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和调动公司管理层(包括党群领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
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提高企业资产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维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党群领导:包括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二)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董事会认可的其他管理层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战略引领原则。聚焦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薪
酬体系服务于公司整体战略,支撑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1—(二)坚持业绩导向原则。强化“责权利”统一,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工作业绩等考核结果挂钩,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坚持激励约束原则。严格薪酬管理程序,确保规则
公开、过程公正、结果透明,构建正向激励与刚性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坚持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构建科学合理
的薪酬结构,注重当期激励与持续发展相统一,确保薪酬水平具备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审批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管理层人员的薪酬方案,其中董事的薪酬方案需报股东会审批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批决定并向股东会说明,董事和高管的薪酬方案应予以充分披露。
在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
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五条组织和实施机构
(一)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职责
1.制订、审查公司管理层薪酬实施政策与方案;
—2—2.制定公司管理层人员绩效考核指标;
3.对经营年度中,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经营环境等外界条
件发生重大变化或受政策性因素影响,造成公司经营业绩发生较大变化的,决定是否调整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4.审查公司管理层人员的履职情况并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
(二)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承办管理层绩效考核的日常具体工作;
2.负责收集、核对绩效考核指标相关数据及资料,提交董
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三)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公司管理层薪酬的具体发放。
第三章薪酬构成和标准
第六条薪酬构成
(一)独立董事按公司《董事工作津贴管理办法》领取固定津贴。
(二)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兼职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
(三)公司管理层(除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的兼职非独立董事外,下同)实行年薪制,由基本年薪、—3—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组成(所有薪酬均为应发工资,下同),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年薪
基本年薪=年薪基值×2×薪酬分配系数。
(1)年薪基值的确定年薪基值为上年度公司除管理层以外的员工薪酬的平均值。每年由人力资源部统计核算,报董事会审批。
(2)薪酬分配系数的确定
*党委书记、董事长年度薪酬分配系数为1.1。
*总经理薪酬分配系数为1。
*其他人员薪酬分配系数为0.8。
2.绩效年薪
(1)绩效年薪=基本年薪×考核评价系数。
(2)考核评价系数根据年度考核评价得分确定,计算方式
如下表:
绩效年薪考核评价结果(S) 考核评价系数(M)
0≤S≤60 M=S/60×2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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