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提名人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以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同意推举张成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页无正文,为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淑萍潘立生沈泽江李柏
2023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