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9/11/12层
电话:021-20511000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目录
声明事项..................................................3
一、《审核问询函》一、关于问询问题/1.关于交易目的与交易方案...................5
二、《审核问询函》一、关于问询问题/2.关于标的公司合规性........................32
三、《审核问询函》一、关于问询问题/3.关于标的公司业务.........................56
6-4-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致: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柳钢股份”)的委托,并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作为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于2026年6月26日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
现本所根据上交所《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6〕5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就需本所发表意见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构成对《法律意见书》的补充说明,对于法律意见书中未发生变化的内容,本所律师将不再进行重复披露。
6-4-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
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对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且与本次交
易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该等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并评价该等数据、结论的适当资格。
三、本所律师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涉及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判断,最终依
赖于交易方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明,在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前,委托人及相关交易方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陈述与说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资料为副本、复印件者,其内容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提交给本所的各项文件的签署人均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签署行为已获得恰当、有效的授权。在调查过程中,对于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的文件,本所律师已对该等文件的原件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对于与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依赖有关政府部门、上市公司或其他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相关专业机构的报告发表法律意见。
四、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五、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基于上述,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6-4-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正文
一、《审核问询函》一、关于问询问题/1.关于交易目的与交易方案
根据重组报告书:(1)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标的公司44.77%股权,并通过临港壹号间接持有标的公司0.33%的股权,另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取得柳钢集团持有的标的公司44.52%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召集权等股东权利;(2)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柳钢集团购买其持有
的标的公司13%股权,交易目的包括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力;(3)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柳钢集团严格履行公开承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重要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预计能够取得广西钢铁绝对控股地位,广西钢铁无需表决权委托即可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同业竞争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相关承诺事项将得到切实履行;(4)2024年,因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需要,上市公司引入临港壹号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相关事项于2026年3月完成,上市公司为临港壹号的有限合伙人。
请公司披露:(1)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之间相关表决权委托的背景及详细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表决权委托如何处理;(2)当前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安排,本次交易仅购买标的公司13%股权的原因,通过本次交易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力的具体体现;(3)当前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
竞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同业竞争问题是否彻底解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前期公告承诺的具体内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交易完成后相关承诺是否履行完毕;(4)临港壹号合伙人情况,增资标的公司的背景、过程,增资事项从筹划到完成时间跨度较长的原因,上市公司作为临港壹号合伙人参与相关增资的原因,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关联。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之间相关表决权委托的背景及详细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表决权委托如何处理
6-4-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柳钢股份与柳钢集团针对广西钢铁的表决权委托安排,系为解决双方潜在同业竞争问题而设立的过渡性治理机制。2019年柳钢股份首次参股广西钢铁后,因防城港钢铁基地投产将形成同业竞争,柳钢集团出具专项承诺明确解决路径;
2020年上市公司通过增资持股比例上升至45.83%并取得柳钢集团所持45.58%
股权的表决权委托,合计表决权达91.41%,将广西钢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业竞争问题随之解决。就表决权委托事项,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先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2020年版)、《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
议》(2025年版),对委托周期(5年一续)、委托权利范围(表决权、提案提名权、召集权等)、排他性及不可撤销约束、股权变动情形下的效力等核心条款
作出完整约定,2025年版已将委托期限续期至2030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将升至58.11%,自有持股已超过绝对控股线,表决权委托的历史使命基本完成,但根据现行有效协议,委托安排将继续执行。
(一)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之间相关表决权委托的背景及详细约定
1.表决权委托的背景
2019年10月,柳钢股份首次增资广西钢铁,增资后柳钢股份持有广西钢铁
27.78%股权,柳钢集团持有广西钢铁60.77%股权,广西钢铁为柳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彼时,广西钢铁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建成2030冷轧钢带生产线,尚未整体建成投产,但其规划的主要产品为棒材、线材、热轧板带和冷轧钢带,与柳钢股份产品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投产后,将与柳钢股份形成同业竞争。
基于此,为妥善解决广西钢铁与柳钢股份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发生新的同业竞争等事宜,控股股东柳钢集团出具了《关于解决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以下简称“《承诺》”),承诺:
“1、本公司将继续积极推动广西钢铁完善资产规范性和合规性条件,使其资产和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注入上市公司不存在障碍。2、在广西钢铁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全部竣工并验收完成后五年内,柳钢股份认为必要时,由柳钢股份通过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方式,有权一次或多次优先向柳钢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广西钢铁股权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广西钢铁的全部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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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上述期限内,广西钢铁剩余股权注入柳钢股份前,若广西钢铁从任何第三
方获得与柳钢股份主营业务存在实质性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商业机会,应及时通知柳钢股份,在征得柳钢股份及第三方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商业机会让渡给柳钢股份。4、若在上述期限内,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柳钢股份未能依法提出收购广西钢铁剩余股权,或柳钢股份收购广西钢铁剩余股权事项未获得柳钢股份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或未通过监管机构审核的,柳钢集团将采取委托经营、向第三方出售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解决柳钢股份与广西钢铁同业竞争问题。上述承诺于出具之日后生效,且一经生效不可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内容而给柳钢股份造成损失,由柳钢集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19年12月,柳钢集团出具《关于进一步明确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承诺的说明》(以下简称“《进一步承诺》”),就《承诺》作出进一步说明:“1、本次增资完成后,柳钢股份成为广西钢铁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股东,本公司将配合柳钢股份完成对广西钢铁董事会改选、管理层调整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工作。2、进一步明确《承诺函》中同业竞争解决期限为在广西钢铁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全部竣工并验收完成后五年内(预计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将于2021年1月全部竣工并验收完成,即承诺期限不晚于
2026年1月)。3、在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而作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任何期限内,本公司继续承诺不会利用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从事任何有损于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并将充分尊重和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不会并防止和避免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从事或参与从
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和业务,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从事侵占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之商业机会等有损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4、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配合所控股上市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为履行前述同业竞争承诺,2020年11月,上市公司通过货币资金再次增资广西钢铁。此次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广西钢铁45.83%股权,并通过表决权委托取得柳钢集团所持广西钢铁45.58%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合计表决权比例为91.41%,实现对广西钢铁的控制及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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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方式,柳钢股份将广西钢铁纳入合并范围,前述同业竞争问题得到解决。柳钢股份通过增资及表决权委托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对广西钢铁的控制及并表,主要系为使上市公司通过尽可能少的资金获取对广西钢铁的控制权,减轻上市公司的资金压力,增加上市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盈利能力,控制收购风险和收购成本。表决权委托本质上是柳钢集团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过渡性安排。
2.表决权委托的详细约定柳钢股份与控股股东柳钢集团就广西钢铁表决权委托事项,先后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2020年版)、《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
议》(2025年版),表决权委托的具体约定如下:
(1)表决权委托的效力和委托期限2020年8月24日,柳钢股份与柳钢集团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2020年版),委托期限以5年为一个周期。每一个委托周期到期后,受托人(柳钢股份,下同)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续期,但应在每个委托周期到期前30天书面通知委托人(柳钢集团,下同)。
自《表决权委托协议》(2020年版)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受托人不得解除本协议;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2个月后且在委托期限内,受托人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委托人。
(2)委托权利
1)在《表决权委托协议》(2020年版)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委托人无条件
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标的股权的如下权利,且该等委托具有唯一性及排他性:
*召集、召开和出席股东会;
*提案、提名权,提交包括但不限于提名或推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在内的全部股东提议或议案;
*受托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所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广西钢铁章程需要股东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6-4-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法律法规或广西钢铁章程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在广西钢铁章程经修改后而规定的任何其他的股东表决权)。
2)双方确认,若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减持委托股权(无论该等减持是由委托人主动或被动原因造成),则针对委托人持有的剩余委托股权仍然按前述约定由受托人行使投票表决权。若委托人在委托期限内因广西钢铁实施转增或在本协议生效后委托人因其增持、受让、划转、受赠等方式增加持有了广西钢铁的股权,则前述新增的股权(该等新增股权亦同等归类于“委托股权”)的表决权也随之全部委托给受托人行使。
3)在委托期限内,委托人不得再就委托股权行使投票表决权,亦不得委托
除受托人之外的任何其他方行使委托股权的投票表决权。委托人不得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而撤销本协议所述委托事项,或其他方式排除受托人行使本协议所述投票表决权,或对受托人行使投票表决权设置、产生任何障碍或不利影响。若委托人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撤销表决权委托,自行行使委托股权的表决权或委托除受托人外的任何其他方行使表决权,该等行使表决权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该等行使表决权的行为无效。
(3)《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对于《表决权委托协议》(2020年版)的内容增加约定“8、委托人同意和确认,在不损害柳钢集团利益下,委托期期间委托人提名的董事在广西钢铁董事会上遵循受托人提名董事的意见进行表决”。
(4)《表决权委托协议》(2025年版)主要内容2025年8月20日,柳钢股份(乙方)与柳钢集团(甲方)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2025年版),主要内容如下:“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原协议第五条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期限续期5年,续期后的委托期限自原协议上一周期届满次日起算,共计5年。2.本次续期为原协议委托期限的延续,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原协议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对甲乙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就广西钢铁表决权委托事项签署的系列协议约定清晰、已对表决权委托的生效条件、委托周期与续期规则、委托权利范围、
6-4-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股权变动情形下的委托效力、排他性及不可撤销约束等核心事项作出完整约定。
2025年签署的续期协议仅对委托期限予以5年延续,原协议及补充协议项下其
他权利义务条款均保持不变、持续有效。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表决权委托如何处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广西钢铁股权比例提升至58.11%,自有持股已超过绝对控股线,不再依赖表决权委托即可实现对广西钢铁的控制和并表。
表决权委托作为解决同业竞争的过渡性安排,其历史使命已基本完成。但根据现行有效的《表决权委托协议》(2025年版),委托期限已续期至2030年,根据上市公司及柳钢集团规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将继续执行。
二、当前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安排,本次交易仅购买
标的公司13%股权的原因,通过本次交易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力的具体体现当前,柳钢股份已建立覆盖生产、销售、财务全链条的一体化经营管理体系,并依托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机制实现对广西钢铁的有效管控,日常运营统一调度、重大事项决策均处于上市公司主导之下。
