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证券简称:宁波能源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242520.SH 债券简称:GC 甬能 Y1
债券代码:243774.SH 债券简称:25 甬能 Y2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3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本次担保实际为其提供是否在前本次担保被担保人名称金额(万的担保余额期预计额是否有反元)(万元)度内担保
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8400100116.55是否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4800500是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702051.9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61.76%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签
订担保协议,为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租赁”)、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热力”)提供合计232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担保被担年度预年度预计债权人名称本月担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方方持保方计担保最高担保保金额余额保余额
股比2025总额余额(万(万元)占公司
例年9月(万元)(万元)元)最近一资产期经审负债计归母率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中国民生银宁波行股份有限
金通9200296.240.07%公司宁波分融资
46%74.4%300000250000行
租赁宁波银行股有限
份有限公司92006174.391.42%公司江北支行宁波中国工商银市热行股份有限
力有100%82.9%1500010000480000%公司宁波市限公分行司
合计315000260000/232006470.631.49%
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对金通租赁、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北支行对金通租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对宁波热力原担
保合同均已到期,此次为续签合同。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金通租赁的担保余额为100116.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3.07%;公司对宁波热力
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12%;上述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关于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5-014)、《宁波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2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宁波金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46%股份法定代表人李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6599469891U
成立时间2012-08-15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1号办公楼605注册地室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融
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太阳能发电项目开发、建
设、管理、运营、维护和转让;太阳能发电技术研发,经营范围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
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资产总额44156685355841.02
负债总额328709.94285457.38
资产净额112856.9170383.64营业收入20497932103138
净利润8534248344.12
(二)被担保人二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市热力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法定代表人邬聚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254107692Y
成立时间1997-05-27注册地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38号天宁大厦6层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电子、机械设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经营范围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2438.0631813.2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35180.2324905.91
资产净额7257.836907.37
营业收入20979.6132364.38
净利润350.46794.16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合同被担保债权人名担保担保协议签署日期金额(万担保范围保证期间人称方式
元)
1、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
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起三年,起算日按照如下方式确定:
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1、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宁波2、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外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金通中国民生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定日。连带融资银行股份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
2026.3.169200责任
租赁有限公司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则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承担保证有限宁波分行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保证人承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最后到期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公司担担保责任的范围。日。
3、对于保证人为履行本合同项下责任而向3、前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
债权人支付的任项(包括被债权人直接扣收/扣的情况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划的任何款项),按下列顺序清偿:(1)债权人实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现债权和担保权利之费用;(2)损害赔偿金;(3)
违约金;(4)复利;(5)罚息;(6)利息;(7)本金/垫款/付款。当债权人已发放的贷款逾期超过九十日时,债权人有权将前述清偿债权的顺序调整为:(1)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2)本金/垫款/付款;(3)利息;(4)复利;(5)罚息;(6)
违约金;(7)损害赔偿金。保证人知悉:发生前述情形时,债权人有权视具体情况选择是否调整清偿顺序,但并不构成债权人必须履行的义务。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
1、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
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
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的,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宁波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分债务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金通宁波银行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
连带2、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融资股份有限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2026.3.169200责任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
租赁公司江北起两年。
保证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
有限支行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和所有其他公司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
5、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心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
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3、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
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宁波中国工商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市热银行股份连带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
力有有限公司2026.3.194800责任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
限公宁波市分保证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司行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失)、因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3、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
4、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
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
5、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
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宁波热力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通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纳入公司并表范围。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需要,担保按股权比例提供,被担保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2051.9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9211.9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8840万元(均为反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1.76%、128.85%和25.08%。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