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证券简称:宁波能源公告编号:2023-049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5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朗豪酒店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56889240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0.895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奕飞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沈琦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688924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资产证券
化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68889908 99.9995 2500 0.0005 0 0.00003、 议案名称:关于子公司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拟开展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6889240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568889908 99.9995 2500 0.0005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5.01选举顾剑波先生为56886111099.9944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余斌先生为公56886111099.9944是
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马奕飞先生为56887011099.9960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诸南虎先生为56887011099.9960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选举胡韶琦先生为56886111099.9944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6.01选举高垚先生为公56886111199.9944是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张志旺先生为56886111199.9944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3选举徐彦迪先生为56886111199.9944是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7.01选举唐军苗先生为56886111299.9944是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7.02选举夏铭隆先生为56886111199.9944是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关于为参股公298092.260025007.740000.0000
司按股权比例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01选举顾剑波先10023.1021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2选举余斌先生10023.1021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3选举马奕飞先100030.9659
生为公司第八2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4选举诸南虎先100030.9659
生为公司第八2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05选举胡韶琦先10023.1021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01选举高垚先生10033.1052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02选举张志旺先10033.1052
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6.03选举徐彦迪先10033.1052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即通过。
其中议案4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邹希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议案
5、议案6、议案7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举已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宁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莹磊、洪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