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春燕)
作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及重大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由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2025年7月14日起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郑春燕,女,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浙江大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浙江大学本科生院教研处处长、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院长。2025年7月14日起至今任浙文互联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会。作为独立董事,
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所审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任职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会出席董事会情况独立董情况事应参加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出席次数次数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郑春燕33300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并对各项议案审慎研究讨论,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表决,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和交流,听取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定期报告进行探讨和交流,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股东会等多种方式积极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关注了解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和意见。
(五)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除参加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外,通过电话沟通、网络会议、电子邮件等多种途径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沟通,通过查阅资料、听取经理层的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布局、发展战略、公司治理等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定期汇报日常经营情况与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上述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二)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任职期内,公司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任职期内,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重大决策的讨论与制定,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专业建议和建设性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2026年度,本人将持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