本次交易仅收购广西钢铁13%股权,系上市公司综合多重约束条件审慎论证的结果:1、武钢集团所持标的股权存在转让限制,无法对外转让;2、临港壹号基于长期战略投资定位选择继续持股,不参与本次交易;3、若全额收购剩余股权将导致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比例不足,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同时13%的收购规模与上市公司资金承载能力相匹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计持有广西钢铁股权比例将提升至58.11%,无需依赖表决权委托可实现对于标的公司控制,对标的公司控制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得到实质性增强。
(一)当前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安排
1.经营管理安排目前,柳钢股份已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对广西钢铁实行统一的经营管理,以柳州钢铁基地为中心,建立覆盖防城港钢铁基地的信息系统,在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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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上统一构建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集中管理模式,建立产购销一体化机制,实现铁前、钢后的统一协调管理与统一考核监督。
生产方面,双方已实现生产系统的统一管理,共用同一套生产制造执行系统(MES),内部设置不同权限。上市公司根据市场需求与产能情况动态调整生产计划,统一调配生产安排。例如,对于板材产品,上市公司可根据订单规格与交付要求,灵活安排柳州 2800mm 中厚板产线与广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产线的生产任务,实现产能互补与资源优化配置。
销售方面,上市公司设置销售中心统一进行销售管理,产品的定价策略与市场开拓由上市公司统一负责,提升了整体市场响应速度与品牌影响力。
资金财务方面,广西钢铁的资金收支严格执行上市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年度预算、融资活动等均按上市公司内控制度执行。双方严格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核算口径,全面预算管理与财务分析工作在上市公司财务部门的组织下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柳钢股份作为广西钢铁的控股股东,已建立完善的对子公司控管理体系,对广西钢铁的生产经营、财务资金及内部控制实施了有效管控。
2.重大事项决策机制
广西钢铁的重大事项决策由股东会与董事会分层行使,上市公司在两个层面均处于主导地位。
股东会层面。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其中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等特别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广西钢铁44.77%股权、通过临港壹号间接持有广西钢铁0.33%股权,合计持有广西钢铁45.11%股权;受托行使柳钢集团所持44.52%股权对应表决权,合计表决权比例达89.29%,远超三分之二的特别决议门槛,可独立主导股东会全部决策事项。
董事会层面。广西钢铁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6名由柳钢股份推荐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占绝对多数。根据章程,董事会会议须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半数以上同意,特别决议(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
6-4-1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立、章程修改等)须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上市公司推荐的6名董事可全面主导董事会的经营决策。
综上所述,柳钢股份作为广西钢铁的控股股东,在日常经营管理与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均能够对广西钢铁实施有效控制。
(二)本次交易仅购买标的公司13%股权的原因
1.广西钢铁其他少数股东武钢集团所持股权存在转让限制,柳钢股份无法
向其购买根据《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协议》第3.5条约定,“经国资监管机构审批后,在重组后公司(广西钢铁)依照约定履行完毕全部还款义务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武钢集团)将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广西钢铁)的所有股权无偿划转给乙方(柳钢集团)。在甲方(武钢集团)向乙方无偿划转标的公司股权之日前,甲方(武钢集团)承诺放弃作为标的公司(广西钢铁)股东所享有的选择和监督管理者的权利、优先受让股权和认购新增股权的权利以及利润分配请求权、
并在股东会表决时遵循乙方(柳钢集团)意见进行表决(存在违规或损害宝武集团利益的情形除外);甲方(武钢集团)承诺同意标的公司(广西钢铁)将所有
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除向乙方(柳钢集团)无偿划转标的公司(广西钢铁)股权外,甲方(武钢集团)不得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导致所持有的标的公司(广西钢铁)股权存在瑕疵方式处置股权。”因此,武钢集团所持广西钢铁股权的处置路径为向柳钢集团无偿划转,不得通过协议转让等其他方式向包括柳钢股份在内的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柳钢股份无法直接向武钢集团购买其持有的广西钢铁股权。
2.临港壹号基于战略投资定位拟长期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不参与本次交易
临港壹号不参与本次交易,系基于其战略投资定位与长期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的发展规划综合考量。作为聚焦实体产业赛道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临港壹号看好广西钢铁的产业成长空间与长期发展价值。对广西钢铁的增资入股是其产业布局中的长期投资安排,旨在以资本赋能实体产业升级。
6-4-1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临港壹号于2026年3月13日完成对广西钢铁增资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本次交易方案确定之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尚不足十二个月。经其内部决策机构审慎评估,临港壹号认为现阶段继续直接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更契合其战略方向,也更有利于维护基金及全体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因此决定持续持有广西钢铁股权,不参与本次交易。
3.以发行股份方式全额收购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5年修正)》第十一条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一条:“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说明,并予以披露:……(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指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上述社会公众股东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263422.18万股,控股股东柳钢集团持股
72.54%,董事王文辉持股8.22%,二者合计80.76%,社会公众股仅19.24%。广
西钢铁全部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818638.33万元(考虑2026年3月增资后),若一次性收购柳钢集团等持有的剩余55.23%股权,需新增发行约36.63亿股,柳钢集团持股比例将升至约88.51%,非社会公众股合计达91.95%,社会公众股降至8.05%,导致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一条规定。具体测算如下:
单位:万股、万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后发行本次交易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本次交易对持股数量持股比性质价格新取得股
A 例 价 B E=A+D 例
C 份 D=B/C
柳钢集团191096.3672.54%1556733.954.25366290.34557386.7088.51%非社会公众股
王文辉21644.778.22%---21644.773.44%非社会公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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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后发行本次交易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本次交易对持股数量持股比性质价格新取得股
A 例 价 B E=A+D 例
C 份 D=B/C非社会公众股合
212741.1380.76%---579031.4791.95%-
计其他社会公众股
50681.0519.24%---50681.058.05%社会公众股
东
总股本263422.18100.00%--366290.34629712.52100.00%-
4.本次交易规模与上市公司资金安排相匹配收购13%股权对应作价约36.64亿元(股份支付约26.64亿元、现金10.00亿元),既在上市公司股份发行能力范围内,又未过度增加现金支出压力。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拟收购广西钢铁13%股权系上市公司综合考量上市规则关于股权分布的监管要求、自身财务承载能力及交易规模的合理性,审慎论证后的结果。本次交易既能确保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符合上市条件,又与公司当前的现金流水平、资金状况及整体财务状况相匹配。同时,该交易能够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契合公司战略发展诉求。因此,本次交易具备充分的可执行性与合理性。
(三)通过本次交易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力的具体体现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广西钢铁的控制力将从以下方面得到加强:
1.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直接持有广西钢铁的股权比例将由44.77%提
升至57.77%,并通过临港壹号间接持有广西钢铁0.33%的股权,合计持有广西钢铁58.11%的股权,成为广西钢铁的绝对控股股东,股权基础更加稳固。
2.股东会层面,取得绝对控股地位后,上市公司可更顺畅地推进对广西钢
铁治理结构的优化整合,无需过度依赖表决权委托安排即可实现对股东会的绝对控制。股权基础与表决权基础叠加,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对广西钢铁的控制权稳定性。
3.董事会层面控制保持不变。除1名职工董事外,广西钢铁董事会6名非
职工董事均由上市公司提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该董事提名推荐安排不因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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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拥有的董事席位可满足董事会审议通过决议过半数出席及过半数同意的表决要求,可持续控制广西钢铁董事会。
4.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直接持股比例大幅提升,上市公司以自有
持股比例可控制广西钢铁股东会,以其拥有的董事提名权可控制广西钢铁的董事会。同时,在保留表决权委托的情况下,二者叠加使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得到双重保障,消除了单一依赖表决权委托架构可能存在的潜在不确定性。
三、当前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同业竞争问题
是否彻底解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前期公告承诺的具体内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交易完成后相关承诺是否履行完毕目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柳钢集团在热轧板带及冷轧钢带产品方面仍存在业务重合,构成同业竞争。针对上述情形,双方已签署《业务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将相关业务交由上市公司实施统一管控,并由其统一代理销售,以对尚未解决的同业竞争事项进行有效规范。
上市公司与广西钢铁的产品品类重合,之前已通过表决权委托实现控制并表、由上市公司统筹生产销售予以阶段性解决。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计持有广西钢铁58.11%股权,无需依托表决权委托即可实现绝对控股,柳钢股份与广西钢铁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但本次交易未涉及柳钢集团自有热轧板带、冷轧业务资产,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并未彻底解决,仍将延续现有委托经营安排。
从前期承诺履行情况来看,针对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旗下热轧板带、冷轧钢带产线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柳钢集团先后在上市公司2007年首次公开发行及
2011年发行公司债券时作出相关承诺:其一,承诺“不利用控股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该承诺于上市公司存续期间持续有效”;其二,承诺“如自身及控制企业存在与上市公司钢铁主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或业务,应上市公司要求,将以合理价格和条件按法定程序优先转让给上市公司”。鉴于目前该同业竞争事项的解决条件尚不成熟,双方已签署《业务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将相关业务交由上市公司
6-4-1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实施统一管控,并由其统一代理销售,以对尚未解决的同业竞争事项进行有效规范。经上述安排后,该等同业竞争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针对柳钢集团于2018年取得广西钢铁控制权后,广西钢铁与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上市公司于2019年参股广西钢铁时已出具承诺,明确未来可一次性或分步收购柳钢集团持有的广西钢铁股权。本次收购广西钢铁13%股权,属于上述承诺范围内的分步收购举措,符合相关承诺约定。鉴于交易完成后柳钢集团仍持有广西钢铁剩余股权,后续上市公司将择机继续推进剩余股权的收购工作。
(一)当前上市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
1.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1)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范围是经营烧结、炼铁、炼钢生产及其产品、副产品的销售,钢材轧制、加工生产及其产品、副产品的销售;炼焦生产及其产品、副产品的销售。主要产品涵盖冷轧钢带、镀锌钢带、热轧板带及宽厚板、带肋钢筋、高速线材等。在柳钢股份上市时期,柳钢集团为了抓住市场机遇,同时,也为了避免投产失败风险,在不能向柳钢股份增资扩股的前提下,由柳钢集团先行投建热轧板带和冷轧钢带产线。因此,柳钢集团下辖的热轧板带、冷轧钢带生产线与柳钢股份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2)为解决上述同业竞争问题的具体措施
为避免控股股东在钢材生产及产品销售环节和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问题,上市公司分别与柳钢集团、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广西柳钢气体有限责
任公司签署《业务委托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前述主体将其管控范围内尚未纳入上市主体的钢铁板块现有业务以及后续新增拓展业务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交由上市公司负责。
依据《业务委托管理服务协议》约定,存在同业竞争隐患的主体已经将对应业务全部经营管理权独家委托上市公司行使。上市公司通过派驻管理人员开展受托企业日常运营管控;托管服务定价秉持平等互利、公允合理的原则,结合项目
6-4-1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开展条件、管理投入成本、市场行情以及合理管理收益综合确定托管费用,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托管协议实际履行期间,柳钢集团、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广西柳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将全部存在同业竞争可能性的业务板块交由上市公司统筹管理,上市公司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销售全流程对托管业务实施管控。
具体情况如下:
采购环节方面,托管企业日常采购物资包含钢坯、工业气体、废钢等。其中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广西柳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和
上市公司差异较大,二者之间不存在潜在竞争;柳钢集团采购品类和上市公司相近,为规避采购环节竞争问题,柳钢集团仅向上市公司采购钢坯,不再直接对外
向第三方采购钢坯;其余托管企业采购供应商和上市公司并不重合,相关原材料
市场供给充足,综上托管主体与上市公司在采购环节不存在竞争关系。
销售环节方面,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主营不锈钢产品、广西柳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工业气体,产品品类和上市公司主营钢材产品不存在重合;
柳钢集团旗下热轧板带、冷轧钢带产线具备钢材轧制能力,其另行和上市公司签订《销售代理协议》,将热轧板带、冷轧钢带钢材交由上市公司统一对外销售,把下游客户资源及市场交由上市公司统筹安排,托管企业不会在销售端对上市公司形成不利竞争。
资产及人员层面,柳钢集团及其下属托管企业设立及历次股权变更均独立开展;上市公司自身具备完整独立的生产配套设施,和柳钢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资产混同问题;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上市公司履职领取薪酬,不在柳钢集团及其控制企业担任董事监事之外的岗位,也不存在从柳钢集团体系领取薪酬的情形;上市公司财务人员同样不在前述托管企业领取报酬,上市公司人员体系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主体。
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广西柳钢气体有限责
任公司针对托管期限、服务费标准、托管权责、双方权利义务予以细化约定,托管条款落地执行具备保障,能够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除上述情形之外,上市
6-4-1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公司和柳钢集团不存在其余同业竞争事项;柳钢集团另行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对现有同业竞争处置以及未来避免新增同业竞争作出约束承诺。
2.柳钢股份本部与广西钢铁通过表决权委托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柳钢股份本部与广西钢铁均开展板材、棒线材生产业务,尽管二者产品在细分性能、目标客户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化定位,但产品品类重合,形成同业竞争。
柳钢集团将其所持广西钢铁对应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上市公司行使,上市公司据此实现对广西钢铁的控制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广西钢铁成为上市公司体系内下属主体之后,上市公司统一统筹二者生产规划、产品销售及客户布局,柳钢股份本部与广西钢铁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得以解决。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同业竞争问题是否彻底解决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广西钢铁之间的同业竞争已得到有效解决;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在热轧板带、冷轧钢带业务上的同业竞争尚未彻底解决。对此,公司已通过延续委托经营安排实现过渡期管控,并将结合自身条件择机收购相关生产线予以根本解决,整体按照“先委托经营、再逐步注入”的路径有序推进。
1.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需表决权委托即可解决柳钢股份本部与广西钢铁的
