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录
1、专项审计报告
2、附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9710_A02号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编号为安永华明
(2024)审字第70019710_A0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除了对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执行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2023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19710_A02号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孙芳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乐中国北京2024年3月21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