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9证券简称: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6-02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主要情况
交易目的□获取投资收益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
□其他:____
交易品种公司产品:聚乙烯、聚丙烯、苯乙烯、纯苯、甲醇的相关品种交易金额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
上限润的50%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价值资产的50%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借贷资金□其他:___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操作、流动性、技术等风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及必要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的日
常经营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为原则,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烯烃及下游聚烯烃产品的生产、销售,烯烃产能规模位居行业前列。近年来,国际局势变乱交织,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经济承压前行,烯烃行业面临产能持续扩张、供需结构调整、价格波动加剧等多重挑战,聚烯烃产品价格受宏观经济、供需关系、国际原油价格等因素影响较大,原材料煤炭价格的波动也进一步加剧了公司盈利的不确定性。公司利用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工具防范价格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增长,具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必要性。
(二)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在手合约任意时点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公司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工具:期货及衍生品。
2、交易品种:公司产品聚乙烯、聚丙烯、苯乙烯、纯苯、甲醇的相关品种。
3、交易场所:境内的场内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合规且满足套期保值业务条件的期货交易所。
4、交易操作主体: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
料有限公司(由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宁夏煤基新材料
科技有限公司(由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五)交易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商品套期保值计划获批为止,且持仓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实货合同规定期限。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六)授权实施主体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煤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并授权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煤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及原材料在规定额度范围和额度有效期限内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套期保值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套期保值为原则,以降低现货风险敞口为目的,严禁期货投机交易,主要是为有效规避商品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行情变
动幅度远超现货价格变动幅度,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将可能导致衍生品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流动性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市场价
格波动过于激烈时,可能发生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产生的损失。
4、技术风险: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导致意外
损失发生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标和原则、组织体系和授权、业务开展要
求、日常管理等相关内容。
2、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纳入集团年度全面预算,
每年度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实际需求,确定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等相关指标的年度预算,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3、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应强化内控执行,严格合规管理,规范开展授权审批、交易操作、资金使用。交易品种应当与主业经营密切相关,不得超越规定的经营范围。交易工具应当规则清晰、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最大损失可控。
4、控股子公司应提升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人员业务能力,配备充足具有
3年以上从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经验、专职专业的交易、研究和风控人员,
健全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风控机制和信息化系统。
5、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应对保证金等资金账户实行专门管理,规范资金划拨和使用程序,加强日常监控,动态开展资金风险评估和压力测试。严格履行保证金追加审批程序,对于未经批准的操作方案,不得拨付资金。不得以个人账户(或个人名义)开展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
6、控股子公司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应优化交易环境,建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信息系统,覆盖业务全流程,嵌入内控制度要求,实现“现期一体”管理,具备套保策略审批、交易信息记录、风险指标监测、超限额或违规交易预警等功能,对所有业务进行监控,实现在线实时监测和预警。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可以充分利用金融工具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及其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实现企业稳健发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资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相关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是□否适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是□否
五、备查文件
1.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特此公告。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