同业竞争问题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依靠柳钢集团的表决权委托取得相应股东权利,将广西钢铁纳入合并范围,以此作为履行同业竞争承诺的过渡性制度安排。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上市公司合计持有广西钢铁股权比例提升至58.11%,无需借助表决权委托即可独立控股广西钢铁并持续并表,该等内部竞争在合并范围内由上市公司统一协调管理,同业竞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本次交易未一次性全额收购广西钢铁剩余股权的原因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当前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安排,本次交易仅购买标的公司13%股权的原因,通过本次交易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力的具体体现”之“(二)本次交易仅购买标的公司13%股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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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的同业竞争问题未彻底解决
本次交易标的为广西钢铁13%股权,未涉及柳钢集团的热轧板带、冷轧钢带生产线相关资产。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柳钢集团的热轧板带、冷轧钢带业务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并未消除。
本次交易未将柳钢集团持有的热轧板带、冷轧钢带生产线作为标的资产,系上述热轧板带、冷轧钢带资产规模体量较大,而当前柳钢集团及上市公司董事王文辉合计持股比例为80.76%,若在本次交易中一并收购,上市公司需向控股股东及相关交易对方发行较多数量股份,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被进一步稀释,可能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一条相关规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25年修正)》第十一条相关情况参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当前标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安排,本次交易仅购买标的公司13%股权的原因,通过本次交易加强对标的公司控制力的具体体现”之“(二)本次交易仅购买标的公司13%股权的原因”之“3、以发行股份方式全额收购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第十一条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针对未纳入的热轧板带、冷轧钢带生产线,将延续执行双方此前约定的委托经营安排,由上市公司统一管控相关业务的生产规划与产品销售,在过渡期内实现同业竞争的有效管控。上市公司将结合自身财务情况、外部环境以及生产经营需要,择机向柳钢集团购买热轧板带、冷轧钢带生产线,从根本上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前期公告承诺的具体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柳钢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出具的相关承诺如下:
1.2007年2月,柳钢集团在柳钢股份首发《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经营业务中将不会利用集团公司在柳钢股份的控股地位从事任何损害柳钢股份及
其他众多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并且,今后不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柳钢股份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如果集团公司违反了上述任何一项声明与承诺,集团公司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承诺在柳钢股份存续期间有效,自2007年2月27日起履行。
6-4-1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2011年5月,柳钢集团在柳钢股份《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承诺:“如果柳钢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或控制的公司/企业/单位存在与柳钢股份钢铁主业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资产和业务,在柳钢股份提出收购要求时,柳钢集团及其下属全资、控股或控制的公司/企业/单位将以合理的价格及条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优先转让给柳钢股份。”
3.因柳钢股份2019年参股广西钢铁,为妥善解决广西钢铁与柳钢股份之间
的潜在同业竞争和避免发生新的同业竞争等事宜,柳钢集团先后作出承诺。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本补充法律意见之“一、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之间相关表决权委托的背景及详细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表决权委托如何处理”之“(一)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之间相关表决权委托的背景及详细约定”。
(四)本次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承诺内容,交易完成后相关承诺是否履行完毕
1.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承诺内容
根据2019年柳钢集团出具的《承诺》及《进一步承诺》,在广西钢铁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全部竣工并验收完成后五年内(预计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将于
2021年1月全部竣工并验收完成,即承诺期限不晚于2026年1月),柳钢股份
认为必要时,由柳钢股份通过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方式,有权一次或多次优先向柳钢集团购买其所持有的广西钢铁股权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广西钢铁的全部股权。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收购柳钢集团持有的广西钢铁13%股权,符合相关承诺内容。本次购买广西钢铁13%股权,符合承诺中一次或多次受让股权的约定。本次交易选择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作为交易对价,选用的支付方式、交易流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本次交易,柳钢股份将实现对广西钢铁的绝对控股,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内容及实施方式均符合柳钢集团出具承诺文件中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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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交易系切实履行相关承诺的举措
针对柳钢集团取得广西钢铁控制权后,广西钢铁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在上市公司2019年参股广西钢铁时,柳钢集团即已出具明确承诺,承诺不晚于2026年1月前解决该等同业竞争事项。为切实履行上述承诺,上市公司在2020年通过增资扩股及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取得广西钢铁的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由上市公司统一负责生产统筹与销售管理。至此,前述同业竞争事项已得到有效解决。
根据柳钢集团出具的《承诺》及《进一步承诺》,上市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合规方式,取得柳钢集团所持有的广西钢铁全部股权。本次收购广西钢铁13%股权,系上市公司分步推进收购安排中的后续举措,符合相关承诺约定。
鉴于本次交易完成后,柳钢集团仍持有广西钢铁剩余股权,上市公司后续将结合实际情况,择机继续推进剩余股权的收购工作。
四、临港壹号合伙人情况,增资标的公司的背景、过程,增资事项从筹划到
完成时间跨度较长的原因,上市公司作为临港壹号合伙人参与相关增资的原因,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关联
临港壹号系聚焦广西区域内钢铁产业升级方向的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规模
7 亿元,由信达资本和广投鼎新担任双 GP,有限合伙人涵盖广西战新升级基金、中国信达、柳钢股份及广投恒利壹号。根据《广西广投临港壹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临港壹号唯一投资标的为广西钢铁。
2024年12月,临港壹号基金通过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摘牌,按1.1858元
/注册资本认购广西钢铁增资 6.74 亿元,资金专项用于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建设及补充营运资金。增资从挂牌到完成工商变更历时约16个月,系临港壹号采用分期募集模式:首期2亿元于2025年1月完成,二期经合格机构投资人遴选、出资方内部审批及合伙人会议审议等程序,信达资产及广西战新升级基金于
2025 年底完成入伙。柳钢股份以 LP 身份出资 1.01 亿元,占比 14.43%,旨在联
动多方资本为标的公司提供增量资金,在不推高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支持产能释放。
6-4-2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临港壹号增资广西钢铁与本次上市公司收购柳钢集团所持广西钢铁13%股权,在决策启动时点、交易核心目的等方面均相互独立,不存在一揽子安排或关联关系。
(一)临港壹号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临港壹号合伙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广西战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有限合伙人29000.0041.4286%(有限合伙)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900.0029.8571%
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100.0014.4286%广西广投恒利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4有限合伙人9800.0014.0000%限合伙)
5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429%
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
6普通合伙人100.000.1429%
公司
合计-70000.00100.00%
以上各合伙人基本情况如下:
1.广西战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名称广西战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450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50100MAEA7EFDXK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南区标准厂房总部经济大楼13层地址(住所)
1315-503号房
成立日期2025.01.10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经营范围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4-2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西战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伙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27000.0050.4332%
2广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223000.0049.5445%
3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100.000.0222%
合计450100.00100.00%
2.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816453.5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110000710924945A法定代表人张卫东地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成立日期1999.04.19
(一)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
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二)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三)破产管理;(四)对外投资;(五)买卖有价证
券;(六)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
资;(七)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经营范围
务;(八)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九)资产及项目评估;(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前五大股东情况如下:
6-4-2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单位:股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2137239084.0058.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22459693232.006.44%会(内资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32431615939.006.37%会(H 股)
4 Oversea Lucky Investment Limited 1907845112.00 5.00%
5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839262000.002.20%
合计29775655367.0078.01%
3.广西广投恒利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名称广西广投恒利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2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50100MAA7WLJP9E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戴晓茜)南宁市国凯大道东19号金凯工业园南区标准厂房总部经济大楼13层地址(住所)
1315-203号房
成立日期2023.01.13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经营范围业);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西广投恒利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伙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1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9990.0099.95%
2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10.000.05%
合计2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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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120116681880305U法定代表人武泽平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 D 座二层 202 室(开发区地址(住所)金融服务中心托管第55号)
成立日期2008.12.16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
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专营专项规定办理。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资本持股比例
1信达投资有限公司12000.0060.00%
2深圳市前海华建股权投资有限公司8000.0040.00%
合计20000.00100.00%
5.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码 91450000MA5KA1CT59法定代表人韦津南宁市江南区国凯大道东19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凯工业园南区地址(住所)
标准厂房总部经济大楼19层1911号房-27区
成立日期2015-11-20
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经营范围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
6-4-2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限投资未上市企业);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为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资本持股比例
1广投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7000.0070.00%
2广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000.0030.00%
合计10000.00100.00%
(二)增资标的公司的背景、过程、增资事项从筹划到完成时间跨度较长的原因
1.增资标的公司的背景
广西钢铁系柳钢股份核心控股子公司,作为柳钢集团“四个百万吨”战略工程的核心载体,其运营的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是广西冶金产业“二次创业”的标志性工程。为突破区域高端钢铁产能瓶颈,广西钢铁于2023年9月启动建设全区首条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并于 2024 年 11 月顺利投产。该产线有效填补了广西在高等级船板、风电用钢、桥梁钢等高端宽厚板领域的产能空白,为区域海洋工程、风电装备及交通基建等高端制造业提供了关键的原材料保障。
为加速推进产线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增强高附加值产品供给能力,广西钢铁于 2024 年拟引入战略投资者,为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等重大项目的后续运营筹措长期资金。在此背景下,由广西广投恒利壹号、广投鼎新引导基金与柳钢股份共同发起设立的临港壹号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增资。
该基金规模已由2024年初设时的2亿元扩募至2025年的7亿元,充分彰显了“国有资本引领、社会资本参与”的混合所有制运作创新机制,有效发挥了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放大效应。根据《广西广投临港壹号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第11.1条关于投资方向之约定:“本合伙企业围绕高端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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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产业链,重点投资钢铁产业转型发展重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列入‘双百双新’的项目或具备条件纳入‘双百双新’库的项目。本合伙企业的唯一投资标的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8213554XP)。”据此,临港壹号基金不存在其他投资标的,亦无投资其他标的之计划,其唯一投资标的即为广西钢铁。
作为控股股东,柳钢股份引入临港壹号增资的直接目的,是为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等重大项目提供权益性资金支持。鉴于该产线已顺利投产,本次增资款项将重点用于产能爬坡期的营运资金需求及后续技术改造的资本性支出,为标的公司持续释放产能、优化产品结构提供充实的资本金保障。
2.增资过程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24日,广西钢铁按照相关规定委托北部
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挂牌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项目(国资监测编号 G62024GX2000003;项目编号 BBWCQJY24-1295),募集意向增资方。2024年12月24日,广投临港壹号基金通过以现金认购股份方式按
1.1858元/元注册资本的单价向广西钢铁摘牌增资总金额人民币6.74亿元,资金
来源于广投临港壹号基金的各合伙人出资。
2024年12月25日,柳钢股份召开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年12月27日,柳钢股
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月14日,柳钢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1月15日,广西钢铁股东会同意临港壹号为本次增资的投资人,增
