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四川广安爱
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公司内部控制监督与检查,财务审计沟通与跟进等工作。现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且独立董事占多数席位,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2026年3月4日至本议案提交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为:杨记军(主任委员)、张亚光(委员)、唐海涛(委员)、刘俊勇(委员)、刘辉(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为:杨记军(主任委员)、朱繁荣(委员)、张亚光(委员)、唐海涛(委员)、刘俊勇(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1—杨记军,50岁,男,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曾任西南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2021年3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朱繁荣,男,46岁,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曾任广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副科长,非公企业党建科科长、公务员科长、干部二科科长、部务委员,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现任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职工董事。
张亚光,48岁,男,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长聘副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于2021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唐海涛,45岁,男,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四川外国语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法学与社会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于2021年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2021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刘俊勇,63岁,男,汉族,中共党员,博士,曾任四川大学副教授,现任四川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2024年8月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4月27日,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审计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二)2025年4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2025年8月21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3—《2025年1-6月重要事项检查情况报告》《关于制定〈合规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2025年10月28日,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内控审计工作报告》。
三、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价,认为:信永中和在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有较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公允合理地出具财务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出良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4—公司支付给信永中和的审计费用,与股东大会决议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一致。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积极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严格按照证监会相关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和披露,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重大错报、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以及其他导致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三)公司年度报告期间的主要工作
各位委员与审计机构进行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沟通,在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履行监督、核查职能,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及时与管理层、年度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组在约定时限内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一是指导和监督了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二是审阅了公
司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三是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内部审计部门每—5—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当季度的审计内容、发现问题、整改
计划和整改情况;四是协调了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制度,对管理重点领域和主要风险控制流程,开展内控体系执行情况的内部评价和外部审计工作,通过切实有效的内控评价,促进各项制度得以有效执行。
1.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重要事项检查报告,认为公司提供
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
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不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审计委员会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据《上—6—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监督和审查职责,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切实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以忠实、勤勉的态度,恪尽职守,深入公司了解生产经营管理实情,充分发挥其在财务、风险及合规等方面的专业职能,切实履行监督与审查职责,为董事会提供更加科学、规范、专业且符合监管要求的决策
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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