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持股5%以上股东王文辉先生提名及提出增加相关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关于选举王文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王文辉先生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
备的能力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选举王文辉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罗琦池昭梅吕智赵峰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