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现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基本情况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由2024年2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产生,委员会由陈均平女士、李凤明先生和伏军先生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陈均平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前述委员均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工作。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5年1月10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第一次会议。一是审议通过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二是审阅通过了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项目安排意见。
(二)2025年1月17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第二次会议。一是审核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前的公司会计报表,认为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同意提交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二是听取了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情况汇报。
(三)2025年2月25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北京开滦宾馆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一是听取了公司总经理关于2024年度经营状况汇报;二是听取了注册会计师关于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展汇报。
(四)2025年3月14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第四次会议。一是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
控审计报告,与会委员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报告总体上比较客观,符合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是审议了公司
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三是审议了注册会计师审计
后的2024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四是听取了注册会计师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总结报告;五是对注册会
计师从事2024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评价,通过审议,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一致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总结报告客观、全面;在审计
履职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六是听取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七是审议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一致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审计费用合理,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八是听取并通过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九是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公允,一致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5年4月11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
了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25年一季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规定。
(六)2025年8月14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开了第六次会议。一是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是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并修订其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修订工作细则后,与公司章程保持一致,同时能够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有效运作提供指导和参考,一致同意修改该细则;三是审议公司修订的4项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四是审议公司2025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认为公司制定的方案能够发挥内部控制评价的自我监督功能,确保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同意按照该方案实施内控评价工作。
(七)2025年10月16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在公司四层会议室召
开了第七次会议。一是审议公司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2025年第三季
度财务报告,认为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相关规定。二是审核通过了《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修订稿,公司监事会取消后,反舞弊监督指导职能并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原文件牵头部门、举报信箱、电话等进行了修订;三是审核通过了《公司内部审计准则实施细则》修订稿。
三、审计与风险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中喜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度年审计工作期间,能够严格遵循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该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收费合理。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年审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及中期财务报告,并发表了意见。在中喜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报告期内对公司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提前进行了审议,为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客观提供指导意见。
(三)指导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并认真审阅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提出了公司内部审计应重点关注的内容;对公司制定或修订的《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和《公司反舞弊暂行规定》等制度进行了提前审核把关,发表审核意见。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审议了《公司2025年度内控评价工作方案》,认为公司制定的方案能够发挥内部控制评价的自我监督功能,确保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设计与执行的有效性,同意按照该方案实施内控评价工作。年度内指导内控实施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配套指引,开展内控测试,汇总、整理内部控制缺陷,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制定内控缺陷整改方案,建立与公司管理模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使之得到有效执行。
(五)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指导公司落实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要求,审议了公司关于修订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以内部控制体系为基础,坚持防控风险、提升管理的工作导向,强化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按要求实施了风险信息收集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风险管理流程明确,风险管控措施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并有效运行,重要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为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合理保障。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恪尽职守,严
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稳步提升。
2026年,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将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开滦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陈均平、李凤明、伏军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