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9证券简称:广安爱众公告编号:2026-019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暨
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的全资子公司深圳爱众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简称“爱众资本”)为被执行人。
*涉案的金额:1.冻结、划拨爱众资本银行存款209713563.19元(其中含股权投资成本111600000.00元、合理收益94877879.73元、案件受理费
2501490.09元、案件执行费734193.37元);2.冻结、划拨爱众资本银行存款410534642.58元(其中含债权投资成本303110156.05元、合理收益
107424486.53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为
1916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004%,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0038%。公司及爱众资本正积极研判,依法申请再审,同时推进与西藏联合达成执行和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因甘肃瑞光实际股权价值、债权成本等仍需通过审计评估等方式确定,后续执行情况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甘肃瑞光就下属主要项目临夏瑞光热力诉临夏市人民政府解除行政
协议及行政赔偿一案尚处于一审诉讼审理中,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因此目前暂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行政诉讼判决结果及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对爱众资本因本次诉讼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一、本案的基本情况公司及爱众资本于2024年11月26日收到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兰州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4)甘01民初502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025年8月29日,公司收到兰州中院送达的(2024)甘01民初502号民
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一审判决后,公司不认可判决结果,并不认为爱众资本对甘肃瑞光负有收购义务。2025年9月,爱众资本依法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甘肃高院”)提起上诉。
2026年1月6日,公司收到甘肃高院送达的(2025)甘民终320号民事判决书,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二、本案的进展情况
2026年3月5日,爱众资本收到兰州中院送达的(2026)甘01执35号执
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文书,兰州中院受理西藏联合的执行申请后,裁定如下:
(一)冻结、划拨爱众资本银行存款209713563.19元(其中含股权投资成本111600000.00元、合理收益94877879.73元、案件受理费2501490.09元、案件执行费734193.37元),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其中500.00万元中未清偿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0%计算的合理收益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尚未计算。
(二)冻结、划拨爱众资本银行存款410534642.58元(其中含债权投资成本303110156.05元、合理收益107424486.53元),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其中500.00万元中未清偿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3.85%计算的合理收益;自2024年10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剩余债权投资成
本中未清偿数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7%计算的合理收益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尚未计算。
(三)银行存款不足部分,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与执行标的等值的财产。
爱众资本通过银行查询获悉其两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如下:
2账户余额冻结金额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性质账号
(元)(元)深圳爱众资中国农业银
1本管理有限行成都金融基本户228****61610000.00666793373.36
公司城支行深圳爱众资中国建设银
2本管理有限行成都益州一般户510****4119160.00666793373.36
公司支行
三、本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金额为1916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0004%,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0.0038%。
公司及爱众资本正积极研判,依法申请再审,同时推进与西藏联合达成执行和解,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因甘肃瑞光实际股权价值、债权成本等仍需通过审计评估等方式确定,后续执行情况尚具有不确定性;同时甘肃瑞光就下属主要项目临夏瑞光热力诉临夏市人民政府解除行政协议及行政赔偿一案尚处于一审诉讼审理中,判决结果尚不确定。因此目前暂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影响金额以行政诉讼判决结果及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对爱众资本因本次诉讼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7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