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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而浦:惠而浦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泽莹)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10 00:00 查看全文

惠而浦 --%

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泽莹)

本人作为惠而浦(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泽莹,1965年11月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华云集团CF0、兴铁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7年1月起任北京壹馨联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深财务顾问。现任护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山东旭锐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合规委员会主席和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

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合规委员会主席。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和2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本人充分发挥会计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与会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认真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重点关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启动会、中期沟通会以及审计报告定稿会,就审计重点、审计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深入交流,积极协调公司各部门配合外部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对审计报告中的关键数据和结论进行审慎核查,保障了审计报告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议案和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进行了审核,重点关注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奖励薪酬分配符合公司规定,对相关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董事会合规委员会主席,本人积极与公司法务、业务及管理层沟通,结合行业监管动态与公司实际运营状况,提出针对性审计内容及范围的建议;围绕公司战略目标,推进合规管理体系的完善与落地,督促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认识内控风险点,规范合规行为,降低利益输送,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视情况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司舆情等有关公司重大事件和政策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并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运营、内部控制、财务、业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本人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积极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相关安排、审计进程及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六)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全程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年报、半年报及三季报业绩说明会,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听取公司重大事项、经营状况和战略规划、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持续关注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基于自身专业知识体系,为公司发展献策献力。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主动沟通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使本人能够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动态。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充分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

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大力支持。

(八)参加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证监局和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规范履职培训;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2025年第5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本人十分关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监管指引,深入学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自身履职行为符合监管要求,提升履职水平。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拟签署商业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以现金方式购买资产解决同业竞争、拟签署品牌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全球供应协议>有关元器件采购的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特别是其必要性、客观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方面,认为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业务所必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进行了回避。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发表同意意见,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补选独立董事以及董监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在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事项上,本人认真审核补选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岗位要求和任职资格,认为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的情形,经事前审查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能够与绩效、能力挂钩,披露的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计提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发表同意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始终秉持诚信与勤勉的职业精神,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利用会计专业的知识背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了一些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使命,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以谨慎、认真、勤勉的态度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前行,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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