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职。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和上市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修订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定的监事会职责。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杨璐独立董事、胡继晔
独立董事和杜云辉董事组成,杨璐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2025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同日公司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王晓锦独立董事、杜云辉董事和张粒子独立董事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晓锦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上述董事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26项议案,具
体如下:
1(一)2025年3月24日召开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对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2025年计划预算方案》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议听取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二)2025年4月21日召开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三)2025年7月28日召开年度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2025年8月25日召开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租赁番禺电力科技园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对南方电网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2(五)2025年9月26日召开年度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南网工融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2025年10月27日召开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议听取了公司2025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七)2025年12月1日召开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于确认肇庆浪江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茂名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九届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慎研究,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对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指导内部审计工
3作开展,听取了4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审计项目
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对相关工作提出指导建议,推动内部审计工作提升质量。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机制保持有效运转,能够独立客观地进行监督评价。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会计政策和估计重大错误或不合理性。
(四)审阅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关联交易相关议案,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具有合理性,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六)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履职,合法合规开展决策,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信息。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4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相关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协调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确保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了相应职责。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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