资金额67400000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568392646.31元、资本公积
105607353.69元。明确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武钢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对广西钢铁本次增资所涉及的新增股权的优先认缴权。
2025年1月22日,广投临港壹号基金与柳钢集团、柳钢股份共同签订《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广投临港壹号基金认缴增资广西钢铁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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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674000000.00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568392646.31元、资本公积
105607353.69 元,增资款项主要用于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项目建设及日常营运资金,包括但不限于置换、弥补项目前期的开支。
2025年1月24日,广投临港壹号基金向广西钢铁缴纳首期出资款1.94亿元。
2026年1月16日,广投临港壹号基金向广西钢铁缴纳二期出资款4.80亿元。至此,广投临港壹号基金已实缴全部出资6.74亿元。
2026年3月13日,广西钢铁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注册资本由2400000万
元变更为2456839.264631万元。
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广西钢铁的持股比例由45.83%变更为44.77%,上市公司通过表决权委托合计持有的表决权比例为89.29%,广西钢铁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从筹划到完成时间跨度较长的原因临港壹号增资广西钢铁事项从筹划到完成时间跨度较长(自2024年11月筹划至2026年3月工商变更完成),主要原因如下:
1.临港壹号基金的募集周期较长。临港壹号基金总募集规模7亿元,采用分期方式募集。分期募集模式下,各期资金募集需依次完成合格机构投资人遴选、出资方案磋商、各出资方内部决策审批及基金合伙人会议审议等程序,各环节耗时较长,使得整体募集工作横跨2025年全年;
2.临港壹号的各合伙人中包含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其对外投资需要履行
相应的国资审批或内部决策程序;
3.《增资协议》的谈判及签署需要各方就增资价格、出资节奏、公司治理
安排等事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
4.《增资协议》约定首次实缴1.94亿元,剩余款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
月内完成实缴,实际执行中临港壹号于2026年1月完成全部出资款缴纳。
具体增资过程中出资结构变化如下:
6-4-2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临港壹号于2024年12月完成注册及基金协会备案,2025年1月完成首
期2亿元募集,此时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合伙人名称类型出资金额实缴时点
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2024.12.20
广西广投恒利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800.002025.01.2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100.002025.01.22
合计20000.00-
2.首期募集完成后,临港壹号启动二期资金募集。2025年12月31日,基
金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战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三家新合伙人入伙,基金规模增至7亿元。2026年1月,二期资金全部实缴到位,全部为货币出资,各合伙人最终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合伙人名称类型出资金额出资占比实缴时点广西广投鼎新引导基金运营有限
普通合伙人100.000.14%2024.12.20责任公司
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4%2026.01.16广西广投恒利壹号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9800.0014.00%2025.01.23(有限合伙)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100.0014.43%2025.01.22广西战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有限合伙人29000.0041.43%2025.12.31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900.0029.86%2026.01.16
合计70000.00100.00%-
(四)上市公司作为临港壹号合伙人参与相关增资的原因,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关联
1.上市公司参与增资的原因
柳钢股份作为临港壹号的有限合伙人参与对广西钢铁的增资,主要系基于战略规划与经营发展的综合考量。广西钢铁正处于新建产能集中释放期,随着
3800mm 宽厚板产线的顺利投产,营运资金需求显著增加。通过引入产业基金以
6-4-2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股权融资方式提供资金支持,能够有效联动产业资本与金融机构等多方力量,在不额外提高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为广西钢铁注入增量资金,从而优化其资本结构。
在本次资本运作中,柳钢股份兼具双重身份:既作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主导引资,又作为增资方临港壹号的有限合伙人。柳钢股份向临港壹号出资10100万元,持有该基金14.43%的财产份额。该模式属于国有资金杠杆化的具体实践,上市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参与产业基金,以较小的自有资金投入撬动了外部多元化社会资本,有效实现了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与产业协同效应的统一。通过该等交易结构安排,柳钢股份成功引入广西战新升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9亿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9亿元)等外
部机构资本,共同为广西钢铁注入合计6.74亿元的资本金。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临港壹号各合伙人与上市公司均不构成关联方。上市公司参与临港壹号增资广西钢铁事宜,系出于广西钢铁战略发展及融资需求,属于上市公司的产业投资安排。
2.临港壹号增资与本次交易的关系
临港壹号增资广西钢铁与本次交易相互独立,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决策时间上,临港壹号增资于2024年完成内部决策,2026年1月完成
全部资金的实缴;本次交易筹划启动于2026年4月,二者在决策与实施时间上不存在同步筹划或互为前置的情形。
(2)就交易目的而言,临港壹号增资系以现金方式为广西钢铁补充资本金的
股权融资行为,而本次交易系通过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柳钢集团购买广西钢铁部分股权的资产重组,实现柳钢集团履行同业竞争承诺,上市公司提升对广西钢铁控制权比例的股权收购行为。
综上,临港壹号增资与本次交易在决策程序、交易目的上相互独立,不存在一揽子安排或关联关系。
6-4-3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五、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柳钢股份披露的公告文件;
2.取得并查阅了柳钢集团出具的《承诺》及《进一步承诺》,了解柳钢出
具的相关承诺的具体内容,核查柳钢集团对于上述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本次交易是否履行了上述承诺;
3.取得并查阅了《表决权委托协议》(2020年版)《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2025年版),查看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之间表决权委托约定情况;
4.取得并查阅广西钢铁《公司章程》,查看股东会、董事会职责、决议程序等,分析柳钢股份对于广西钢铁的控制情况;
5.计算上市公司一次性购买广西钢铁剩余全部少数股权所支付的对价及发
行的股份数量,分析上述方案的可行性;
6.取得并查阅了柳钢集团子公司清单,查询其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了解
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获取并查阅柳钢集团、广西柳钢中金不锈钢有限公司、广西柳钢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与发行人签订的《业务委托管理服务协议》及发行人与柳钢集团签订的《销售代理协议》,了解该等协议的签订背景、具体执行情况以及是否有助于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7.取得并查阅了临港壹号对于广西钢铁增资的《增资协议》、决策过程文
件以及出资银行回单等出资凭证及广西钢铁的工商档案,核查临港壹号对于广西钢铁的增资过程,了解临港壹号增资的背景;
8.查阅《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重组协议》;
9.查阅柳钢股份《招股说明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0.取得并查阅了临港壹号的《合伙协议》,查询临港壹号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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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查阅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
12.查阅柳钢股份、广西钢铁出具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1.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之间表决权委托系为解决同业竞争设立,本次交易
完成后上述委托关系仍将存续;
2.当前上市公司已在经营管理及日常重大事项方面对于标的公司实现控制,
由于标的公司资产规模较大及柳钢集团对于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较高,一次性购买标的公司剩余少数股权不具有可行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无需表决权委托即可实现对于标的公司的控制,能够通过本次交易加强对于标的公司的控制力;
3.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需表决权委托即可实现柳钢股份对广西钢铁的并表,
但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之间的同业竞争未完全解决,本次交易符合柳钢集团相关承诺;柳钢集团出具的关于解决上市公司与广西钢铁同业竞争的承诺已有效履行;
但关于解决上市公司与柳钢集团热轧板带、冷轧钢带产品上的同业竞争的承诺尚未履行完毕;
4.临港壹号增资广西钢铁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增资事项从筹划到完成时
间跨度较长具有系基于客观情况所致合理的原因,上市公司作为临港壹号合伙人参与增资,系基于独立商业考量,与本次交易不存在关联。
二、《审核问询函》一、关于问询问题/2.关于标的公司合规性
根据重组报告书:(1)标的公司未办理权证的固定资产为部分房屋及建筑物,主要系已建成并转固的厂前 2030 冷轧工程、2030 冷轧 110KV 变电站、公司办公楼(管控楼)、物业楼、厂前区1#、2#公寓楼、车辆维修间(集中性停车场工程)、综合楼(全厂机修系统)、办公楼(全厂机修系统)、气膜棚值班室、
办公楼(矿渣微粉生产线工程)、办公楼(集中性停车场工程)等不动产;(2)
标的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存在瑕疵,主要包括因测量误差导致出让合同项下土
地与第三方权属重叠、因历史规划时序及设计变更导致铁路专用线相关土地权
属尚未完善;(3)标的公司部分海域使用权存在瑕疵,主要包括用地用海界限
6-4-3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存在重叠及空档的情况、尚未取得温排口海域使用权以及改变用海方式行为需整改等。
请公司披露:(1)详细列示相关存在瑕疵的资产当前状态,在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中发挥的具体作用及重要性;(2)详细列示相关瑕疵具体情形、产生的
原因、当前处理进展及后续解决安排,是否存在无法解决的事项;(3)详细列示相关瑕疵对标的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实质性影响标的公司生产经营、使标的公司经济利益受损或承担相关法律风险等;(4)相关瑕疵事项
是否可能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相关方就瑕疵事项的潜在损失的承担安排,相关安排是否充分保障了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详细列示相关存在瑕疵的资产当前状态、在生产经营中发挥的具体作用
及重要性;详细列示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当前处理进展及后续安排,是否存在无法解决的事项;详细列示相关瑕疵对标的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瑕疵资产包括未办理权证的固定资产243项、未办理权证的土地使用权7项、未办理权证的海域使用权3项。未办理权证的243项固定资产中,218项为已取得法定审批手续、仅待程序性推进的程序性类资产,含核心生产设施17项;实质性问题类25项中,涉及核心生产设施的仅2项,占全部未办证房屋的0.8%,且均建设于自有土地上,正按《指导意见》路径推进办证。7宗土地均不涉及核心生产厂区主体建设用地,其中3宗属填海造地后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程序性事项,办理路径明确;3宗涉及第三方权属(其中2宗待政府收回土地后重新招拍挂,剩余1宗已签订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出让金,自然资源局已启动收回程序,待完成后即可重新办理招拍挂);1宗系属设计变更新增用地,已纳入主管部门允许完善手续的范围,正在完善用地手续。3宗海域使用权均已进入主管部门审核或合同履行程序。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海洋局均已出具合规意见函,柳钢集团已出具损失承担承诺函兜底。上述瑕疵均有明确解决路径,不存在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6-4-3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一)瑕疵固定资产
1.瑕疵固定资产基本情况
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新增办理取得77项不动产权证,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共有243项固定资产未办理权证,各瑕疵固定资产的具体名称、坐落、瑕疵情形、产生原因及处理进展详见附表2。
2.各类瑕疵固定资产的办证路径及可解决性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西钢铁正在积极推进未办证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完善工作。广西钢铁存在部分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事宜,该等未办证房屋按所涉审批手续完备程度及权属基础状况,可区分为程序性手续待办类及实质性问题类。其中,实质性问题类主要涉及以下情形:(1)建设时间较早,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因用地不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4)建设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填海造地形成土地)的土地上。
前述情形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所规定的违法建设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据此,若相关行为最终被认定为违法建设,广西钢铁存在被处以罚款、责令改正、限期拆除等法律风险。
6-4-3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经核查,广西钢铁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共243项,其中:核心生产设施19项,配套辅助设施178项,行政及生活辅助用房46项。各类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瑕疵类型具体情形房屋用途数量(项)
已取得法定建设工程审批手续,核心生产设
17
现存问题主要体现为程序性手续施
待办或前置条件尚待满足,包括配套辅助设
165
但不限于:施
1、正在收集准备办理不动产登记
程序性手续待办类的资料。
2、涉及跨宗地建设需进行宗地合行政及生活
36并。辅助用房
3、建设于填海造地形成的土地且
尚未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等。
4、建设时间较早,因历史原因未核心生产设
2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配套辅助设
11
5、建设时间较早,已办理取得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历建设于自有土史原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地上实可证》。
行政及生活质6、已办理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9辅助用房性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问证》,因用地不符,未取得《不题动产权证》。
核心生产设建设于未取得0施
土地使用权/海7、因历史时序、规划调整等原配套辅助设域使用权(填因,广西钢铁正在办理该等土地2施海造地形成土的用海用地手续。
行政及生活
地)的土地上1辅助用房
如上所示,标的公司未办证房屋以程序性手续待办类为主,共218项,占比约89.7%。该类房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审批手续,仅涉及后续程序性资料的整理与行政流程的推进,不涉及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置,现行法律法规未对已取得审批手续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形设定行政处罚罚则。上述房屋均建设于标的公司自有土地之上,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实质性问题类共25项,占比约
6-4-3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0.3%,按权属基础可分为建设于自有土地上及建设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海域
使用权土地上两类。上述7类具体情形及办理路径如下:
(1)关于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办
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该类房屋均建设于广西钢铁自有土地之上,审批手续齐全,标的公司正在收集准备不动产登记所需相关资料,后续将依法提交办理。该类事项办理路径明确,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2)关于跨宗地建设的房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等5部门印发〈关于持续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规定,跨宗的宗地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及规划条件一致且属同一权利人的,可按房屋实际占地情况重新调整宗地范围后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标的公司正在准备宗地合并相关申请材料。上述政策依据明确、办理路径清晰,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关于建设于填海造地形成土地上的房屋,该类房屋所对应的海域使用权
