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岳明,作为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岳明,1973年出生,工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历任北京工业大学材料学院讲师、副教授,英国伯明翰大学访问学者、美国得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访问学者。现任北京工业大学教授、中国稀土学会理事、中国稀土学会可再生资源专委会主任委员、国际稀土永磁专业委员会委员、国际稀土标准
委员会专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稀土新材料”重点专项首席科学家,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已按要求向董事会提交《独立董事自查情况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董事会7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本人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独立董事姓名缺席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次数数数岳明77002
本人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会上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
2025年度董事会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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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次,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2025年度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在参会履职过程中,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对听取和讨论的事项积极建言献策。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出席,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本人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和事项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四)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方式审议和批准了公司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进行了监督和指导。在公司年报审计期间,审议和批准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审的工作计划,保持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期间还召开了交流沟通会议,专门讨论和研究了审计机构提出的管理建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总结和年度内控审计工作总结,并将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现场出席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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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以及年度、半年度、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主动关注外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并就相关信息及时反馈公司,与管理层沟通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年度工作会议、战略研讨会、实地考察调研等形式,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
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对重点事项开展实地调研,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公司管理层及年审会计师开展专项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202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年7月23日至24日,本人赴公司智能矿冶装备产业基地开展实地调研,旨在深入了解生产经营一线情况。调研期间,重点围绕公司的智能生产水平、业务拓展、市场布局、内控体系及战略方向进行深度考察,并就推动公司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决策咨询作用。报告期内,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指定证券部为专门部门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在保障工作条件、知情权、降低决策风险和保持独立性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公司认真做好会议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定期汇报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前召开独立董事沟通会或组织实地调研,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全面支持,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工作。
(九)履职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培训,持续提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本人参加了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十二期《北京上市公司专题培训》课程,进一步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强化独立董事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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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持续关注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包括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年度利润分配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向参股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事项、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
易等事项,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本人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2025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本人审核,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业务发展或工程建设项目需要而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类事项。
(四)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发表同意意见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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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监督落实上年度内控整改措施,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总监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类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类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该类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2024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认为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发放董事和高管薪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认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员工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从而提升公司生产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建言献策,在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和防范经营风险等方面起到了应尽的作用,充分保护了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勤勉、忠实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围绕“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岳明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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