预审工作开展、人员学习准备情况等,重点督促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管理,检查了收入、利润等未审财务信息情况。
审计过程中,委员会通过微信、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年审项目组的沟通,持续督促审计进度,重点关注突击交易、资产交易、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检查,及时跟踪审计进展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026年3月5日下午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了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沟通会,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出席,就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财务报表审计相关及其他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与治理层责任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重点就公司资产质量、非经常性损益、应收账款、存货、经营性现金流等情况向审计项目组进行质询。
2026年3月19日本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并对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
2工作进行评价,认为中审众环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公允原则,
审计委员会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了监督、督促职责,勤勉尽责完成各项工作。
2、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内审部门密切沟通,督导公司内审工作,2025年公司组织开展了各项专项审计,包括重要子公司的年度绩效审计、重大工程项目审计,参与了公司招投标、市场监察等活动,内部审计基本覆盖公司业务关键环节,重大项目,重大资金支出等重要事项,内审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持续督促落实问题的整改,形成管理闭环。2026年3月19日公司审计监察部向本委员会提交了2025年内审工作完成情况及2026年内审工作计划,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审工作作出了评价,认为公司内审机构健全,内审部门高效开展审计工作,对确保公司规范运作、降低经营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内部控制建设及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有效监督,督促公司全面梳理、优化内控制度与业务流程,组织开展内控手册穿行测试与自评,强化关键控制与闭环管理。通过全程督导风险识别、过程管控及整改落实,公司内控有效性持续提升,为规范公司治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投资者权益提供了坚实保障。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编制了《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4、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关联交易管理,修订完善了关联交易的审批流程,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往来,2025年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53.94万元,相关金额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执行。
5、对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审查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拟继续聘任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程朝阳先生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对其职业背景、身体状况、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慎审核。经审查认为,程朝阳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资质、从业经历及职业操守均符合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相
3关监管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6、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过程进行监督,重点关注董事在职业操守、合规履职、勤勉尽责、会议参与、专业决策、风险防控及治理责任落实等方面的履职行为,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的全体董事履职评价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进行了监督。本委员会认为,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制度规定,恪守忠实与勤勉义务,审慎行使表决权、提案权及监督权,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情形,履职过程规范、尽责、有效。
综上所述,2025年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持续督导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开展内控检查与评价、跟踪问题闭环整改等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透明,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2026年,本委员会将继续按照要求,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聚焦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内外部审计监督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治理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