已完成填海造地,正在办理填海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待填海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完成并办理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后,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该类事项办理路径明确,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4)关于建设于自有土地上,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根据《指导意见》第十一条,可委托具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测鉴定,鉴定报告经公告无异议后可作为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据此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标的公司在委托具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测鉴定,在完成鉴定后办理不动产登记。上述政策依据明确、办理路径清晰,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5)关于建设于自有土地上,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根据《指导意见》第十条,对建成时间较早不具备补办条件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报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自然资源局按现状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结合第十一条的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据此申请不动产登记。标的公司正在按照前述规定准备向防城港市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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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申请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的申报材料;同时,已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相关房屋进行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广西钢铁将在取得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认定或核实意见,以及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后,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上述政策依据明确、办理路径清晰,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6)关于建设于自有土地上,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因用地不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该类房屋需通过调整土地用途或变更规划用途解决,标的公司正依据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意见收集资料并启动办理程序。上述解决路径明确,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7)关于建设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屋,该类房屋尚
需依法完善相关用海、用地手续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已确认在标的公司取得相应土地及海域使用权并完成相关手续后,可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该类事项办理路径明确,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上述243项瑕疵房屋的办证路径均已明确,不存在无法解决的事项。
3.瑕疵固定资产对标的公司的影响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合规证明意见的函》、柳钢集团出具的相关承诺,广西钢铁未因为前述瑕疵固定资产受到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不会对标的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关于程序性手续待办类固定资产对标的公司的影响
该类房屋共218项,占比约89.7%,均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法定审批手续。现存问题主要体现为程序性手续待办或前置条件尚待满足,包括但不限于正在收集准备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资料、涉及跨宗地建设需进行宗地合并、建设于填海造地形成的土地且尚未换发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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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等情形,后续办理不动产登记仅涉及程序性资料的整理与行政流程的推进,不涉及违法行为的认定与处置。
现行法律法规未对已取得规划及施工许可但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情形设
定行政处罚罚则,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主要影响为该等房屋的转让、抵押等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将受到限制。上述房屋均建设于标的公司自有土地之上且审批手续齐全,不会对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关于实质性问题类固定资产对标的公司的影响
该类房屋共25项,占比约10.3%,主要包括建设于自有土地上但存在规划或施工许可缺失、用地性质不符等情形的房屋,以及建设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土地上的房屋。其核心法律风险集中于行政处罚的可能性,不涉及标的公司核心生产能力的根本性否定。针对不同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1)建设于自有土地上,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或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该类房屋存在未取得规划许可及施工许可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存在被处以罚款、责令改正、停止施工等法律风险。但相关建筑物均已建成并稳定投入使用多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未引发相邻权纠纷或公共利益损害。
根据标的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查询的《专项信用报告》,自2022年6月
30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广西钢铁未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行政处罚。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已在《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合规证明意见的函》中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完成违法用地用海问题处置等前提下,你公司可按照现行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向我局申请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待全部用地手续办结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允许广西钢铁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广西钢铁正按照《指导意见》第十条及第十一条规定分别申请按现状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完成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前述手续完成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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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行政处罚和限期拆除的风险较小,且根据柳钢集团出具的损失承担承诺,由柳钢集团承担相应责任。
2)建设于自有土地上,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因用地不符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
该类房屋土地用途或规划用途与房屋实际用途不一致,属于“地证不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存在被责令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的法律风险。该类房屋的实际用途与不动产权证载明的土地用途在一级类上同属商业服务业用地(代码09),未发生跨地类变更。仅需在不改变一级类的前提下,就二级类用途办理增加“商业用地(0901)——旅馆用地”的行政变更手续。该等变更不涉及土地性质的根本转变,亦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非法占用土地”情形。上述情形在性质上属于用途变更的程序性补正,而非违法用地行为的查处。目前,广西钢铁已正式启动用途调整的申报程序,正按照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的反馈意见,收集整理变更用地性质所需的文件材料,并同步推进后续审批办理工作。
3)建设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填海造地形成土地)土地上的
房屋
该类房屋建设于未取得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填海造地形成土地)土地上。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已在《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合规证明意见的函》中明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完成违法用地用海问题处置等前提下,你公司可按照现行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向我局申请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待全部用地手续办结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即允许广西钢铁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标的公司相关土地/海域使用权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待办理完成后将尽快完善该类房屋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该等事项的解决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可预期的行政路径。
从瑕疵资产的数量结构及用途分布分析,瑕疵资产对标的公司的重要性程度有限,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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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数量结构看,瑕疵事项集中于程序性待办事项。在上述243项未办证房屋中,程序性手续待办类房屋共218项,占比约89.7%,已取得法定建设工程审批手续,仅涉及程序性资料的整理与提交,不存在实质性违法风险。实质性问题类房屋共25项,占比约10.3%,所占比例较低。
(2)从资产用途看,核心生产设施占比极低。在实质性问题类房屋中,涉及
核心生产设施仅2项,占全部未办证房屋数量的0.8%。该2项核心生产设施均建设于标的公司自有土地之上,且正按照《指导意见》第十条规定申请按现状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办理路径清晰。其余实质性问题类瑕疵资产主要集中于配套辅助设施(13项)及行政及生活辅助用房(10项),该类资产的可替代性较强,即使短期无法办理权属登记,亦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核心生产经营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
综上,上述权证瑕疵房屋自投入使用以来,标的公司未受到住建领域的行政处罚。从数量结构看,未办证房屋中89.7%为程序性手续待办类,实质性问题类仅占10.3%;从资产用途看,涉及核心生产设施的实质性问题类房屋仅2项,占全部未办证房屋的0.8%;从解决路径看,各类型瑕疵事项均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行政办理路径,不存在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已确认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完成违法用地
用海问题处置等前提下,标的公司可按照现行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申请完善相关用地手续,标的公司的核心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因产权瑕疵事项受到实质性影响。
若因前述权属瑕疵事项导致标的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根据柳钢集团出具的《关于资产权属瑕疵及合规性事项之损失承担承诺函》,柳钢集团已承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能够确保上市公司不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基于上述事实与措施,前述瑕疵资产不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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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瑕疵土地使用权
1.瑕疵土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西钢铁尚有7项土地使用权未办理权证,按用途分为专用码头用地1项、铁路专用线用地4项、环保工程用地2项。具体情况如下:
实际编使用使用面积当前状态作用及重要性瑕疵具体情形产生的原因当前处理进展后续解决安排号人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获批填海造地用
专用码头属于防海面积905.5816公
城港钢铁基地项顷,其中893.5798拥有该海域使用待填海工程竣
目配套项目,防公顷已于2019年底正在办理竣工地防城港钢铁基地权,在填海造地工验收完成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经自然资源部验收验收和换发国
块8.745公顷项目专用码头用完成后,尚未换后,办理换发钢铁目的部分原料购合格并换发国有土有土地使用权一地发国有土地使用国有土地使用
入和产品外发通地使用证,剩余二手续。
证。证。
过该等专用码期8.745公顷正在办头。理填海竣工验收,未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属铁路专用线设计专用铁路线属于
红线范围内,但因待政府完成土防城港钢铁基地
地测量误差,在铁路地收回工作并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项目,尚未取得该部分办理完善用地块21亩专用线规划用地批重新招拍挂出钢铁铁路专用线防城港钢铁基地土地的使用权。手续。
二复前九丰能源公司让给广西钢项目的部分原料已取得该地块用地铁。
购入和产品外发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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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编使用使用面积当前状态作用及重要性瑕疵具体情形产生的原因当前处理进展后续解决安排号人
地防城港钢铁基地通过该等专用铁因设计变更,铁路该区域国土空广西尚未取得该部分办理完善用地块5亩铁路专用线牵2路线。专用线牵2线需新间规划调整已钢铁土地的使用权。手续。
三线增5亩用地。完成。
属铁路专用线设计
红线范围内,因历史原因,由第三方以防城港市钢铁基地地配套产业区路网
广西6.7182公防城港钢铁基地尚未取得该部分办理完善用地块主干路(赤沙东钢铁顷铁路专用线土地的使用权。手续。
四路、赤沙南路工
程)取得,并办理了海域使用权证登待政府完成土
记(现已填海造地地收回工作并形成土地)。重新招拍挂出属于广西钢铁已签让给广西钢订的《国有土地使铁。用权出让合同》用地范围,广西钢铁地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尚未办理不动产已足额缴纳土地出办理不动产登
块17.2亩
钢铁厂外铁路专用线权登记。让金,因测量误记。
五差,与第三方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存在重叠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地防城港钢铁基地拥有该海域使用受让取得该海域使待填海工程竣
广西13.2534公防城港钢铁基地正在办理竣工
块项目(一期)焦权,在填海造地用权,正在办理填工验收完成钢铁顷环保工程,包括验收和换发国六化焦炉煤气净化完成后,尚未换海竣工验收,未换后,办理换发
6-4-4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实际编使用使用面积当前状态作用及重要性瑕疵具体情形产生的原因当前处理进展后续解决安排号人
工程、办公生活煤气净化、废水发国有土地使用发国有土地使用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设施工程;焦化处理等。证。证。手续。证。
系统废水处理工地
广西44.4297公程、干熄焦及发块钢铁顷电工程;焦化备七
煤焦炉工程、上升管余热回收工程
6-4-4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瑕疵土地是否存在无法解决的事项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证》、出具的说明及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合规证明意见的函》,标的公司上述瑕疵土地的权属证书办理不存在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关于地块一、地块六和地块七,该等地块系标的公司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填海造地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填海项目竣工后形成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海域使用权人应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该规定确立了“海域使用权”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换的基本法律路径。换发土地使用权证的核心前提是填海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根据相关规定,海域使用权人应在填海项目完工后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文件是申请换证的必要材料。广西钢铁在完成前述地块的填海工程竣工验收后,即满足换证的首要实体条件。广西钢铁正积极推进填海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的办理,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关于地块二、地块四,该等地块属于防钢基地铁路专用线设计红线范围内,
目前正在办理用地手续。广西钢铁相关手续正在依法推进中,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关于地块三,该地块属于防城港钢铁基地铁路专用线设计变更所需土地,目前该区域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已完成。广西钢铁正在依据规划调整情况推进后续用地手续的办理,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关于地块五,该地块属于广西钢铁已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范围,广西钢铁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5月7日出具的《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反馈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不动产登记手续相关意见的函》回复,广西钢铁来函所述17.2亩土地目前登记在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已函告市土地征收储备中
6-4-4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心,实施上述17.2亩的收回工作,待解决后即可为广西钢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广西钢铁正在依程序办理上述瑕疵土地尚未取得的权证,各项手续正常推进,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广西钢铁说明,前述瑕疵土地的权属证书办理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瑕疵土地使用权对标的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柳钢集团作出的承诺以及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合规证明意见的函》,相关瑕疵土地不会对标的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1)程序性手续类(地块一、地块六、地块七)
三宗地块均为已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填海造地项目,标的公司合法拥有海域使用权且已完成填海工程,具备合法使用的事实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三十二条,填海项目竣工后可凭海域使用权证书申请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办理路径明确。标的公司正在办理填海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待完成后即满足换证条件。该类事项属于填海造地后权属转换的程序性手续,不涉及权属争议或违法用地,不会对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涉及第三方权属类(地块二、地块四、地块五)
