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建文-已离任)
作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由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自2025年6月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廖建文,男,1967年6月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战略创新与创业管理实践教授,长江创新研究中心学术主任,京东集团首席战略官。2020年11月16日至2025年6月3日任浙文互联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所审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出席股东会出席董事会情况独立董情况事应参加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出席次数次数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廖建文44300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召集人,并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并对各项议案审慎研究讨论,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和交流,听取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定期报告进行探讨和交流,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股东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关注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意见。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不定期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与便利,定期汇报日常经营情况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客观、独立地判断,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三)提名董事任职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通过审核候选人的简历及任职资格,认为其具备担任相关职务的任职资格和能力,选举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事项。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均按有关规定执行,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地区发展水平等情况,有利于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且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任职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人因任期届满已离任,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所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期望公司能够规范运作、稳健经营,以优良业绩回馈广大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