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2证券简称:宁波能源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 242520.SH 债券简称: GC甬能 Y1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2月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是否在前本次担保本次担保实际为其提供被担保人名称期预计额是否有反金额的担保余额度内担保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5000万元7800万元是否
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2000万元3489.04万元是否
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3250万元9986.93万元是否
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4000万元7198.36万元是否宁波能源集团生物质能发展有限公司5000万元0万元是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702051.9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61.76%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或“公司”)签
订担保协议,为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热电”)、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州生物质”)、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热电”)、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丰热电”)、
宁波能源集团生物质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质能发展”)提供合计
1925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上述担保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担保方被担保年度预年度预债权人名称本月担本次担本次担保保方持股比方2025计担保计最高保金额保余额余额占公例年9月总额担保余(万(万司最近一资产负(万元)额元)元)期经审计债率(万元)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徽商银行股明州份有限公司
100%37.53%3000030000500010000.23%
热电宁波鄞州支行徽商银行股明州份有限公司
生物100%80.33%150001000020007000.16%宁波鄞州支质行宁波银行股光耀份有限公司
65%71.51%300002500032508450.19%
热电余姚中心区支行浙商银行股科丰
100%47.64%4000030000份有限公司400000%
热电宁波分行生物中信银行股
质能100%19.79%1000010000份有限公司500000%发展宁波分行
合计125000105000/1925025450.59%
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中心区支行对光耀热电原担保合同已到期,此次为续签合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对明州热电、明州生物质原合同均将到期,此次亦为续签合同。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明州热电的担保余额为78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8%;公司对明州生物质的担保余额为3489.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8%;公司对光耀热电的担保余额为9986.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3%;公司对科丰热电的担保余额为
7198.3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6%;
公司对生物质能发展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0%;上述担保金额及担保余额均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年度担保预计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4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临时公告《宁波能源关于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临2025-014)、《宁波能源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5-02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一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明州热电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法定代表人邬聚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756295929R
成立时间2004-01-30
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工业园区(鄞州区姜山镇)注册资本14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肥料销售;企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5192.7237570.18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3208.0116604.02
资产净额21984.7120966.16
营业收入22387.0233457.50
净利润1016.27565.65
(二)被担保人二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明州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法定代表人邬聚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066646672M
成立时间2013-06-07
注册地宁波鄞州工业园区(鄞州区姜山镇花园村)注册资本7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以农作物秸秆、农产品加工剩余物、林业“三剩物”次
小薪材等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电站的建设、经营;电力、
经营范围热力的生产;热电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非危险固体废
物可燃烧物质及生物质燃料技术研发;副产品(肥料)销售。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项目
/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8000.6838541.51
负债总额30524.7930613.31
资产净额7475.897928.20
营业收入7137.2911182.41
净利润-462.7091.83
(三)被担保人三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光耀热电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有其37%股份;公司全资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持有其28%股份;宁波立奥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其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7.5%股份;宁波百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7.5%股
份法定代表人史兆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81747396162N
成立时间2003-05-19
注册地 浙江省余姚市黄家埠镇特色工业园区 A区注册资本7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热电的生产、供应、管理,配套灰、渣、除盐水、热水、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污泥焚烧服务,供热工程的安装、维护,能源设备维护及节能技术咨询服经营范围务。(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3011.7337166.3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23605.9229482.18
资产净额9405.817684.15
营业收入14422.4121597.90净利润1729.11605.81
(四)被担保人四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宁波科丰燃机热电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法定代表人何水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532786568
成立时间2003-10-08注册地浙江省宁波高新区剑兰路1361号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蒸汽热量、电力电量、热水、冷水(不含饮用水)的生
经营范围产、销售,生产后煤渣处理;供热、供电相关的信息咨询、技术服务;管网维护。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1229.9534747.79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14879.3318117.85
资产净额16350.6216629.94
营业收入17048.7134591.02
净利润-279.32353.25
(五)被担保人五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宁波能源集团生物质能发展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有其100%股份法定代表人任学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12MA7M7QWB2K
成立时间2022-04-25注册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彩虹北路58号6-26室注册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供冷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经营范围装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成型燃料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林业产品销售;企业管理;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4024.824568.87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796.411465.31
资产净额3228.413103.56
营业收入10020.3212217.53
净利润124.86227.57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合被担担保协议担保方债权人名称同金额担保范围保证期间保人签署日期式(万元)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
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三年。
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
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
徽商银行股份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明州连带责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有限公司宁波2026.2.95000三年。
热电任保证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
鄞州支行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
4、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
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
本合同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
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三年。
明州徽商银行股份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连带责
生物有限公司宁波2026.2.92000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任保证
质鄞州支行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三年。
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形成或发生的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债权人的任何其他债权,4、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
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宁波银行股份本合同担保的范围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和相应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光耀连带责
有限公司余姚2026.2.113250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两年。
热电任保证
中心区支行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4、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
5、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心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务)
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
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满之日起三年。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2、银行承兑汇票、进口开证、保函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浙商银行股份
科丰连带责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有限公司宁波2026.2.274000
热电任保证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分行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三年。
自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4、应收款保兑业务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因履行保兑义务垫款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5、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6、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
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
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
生物中信银行股份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连带责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质能有限公司宁波2026.2.285000届满之日。
任保证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
发展分行3、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债权人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
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届满之日。
4、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债权人按保函实际履行担
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5、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
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6、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债权人实
际支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明州热电、明州生物质、科丰热电、生物质能发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耀热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担保系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必要担保,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经营实际需求和整体发展需要,担保按股权比例提供,被担保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2051.9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59211.9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8840万元(均为反担保),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母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161.76%、128.85%和25.08%。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