三宗地块均涉及第三方权属:地块二、地块五所占用的土地系由第三方拥有
的海域使用权经填海造地形成,地块四所占用的土地系第三方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前述情形下,广西钢铁尚未取得相应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存在被相关第三方主张支付土地或海域使用租金、占用费,甚至要求返还所占土地或海域使用权的潜在法律风险。
其中,地块五虽涉及前述第三方权属问题,但该地块已纳入广西钢铁与有关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用地范围,且广西钢铁已足额缴纳相应土地出让金。根据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5月7日出具的《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反馈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不动产登记手续相关意见的函》,广西钢铁来函所述17.2亩土地目前登记在防城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6-4-4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已函告市土地征收储备中心,实施上述17.2亩土地的收回工作,待解决后即可为广西钢铁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针对第三方权属问题,标的公司已在该等土地上长期稳定使用多年,其中,主管部门已就地块五启动收回程序,第三方从未提出权属异议或主张租金、占用费等诉求,不会对标的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设计变更新增用地类(地块三)
关于地块三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建设事宜,该等行为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非法占用土地情形。根据该条规定,未经批准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
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可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若相关行为最终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土地,广西钢铁存在被责令退还土地、没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以罚款的法律风险。
针对上述情况,标的公司已在积极完善用地手续。目前该区域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已完成。根据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合规证明意见的函》,该局确认“针对你公司尚未完善相关用地手续的建(构)筑物、土地、海域使用权(填海造地)等资产,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完成违法用地用海问题处置等前提下,你公司可按照现行自然资源管理政策,向我局申请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待全部用地手续办结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表明主管部门已知悉广西钢铁对该等地块的实际使用,允许其依法完善权属。柳钢集团已出具《关于资产权属瑕疵及合规性事项之损失承担承诺函》,承诺若广西钢铁因前述实际占有使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地块而遭受任何损失,其同意承担相应责任。
综上,上述7宗瑕疵土地占标的公司总用地面积比例较低,主要涉及铁路专用线、填海造地转换等配套事项,不涉及核心生产厂区主体建设用地。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具合规证明意见函,柳钢集团已出具损失承担承诺函。前述用地
6-4-4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手续尚不完善的情形不会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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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瑕疵海域使用权
1.瑕疵海域使用权基本情况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西钢铁尚有3项海域使用权未办理权证,具体情况如下:
6-4-4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实际海域使用面在生产经营中的具体后续解使用当前状态瑕疵具体情形产生的原因当前处理进展名称积作用及重要性决安排人广西钢铁拥有的“国空档区域已纳入围海证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2015A45060200060 未批已填类“两线办理完海域广西5.18已完成填(一期)全厂机修系号”海域使用权与实之间”图斑(图斑因测量误差所致善用地
一钢铁公顷海造地统机修间和机修间电际海岸线之间存在编号450602-100手续气室用地空档导致超填,空7),广西钢铁已向档面积约5.18公自然资源局申请办顷。理相关用地手续广西钢铁已签订了《海域使用权出让因设计优化,广西合同》(合同编
19.017防城港钢铁基地自备钢铁正在申请另一注销本海域广西号:2021002号)并
8温排水口电厂直流冷却系统的尚在办理过程中处温排水口,取得温排水
二钢铁缴纳当期出让价款公顷配套设施用地。后将申请注销此温口用海的温排水口,未办排水口理《海域使用权证》在广西钢铁102号泊位污专用码头属于防城港
水处理池、103号泊位行钢铁基地项目配套项完善用
防城港钢车道桥建设过程中,施工广西钢铁已向自然海域广西0.0796目,防城港钢铁基地海方式铁基地专改变用海方式单位误将港池用海改变为资源部申请办理相三钢铁公顷项目的部分原料购入变更手
用码头透水构筑物,广西钢铁正关用海手续和产品外发通过该等续在向自然资源部申请办理专用码头。
用海变更手续
6-4-4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瑕疵海域是否存在无法解决的事项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海域使用权证书》、出具的说明及防城港市海洋局出具的《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用海情况的说明》,标的公司上述瑕疵海域的权属证书办理不存在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关于海域一,该海域存在用海重叠空档未批已填的历史遗留问题,空档区域已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未批已填类“两线之间”图斑(图斑编号450602-
1007),并经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查通过。标的公司正在与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
沟通用地手续办理事宜,解决路径明确。
关于海域二,标的公司与防城港市海洋局已签署《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21002号),约定按年度缴纳出让价款,标的公司已足额缴纳当期出让价款。根据《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买受人应当持价款缴纳凭证和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证书。同时因设计优化,标的公司正在申请另一处温排水口,取得后将申请注销该温排水口,后续不再办理该温排水口的《海域使用权证》。不存在影响办理、取得相关海域使用权属证书的重大障碍。
关于海域三,该海域存在擅自变更海域使用权用途的情形,标的公司已就海域三用海方式变更向自然资源部提交用海申请,目前正在依法审核过程中,防城港市海洋局已确认广西钢铁当前可按照现状使用相关海域。该事项解决路径明确,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综上,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标的公司已就海域一填海形成土地的用地手续与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进行沟通;就海域二温排水口签署出让合
同并足额缴纳当期价款,同时正在另行申请一处温排水口以替代原温排水口;
就海域三用海方式变更向自然资源部提交相应用海申请材料并获受理。各事项均具有明确的解决路径,且正在依法审核或办理过程中,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6-4-5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3.瑕疵海域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根据柳钢集团作出的承诺及防城港市海洋局出具的《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用海情况的说明》,相关瑕疵海域不会对标的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分析如下:
(1)海域一海域一存在超出已取得海域使用权范围进行填海作业的情形,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非法占用海域情形。针对该事宜,防城港市海洋局已作出“防海处罚(2026)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相关单位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非法改变海域用途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责任主体为第三人,标的公司未被追责。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转发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集中备案审查意见和处理清单的通知》(桂海函[2024]84号)、《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反馈广西壮族自治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备案处理清单的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4]27号)等相关文件,海域一空档区域已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并获自然资源部备案,广西钢铁正在与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沟通用地手续办理事宜,防城港市海洋局同意广西钢铁当前可以现状使用相关区域,并可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实质上排除了海域被责令退还或恢复原状的重大法律风险。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西钢铁正在积极办理完善该海域使用权对应土地的用地手续,海域一相关事项预计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海域二
2021年2月5日,标的公司与防城港市海洋局就温排水口用海事项签署
《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2021002号),约定海域使用金按年度缴纳,标的公司已足额缴纳当期应缴出让价款。现因设计方案优化调整,标的公司正在向主管部门另行申请一处温排水口用海,待新温排水口的用海手续获批后,标的公司将申请注销本合同项下原温排水口。鉴于该温排水口的出让金
6-4-5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按年度缴纳,注销后无需再继续缴纳后续年度对应海域使用金,原温排水口的注销安排不会对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海域三海域三存在变更用海方式的情形,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
法》第四十六条擅自变更海域用途的情形。针对上述事项,防城港市海洋局已
作出“防海处罚〔2024〕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相关单位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但上述处罚决定认定的违法责任主体为第三人,并非标的公司。
海域三涉及用海方式变更,已向自然资源部提交海域使用权变更申请并获受理,目前处于审核过程中。防城港市海洋局于2026年7月29日出具的《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用海情况的说明》确认:标的公司已就海域三用海方
式变更向自然资源部提交申请并获受理,当前可按照现状使用相关海域;标的公司未存在被采取罚款、责令整改、退还海域、恢复原状、停产停业或其他行
政处罚措施的情况,当前也未存在正在立案查处的情况。上述意见表明主管部门已认可该等事项的解决路径,实质上排除了海域被责令退还或恢复原状的重大法律风险。
基于上述事实与措施,海域三在依法推进合法化程序中,相关瑕疵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海域一已纳入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并获自然资源部备案,海域二已签署出让合同并足额缴纳价款,海域三的用海方式变更申请已获受理;相关行政处罚所认定的违法责任主体均为第三人。防城港市海洋局已确认标的公司可按照现状使用相关海域且未被行政处罚或立案查处。上述瑕疵海域均不涉及标的公司核心生产设施。根据柳钢集团出具的《关于资产权属瑕疵及合规性事项之损失承担承诺函》,若标的公司因此遭受损失,柳钢集团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基于上述事实与措施,前述瑕疵海域事项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相关瑕疵事项是否可能对本次交易造成实质影响,相关方就瑕疵事项的
6-4-5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潜在损失的承担安排,相关安排是否充分保障了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标的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瑕疵资产的权证办理,自2025年12月31日至今已新增取得77项不动产权证,各瑕疵事项均有明确解决路径,不存在无法解决的事项。交易对方柳钢集团已出具承诺,就上述瑕疵事项可能引发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本次交易定价已充分考虑标的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相关瑕疵资产已按照评估准则在评估中予以适当考虑,评估处理方式充分、审慎,瑕疵资产事项未导致评估值虚增。瑕疵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相关安排已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
(一)相关瑕疵事项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标的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解决上述瑕疵资产事项,自2025年12月31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广西钢铁已新增取得77项不动产权证,各瑕疵事项均有明确解决路径,不存在无法解决的事项。相关措施与安排将使广西钢铁资产所含土地、海域、房屋存在的权属瑕疵问题逐步得以解决,不会对广西钢铁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柳钢集团出具的承诺将使得柳钢股份不致因广西钢铁资产存在的土地和房产权属瑕疵问题而遭受损失。相关瑕疵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障碍,相关安排已充分保障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权益。
(二)相关方就瑕疵事项的潜在损失的承担安排
根据《关于资产权属瑕疵及合规性事项之损失承担承诺函》,交易对方柳钢集团就瑕疵事项的潜在损失的承担作出如下承诺:
“鉴于标的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存在如下资产权属及合规性瑕疵事项:(1)铁路专用线存在超红线建设;(2)部分已实际使用的土地、海域尚未取得相应
使用权属;(3)部分海域使用权变更用途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4)部分海
域使用权存在超填情形;(5)部分填海造地海域使用权尚未换发土地使用权证
且相关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报批报建手续;(6)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6-4-5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如因前述合规性瑕疵事项引发或衍生任何损失、费用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赔偿责任、责令停产整顿、费用追缴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损失或责任承担),柳钢集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综上所述,前述瑕疵事项的潜在损失的承担安排的有效执行,将使得柳钢股份不致因广西钢铁资产存在的土地和房产权属等瑕疵问题而遭受损失。
(三)对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障本次交易中相关方就资产瑕疵事项的潜在损失承担安排已通过如下措施保
障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1.标的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资产权证的办理工作,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
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自2026年1月1日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已新增办理取得77项不动产权证。标的公司将持续投入人力、物力以解决资产瑕疵问题。
2.上述瑕疵事项主要集中于铁路专用线、专用码头等配套设施领域,以及
填海造地后换发土地使用权证等程序性事项,不涉及标的公司核心生产厂区的主体建设用地或关键生产设施。从占地面积来看,该等瑕疵地块占标的公司总用地面积比例较低;从功能定位来看,其所涉资产均属于配套辅助设施,不会对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已出具《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合规证明意见的函》,明确同意广西钢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完成违法用地用海问题处置等前提下,按照现行自然资源管理政策申请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待全部用地手续办结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防城港市海洋局已出具《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用海情况的说明》,确认广西钢铁可按照现状使用相关海域。
4.交易对方柳钢集团已就本次交易出具《关于资产权属瑕疵及合规性事项之损失承担承诺函》,承诺若广西钢铁因前述实际占有使用未拥有土地使用权事宜受到损失,柳钢集团同意承担相应责任。
6-4-5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综上所述,该等措施与安排将使广西钢铁资产所含土地、海域和房屋存在的权属瑕疵问题逐步得以解决,不会对广西钢铁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柳钢集团出具的承诺将使得柳钢股份不致因广西钢铁资产存在的土地、
海域和房产权属瑕疵问题而遭受损失,本次交易不会因广西钢铁土地、海域和房产存在的权属瑕疵问题而损害柳钢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广西钢铁提供的《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证》《海域使用权证书》;
2.查阅广西钢铁提供的瑕疵资产办理权证情况清单;
3.查阅广西钢铁提供的《专项信用证明》;
4.查阅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证明》;
5.查阅柳钢集团出具的《关于资产权属瑕疵及合规性事项之损失承担承诺函》;
6.查阅广西钢铁向自然资源部提交的《关于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海域使用权变更的申请函》及相关回执文件;
7.查阅广西钢铁签署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款凭证;
8.查阅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出具合规证明意见的函》;
9.查阅防城港市海洋局出具的《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用海情况的说明》;
10.查阅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
6-4-5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11.查阅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
12.查阅广西钢铁出具的说明。
(二)核查意见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1.标的公司相关资产存在权属瑕疵主要系历史原因造成,权属瑕疵资产不
会对标的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标的公司已积极推动瑕疵资产的权证办理工作,部分瑕疵资产已取得主
管部门的受理回执或备案审查通过文件,不存在可预见的无法解决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3.标的公司相关资产存在权属瑕疵事项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会对标的
