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有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张鸣林先生、李耀忠先生、孙积禄先生,任职时间均为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公司各位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了《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对其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严格、全面的自查。经公司董事会评估,各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均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0集团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