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0证券简称:唐山港公告编号:临2025-035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
总投资费用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
*投资金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由“不超过54亿元”调整为“不超过60亿元”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调整总投资费用事项已经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简称5152项目),新建2个30万吨级散货泊位及配套设施,年设计通过能力为2560万吨,项目估算总投资不超过54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的公告》及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收到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4〕57号),核准批复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
494985.2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1站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项目获得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二、总投资费用调整情况
公司按程序逐步推进5152项目前期工作,由于码头主体工程、生产辅助建筑物、装卸工艺设备购置、供电照明及控制系统等内容的调整,造成工程部分费用增加,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取得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冀交函审批〔2024〕128号),初设批复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24112.83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项目估算总投资。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国家及地方环保政策要求持续趋严,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取得生态环境部出具《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25〕62号),批复中明确要求5152项目建设封闭式条形仓实现堆场全封闭,以有效控制粉尘污染物排放,减少物料扬尘对大气的污染。为了满足环评批复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具备投产运营的条件,公司需变更初步设计,将工程东侧3个堆取料坝基(6条堆场)由露天堆场调整为封闭堆场,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3座条形仓及仓内供电照明、控制系统和相应的环保配套设施等内容,取消原初步设计露天堆场四周的防风抑尘网。根据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于2025年8月12日作出的《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初步设计变更的批复》,初步设计变更后的项目总投资概算为589992.76万元。因此,为确保5152项目合法合规建设,公司拟调整项目总投资费用由“不超过54亿元”为“不超过60亿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后续在不超过3亿元的额度内对上述项目总投资费用进行调整。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八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唐山港京唐港区51号、52号散货泊位工程总投资费用调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总投资费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项目总投资费用是为了满足环评批复要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和具备投产运营的条件,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统筹做好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五、风险分析
该项目是公司基于国内外市场环境、相关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公司现有泊位吞
吐能力、经营效率和效益水平等因素,进行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和选择。截至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司正在推进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招标工作,如果未来项目实施过程中原有条件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项目的建设计划和实施过程将可能受到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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