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4.柳钢集团已出具承诺,柳钢股份不致因广西钢铁资产存在的土地、海域
和房产权属瑕疵问题而遭受损失,本次交易不会因广西钢铁土地、海域和房产存在的权属瑕疵问题而损害柳钢股份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审核问询函》一、关于问询问题/3.关于标的公司业务
根据重组报告书:(1)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涵盖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炼
焦及煤炭制品销售,拥有全流程合规钢铁产能和先进生产装备,具备高端板材、优质建材等产品的规模化制造能力,标的公司系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是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核心主体;(2)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受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及产能置换政策的严格约束,根据2016年国务院相关文件及后续密集出台的管控措施,行业面临严禁新增产能的刚性红线;(3)国家持续推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持续淘汰落后产能的同时,明确提出到2025年建成“布局合理、资源稳定、技术先进、品牌突出、智能高效、绿色低碳”的现代化钢铁产业体系。
请公司披露:(1)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品结构、核心技术等,说明标的公司在上市公司业务体系内的定位和重要性;(2)当前行业内
6-4-5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关于产能调控的政策和具体执行措施,标的公司当前产能建设和实际生产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监管要求,如否,说明具体情形、发生原因、产生的后果及潜在风险;(3)结合标的公司产品结构、核心技术、市场地位等,客观分析标的公司竞争优势和劣势,论证标的公司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鼓励的现代化钢铁产业体系发展方向,并说明依据。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问题(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当前行业内关于产能调控的政策和具体执行措施,标的公司当前产能建
设和实际生产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监管要求,如否,说明具体情形、发生原因、产生的后果及潜在风险
标的公司产能建设已取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各产线均已通过环评、能评、安全评价等必要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新增产能的情形。实际运营中,标的公司各条产线正常运转,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等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已分别取得当地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出具的无违规证明。
政策层面,现行钢铁产能调控体系以“严禁新增、淘汰落后、产量调控”为核心导向,标的公司在建设审批和实际运营两个维度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一)当前行业内关于产能调控的政策和具体执行措施
1.产能调控的政策
钢铁行业当前的产能调控政策体系由四个层级构成。第一层为核准/备案管理: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钢铁项目须经国家核准,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增备案产能。第二层为产能置换管理:根据《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1年版及2026年修订版),新建和改扩建炼铁、炼钢项目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置换比例从2021年的不低于1.25:1收紧至2026年的不低于1.5:1。第三层为多维度标准退出:根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确立的框架,对达不到环保排放标准、能耗限额、质量强制标准和安全生产三级标准的钢铁产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6-4-5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单行法律法规,依法限期整改或关停退出。第四层为产量调控:根据《钢铁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和年度粗
钢产量调控部署,严禁新增产能、实施产量压减,符合条件的规范企业列入工信部公告名单。
具体政策文件如下:
时间法律法规及政策主要内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钢铁项目须由国家核准,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2016年目目录(2016年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本)》
开启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确2016至2020《国务院关于钢铁行年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全面取缔“地条钢”;严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
禁各地以任何名义新增钢铁冶炼产能,新建、改扩
2016年脱困发展的意见》
建项目必须执行产能置换,环保、能耗、质量、安(国发〔2016〕6全不达标产能依法退出,配套专项奖补资金推动低号)效产能出清。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扩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
角、汾渭平原等地区以及其他“2+26”大气通道城市。上述地区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未完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区、市),不得接受其他《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实施办法》(2021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冶炼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
2021年年修订)(已于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2026年失效)低于1.25:1。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实际控股且完成法人或法人隶属关系、股权关系、章程等工商变更)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
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可以不低于1.1:1。
2025—2026年,钢铁行业增加值年均增长4%左右。严禁新增产能和实施产量压减控总量,修订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加大产能减量置换力度,对发展电炉钢、氢冶金等低碳炼铁工艺和兼《钢铁行业稳增长工并重组、高端特殊钢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给2025年作方案(2025—2026予差别化减量置换比例支持。落实《工业重点行业年)》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指南》,加快高炉、转炉、电炉、捣固焦炉、顶装焦炉、烧结机等限制类
装备升级及一代炉龄服役到期的老旧设备更新,推进主体设备大型化改造。推广先进电炉、特种冶炼等高端装备应用。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各省(区、市)炼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实施办法》(20261.5:1。对2021年6月1日之后兼并重组新取得的合
2026年年修订)(工信部原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的,各省(区、市)炼铁、炼〔2026〕97号)钢产能置换比例均不低于1.25:1。
6-4-5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2.具体执行措施
(1)严禁新增产能。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
能的钢铁项目,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用于置换。
(2)多维度标准退出。环保方面,对污染物排放达不到相关排放标准的钢铁
产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能耗方面,对达不到《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期的可申请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逾期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质量方面,对钢材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法关停退出。安全方面,对未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安全条件达不到《炼铁安全规程》《炼钢安全规程》等标准要求的,立即停产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依法关停退出。
(3)产能置换违规追责。对违反《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规定的产能
置换方案,责令限期整改;对置换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核实工作把关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通报。
(二)标的公司当前产能建设和实际生产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及监管要求,如否,说明具体情形、发生原因、产生的后果及潜在风险标的公司产能建设和实际生产情况在建设审批、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和产能置换六个维度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标的公司产能建设合规
广西钢铁现有炼铁高炉、炼钢转炉设备及对应产能均为国家核准的合规产能,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2〕1508号)(以下简称《批复》)及后续产能淘汰方案建设,并已通过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首批认定,列入2026年第7号公告
6-4-5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公布的首批规范企业名单。广西钢铁生铁及粗钢冶炼设备均按照项目核准文件建设,未违规新增产能,符合上述规定。
根据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5月29日出具的《证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8213554XP)系冶金行业企业。
经核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该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钢铁产能管控、能耗管理等我局职权管辖范围内法律法规,被我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
2.标的公司实际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达标,环保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广西钢铁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且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额排放。根据《广西钢铁排污许可证2024年度执行报告》《广西钢铁排污许可证2025年度执行报告》以及委托第三方出具的环境监测报告,报告期内,柳钢股份及广西钢铁均按钢铁行业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排放,不存在因超批复产能生产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情形。
广西钢铁取得《排污许可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体如下:
主证书名称证书编号行业有效期体广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
西排污许可业,炼焦,火力发电,货运
9145000078213554XP001R 2030.08.25
钢证港口,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铁造。
焦炭、烧结矿(球团)、生广
环境管理铁、连铸坯、热轧钢材、热西
体系认证 02225E3031-(2)R5L 轧酸洗板带、冷轧板带、冷 2028.06.18钢
证书轧热镀锌板带产品的生产、铁销售及支持性活动。
根据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5月21日出具的《证明》:“经核实,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12日期间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经核实,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
12日期间未受到我局环境行政处罚。”
6-4-6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综上所述,广西钢铁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不存在污染物排放达不到相关排放标准的情形。
3.标的公司能效指标达到基准水平,符合能耗强制性标准
广西钢铁相关项目建设均已通过节能审查,且不存在超能耗指标耗能的情形。
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规范类企业需满足:“资源综合利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水资源消耗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标准规定,不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行为。按要求履行项目节能审查和验收等相关手续,2025年底前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指标达到基准水平。”广西钢铁为第一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的“规范企业”,生铁及粗钢冶炼设备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及验收,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指标均已达到基准水平。
报告期内,广西钢铁不存在超能耗指标耗能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千克标准煤/吨工序限值2025年2024年焦化工序≤1509694
高炉工序≤435360361
转炉工序≤-10-30-30根据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5月29日出具的《证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8213554XP)系冶金行业企业。
经核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该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钢铁产能管控、能耗管理等我局职权管辖范围内法律法规,被我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综上所述,广西钢铁符合能耗指标相关要求。
4.标的公司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报告期内,广西钢铁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标的公司拥有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如下:
6-4-6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主体证书编号证书名称产品名称发证机关有效期至号单位广西壮族全国工业产
广西 (桂)XK05-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 自治区市 2030.12.1
1品生产许可
钢铁001-00001钢筋场监督管6证理局危险化学品无机产广西壮族全国工业产品(硫磺、工业硫广西 (桂)XK05- 自治区市 2030.12.1
2品生产许可磺),危险化学品
钢铁001-00001场监督管6证有机产品(芳香理局烃、粗苯)
易制爆化学品:硫防城港市磺;其他危险化学
广西450600132026危险化学品大数据和2029.06.0
3品:粗苯、氨溶液
钢铁00027经营许可证行政审批2
[含氨>10%]、煤焦局
油***
标的公司已取得编号为 02225Q3037-(2)R7L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板等三项产品被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评为冶金产品实物质量品
牌培育“金杯优质产品”。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产品质量不达标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引发重大诉讼的情形。
5.标的公司安全生产体系健全,未发生重大事故广西钢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合规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核心管理原则。广西钢铁已建立以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核心的三级安全管理体系,在金属冶炼和危化品生产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要求,“规范类”企业需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配套建设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具备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报告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网络安全事件、数据安全事件。广西钢铁为第一批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的“规范企业”,严格按照《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要求配套建设安全设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具备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6-4-6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根据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6月1日出具的《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今,在安全生产方面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综上所述,广西钢铁不存在未达到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要求的情形。
6.广西钢铁不存在违规产能置换的情形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6年修订)自2026年4月29日开始实施,报告期内有效的为《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相关产能建设均按照《批复》及其后续产能淘汰方案进行,不存在违规产能置换情形。
根据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5月29日出具的《证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8213554XP)系冶金行业企业。
经核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该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钢铁产能管控、能耗管理等我局职权管辖范围内法律法规,被我局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综上所述,广西钢铁不存在违规产能置换的情形。
7.标的公司实际生产运营平稳有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防城港基地各条产线正常运转。2025 年 3800mm 宽厚板产线完成产能爬坡后稳定量产。各品类产品产销率均维持在99%左右,各品类产品综合产能利用率达到84.50%,生产运营整体平稳高效。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能耗水平、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持续达标。
