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1证券简称:晋控煤业公告编号:2026-031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原董事张志辉先生同时担任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秦港股份”)董事所致,该项交易于公司日常业务中进行,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朝晖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2026年第1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经审慎核查,公司202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原董事张志辉先生同为秦港股份董事所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3、公司审计委员会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购销、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78609.65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张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张志辉先生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8月5日期间担任公司董事。鉴于张志辉先生同时担任秦港股份董事、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自2026年6月26日起,晋控煤业与秦港股份构成关联方,秦港股份构成公司关联法人。公司与秦港股份(包含下属子、分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602389.93万元,相比预计总额
578609.65万元将调增金额23780.2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交易内容2025年实际2026年1-6月2026年全年预计关联方发生额发生额发生额委托秦港股份港口
采购服务秦港股份装卸、堆存煤炭等227503825.4076222606.63237762388.5有关港口作业唐山曹妃甸煤炭关联租赁港务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40366.9720183.4840366.97(资产租入)(秦港股份控股子公司)
合计227544192.3776242790.11237802755.47注:1、2026年1-6月发生额未经审计。
2、本次关联交易新增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及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滨路35号
成立日期:2008年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张志辉
注册资本:558741.2万元
主营业务:港口经营
近3年秦港股份主要财务指标为:
单位:元年度总资产归母净资产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
2023年28026106959.7718423519428.297054883834.361531202403.96
2024年27880013639.4819329265694.286865375581.391564897805.73
2025年27790249150.9920431082674.676985609647.911606251547.62
2026年3月27740770604.6720733394964.111674250859.51427703505.29
(二)关联关系
2026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张志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张志辉先生于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8月5日期间担任公司董事。鉴于张志辉先生同时担任秦港股份董事、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相关规定,自2026年6月26日起,晋控煤业与秦港股份构成关联方,双方发生的港口作业服务等构成关联交易。三、定价政策及依据本次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按国家规定及秦港股份统一对外公示
的收费标准执行,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市场公平的原则,以协议、合同形式进行的,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与秦港股份的交易,在签署有关协议时,双方遵循公平市场价格的原则,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进行了保护;不会对秦港股份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晋能控股山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