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02证券简称:晋亿实业公告编号:临2026-010号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泉州晋亿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晋亿”)100%股权转让给泉州康和盛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康和盛”),交易金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泉州晋亿的股权,泉州晋亿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泉州晋亿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的情形,该公司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后方为完成,本次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泉州康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交易金额为5500万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出售□放弃优先受让权□放弃优先认购权
交易事项(可多选)□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选)
交易标的名称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是□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500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账面成本2459.26万元交易价格与账面值相
123.64%
比的溢价情况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支付安排之日起30日内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
□是□否款
(二)简要说明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对应交易金额(万序号交易买方名称
额元)泉州康和盛新材料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
15500
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法人/组织名称泉州康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03MAEXYYLY2X
成立日期2025/09/29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1089号光明城东区3幢306注册地址室主要办公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泰路129号法定代表人曾小英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一般项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门窗制造加工;门
窗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医主营业务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医护人
员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福建省广盛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持有80%股权;泉州创联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
交易对方或相关主体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披露主要财务数据的主体名福建省广盛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称
□交易对方自身
相关主体与交易对方的关系□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具体为
2025年度/2026年1-3月/项目2025年12月31日(未2026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经审计)资产总额6809.807969.25
负债总额4596.645672.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213.162296.36
营业收入6266.152198.17
营业利润164.9684.47
净利润189.0783.20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4、交易标的具体信息
(1)交易标的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155959679X7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
□是□否子公司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
□是□否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是否存在为拟出表控股子公担保:□是□否□不适用
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委托其理财:□是□否□不适用以及该拟出表控股子公司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是□否□不适用用上市公司资金
成立日期2010/08/18注册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578号主要办公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玉埕村埕边1578号法定代表人蔡晋彰注册资本3850万元人民币
批发零售五金、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运
输代理(不含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自营和代理各
主营业务项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所属行业 F51 批发业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850万元100%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
1泉州康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850万元100%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标的资产名称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100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
□是□否
计机构2026年1-3月/
2025年度/项目2026年3月31日(未
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3707.762818.38
负债总额91.12159.11
净资产3616.642459.26
营业收入645.39125.84
净利润69.86-7.37
2025年3月,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2月28日
的泉州晋亿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6年3月,泉州晋亿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人民币
减至385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6]125号),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泉州晋亿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6年2月28日)的评估价值为54094769.61元,与账面价24537898.35元相比,评估增值
29556871.26元,增值率为120.45%。
经交易双方协商,参照评估值,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确定为5500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1)标的资产
标的资产名称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500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评估/估值基准日2026/02/28
采用评估/估值结果□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单选)□其他,具体为:
评估/估值价值:_5409.48___(万元)
最终评估/估值结论
评估/估值增值率:_120.45___%
评估/估值机构名称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由于泉州晋亿各项资产、负债能够根据会计政策、企业经营等情况合理加以识别,评估中有条件针对各项资产、负债的特点选择适当、具体的评估方法,并具备实施这些评估方法的操作条件,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泉州晋亿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定价参照评估值,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购买、出售资产协议的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转让方: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泉州康和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2、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将持有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5500万元人民币转
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该股权。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将转让费5500万元人民币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保证
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乙方承认泉州晋亿物流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股权转让的费用负担
股权转让相关税费,由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5、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协议,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6、争议的解决
1)与本协议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7、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经转让双方签字后生效。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查,认为付款方具备本次交易款项的支付能力,不存在该等款项收回的或有风险。
六、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泉州晋亿100%股权,是结合自身战略规划和业务
发展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会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等情况。
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泉州晋亿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对公司损益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尚需相关方按照协议约定办理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后方为完成,本次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