综上,标的公司产能建设取得合规审批、实际生产运营正常、各项法定指标持续达标,并已取得各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产能建设和实际生产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监管要求。
6-4-6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二、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本所律师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钢铁行业产能调控的相关政策文件;
2.查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关于广西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产业[2012]1508号)、防城港市发改委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018-450602-31-03-036515)及下发的《关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调整变更的函》(防发改工业函[2019]350号);
3.查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的相关公告;
4.查阅广西钢铁提供的固定资产清单;
5.查阅防城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具的《证明》、防城港市港口生态环境
局出具的《证明》、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证明》;
6.查阅广西钢铁提供的《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广西钢铁排污许可证2024年度执行报告》《广西钢铁排污许可证2025年度执行报告》;
7.查阅《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25年版)》;
8.查阅《2025年广西钢铁钢铁行业规范企业申报材料摘录》;
9.查阅广西钢铁内部治理制度;
10.查阅广西钢铁《专项核查报告》;
11.查阅广西钢铁诉讼台账、诉讼案件资料以及走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法院。
(二)核查意见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
6-4-6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广西钢铁已建成的炼铁、炼钢设备及实际生产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及监管要求;不存在因产能建设、实际生产情况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监管要求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6-4-6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之签署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林妙玲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沈国权韩美云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杨颖颖年月日
6-4-6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附表一:固定资产列表序使用面积取得证书编号坐落用途
号权人(㎡)方式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广西
1港市不动产权第结球团系统烧结工程--2×50011845.36工业自建
钢铁
0017467号㎡烧结及相关配套施工工程
1#烧结冷却室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广西
2港市不动产权第结球团系统烧结工程--2×50011810.08工业自建
钢铁
0017496号㎡烧结及相关配套施工工程
2#烧结冷却室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广西
3港市不动产权第结球团系统烧结工程--2×5004147.63工业自建
钢铁
0017453号㎡烧结及相关配套施工工程烧
结矿筛分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广西
4港市不动产权第结球团系统烧结工程--2×500982.48工业自建
钢铁
0017447号㎡烧结及相关配套施工工程筛
分成品变电所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
5港市不动产权第1742.34工业自建
钢铁结球团系统球团工程辊压配料
0014442号
室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广西
6港市不动产权第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2192.26工业自建
钢铁
0014403号结球团系统球团工程预配料室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广西
7港市不动产权第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622.66工业自建
钢铁
0014577号结球团系统球团工程混合室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广西
8港市不动产权第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12145.76工业自建
钢铁
0014412号结球团系统球团工程造球室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广西
9港市不动产权第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8513.78工业自建
钢铁
0014382号结球团系统球团工程焙烧室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
10港市不动产权第1068.04工业自建
钢铁结球团系统球团工程成品筛分
0014323号
室
6-4-6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使用面积取得证书编号坐落用途
号权人(㎡)方式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
11港市不动产权第31.63工业自建
钢铁结球团系统球团工程造球室及
0014438号
铺底料环境除尘电气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
12港市不动产权第51.03工业自建
钢铁结球团系统球团工程机尾及筛
0014572号
分室环境除尘电气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
13港市不动产权第31.64工业自建
钢铁结球团系统球团工程混合室及
0014507号
配料室环境除尘电气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
桂(2026)防城广西结球团系统烧结工程烧结烟气
14港市不动产权第4213.53工业自建钢铁脱硫、脱硝超低排放工程(1
0006892号
号、2号500㎡烧结烟气脱硫、脱硝项目)工艺楼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广西
15港市不动产权第结球团系统烧结工程烧结余热389.78工业自建
钢铁
0017497号余能综合利用工程一号大烟道
水泵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广西
16港市不动产权第结球团系统烧结工程烧结余热389.23工业自建
钢铁
0017502号余能综合利用工程二号大烟道
水泵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
17港市不动产权第292.13工业自建
钢铁结余热蒸汽利用工程循环水泵
0017639号
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18港市不动产权第铁系统1号、2号高炉煤气干389.49工业自建
钢铁
0017644 号 法除尘与 TRT 发电工程
1#TRT 电气楼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19港市不动产权第铁系统1号、2号高炉煤气干386.91工业自建
钢铁
0017641 号 法除尘与 TRT 发电工程
2#TRT 电气楼
6-4-6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使用面积取得证书编号坐落用途
号权人(㎡)方式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20港市不动产权第3912.54工业自建
钢铁铁系统办公生活设施工程职工
0017651号
活动中心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21港市不动产权第7098.11工业自建
钢铁铁系统办公生活设施工程炼铁
0017653号
厂机关办公楼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22港市不动产权第2142.92工业自建
钢铁铁系统办公生活设施工程食堂
0017655号
及会议中心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23港市不动产权第7074.52工业自建
钢铁铁系统办公生活设施工程辅助
0017645号
车间综合楼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24港市不动产权第7960.81工业自建
钢铁铁系统办公生活设施工程外包
0017646号
维保单位综合楼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25港市不动产权第207.44工业自建
钢铁铁系统办公生活设施工程配电
0017647号
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26港市不动产权第钢连铸系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5275.43工业自建
钢铁
0004103号主体设施及辅助设施工程
110KV 装置楼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27港市不动产权第钢连铸系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1490.84工业自建
钢铁
0004083号主体设施及辅助设施工程水处
理开关站及加药间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28港市不动产权第钢连铸系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179.54工业自建
钢铁
0004090号主体设施及辅助设施工程污泥
泵房
桂(2026)防城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29港市不动产权第1655.28工业自建
钢铁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0018313号
6-4-6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使用面积取得证书编号坐落用途
号权人(㎡)方式
钢连铸系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一次除尘工程电气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30港市不动产权第520.98工业自建
钢铁钢连铸系统炼钢连铸工程一次
0018305号
除尘工程水泵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31港市不动产权第钢连铸系统炼钢连铸工程——202.74工业自建
钢铁
0005168号炼钢环境除尘工程2#精炼2#
三次除尘电气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32港市不动产权第钢连铸系统炼钢连铸工程——1014.32工业自建
钢铁
0005507号炼钢环境除尘工程3#4#炉二
次除尘电气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33港市不动产权第钢连铸系统炼钢连铸工程——90.31工业自建
钢铁
0005520号炼钢环境除尘工程地下料仓除
尘电气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34港市不动产权第钢连铸系统炼钢连铸工程-炼345.99工业自建
钢铁
0005235号钢环境除尘工程1#2#炉二次
和铁水预处理除尘电气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35港市不动产权第钢连铸系统炼钢连铸工程——297.29工业自建
钢铁
0005166号炼钢环境除尘工程1#精炼1#
三次除尘电气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36港市不动产权第2277.54工业自建
钢铁钢连铸系统转炉熔剂工程煤气
0004114号
加压站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37港市不动产权第96.51工业自建
钢铁钢连铸系统转炉熔剂工程水泵
0004152号
房
6-4-7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使用面积取得证书编号坐落用途
号权人(㎡)方式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广广西
38港市不动产权第西钢铁冷轧厂酸洗机组建设工16456.48工业自建
钢铁
0006800号程主厂房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广广西
39港市不动产权第西钢铁冷轧厂酸洗机组建设工526.69工业自建
钢铁
0006793号程入口电气室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广广西
40港市不动产权第西钢铁冷轧厂酸洗机组建设工2478.28工业自建
钢铁
0006798号程出口电气室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广广西
41港市不动产权第西钢铁冷轧厂酸洗机组建设工705.92工业自建
钢铁
0004077号程扩建酸罐区厂房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广广西
42港市不动产权第西钢铁冷轧厂新增精整机组工26708.83工业自建
钢铁
0004205号程主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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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港市不动产权第西钢铁冷轧厂新增精整机组工1458.00工业自建
钢铁
0006799号程罩式炉电气室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广广西
44港市不动产权第西钢铁冷轧厂新增精整机组工525.82工业自建
钢铁
0004079号程精整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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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港市不动产权第西钢铁固废料场气膜棚项目气17435.98工业自建
钢铁
0015951号膜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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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港市不动产权第西钢铁固废料场气膜棚项目气124.81工业自建
钢铁
0015870号膜棚配电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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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140622.18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4445号项目主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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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1635.87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4316 号 项目 1ER 加热电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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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7748.67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5052 号 项目 2ER 轧钢电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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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1386.85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4575 号 项目 3ER 冷床电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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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2569.36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4414 号 项目 4ER 剪机电气室
6-4-7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使用面积取得证书编号坐落用途
号权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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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1220.88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4325 号 项目 5ER 成品电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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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3496.05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5061 号 项目 110kV 变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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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2374.86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5869号项目中心泵房及电气室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广
桂(2026)防城
广西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55港市不动产权第2552.86工业自建
钢铁项目轧后快速冷却泵房及电气
0014411号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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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503.62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4331号项目集中润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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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601.58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5954 号 项目 2CS 精整集控室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广广西
58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878.57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4332号项目加热轧钢综合楼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广广西
59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1722.05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4576号项目机电运行综合楼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广广西
60 港市不动产权第 西钢铁 3800mm 宽厚板生产线 1447.99 工业 自建
钢铁
0014406号项目精整成品综合楼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61港市不动产权第4374.81工业自建
钢铁钢连铸系统转炉熔剂工程原料
0021625号
棚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公广西
62 港市不动产权第 辅系统 20 万 m3 转炉煤气柜 1718.22 工业 自建
钢铁
0023445号以及配套加压站工程转炉煤气
加压站厂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公广西
63 港市不动产权第 辅系统 20 万 m3 转炉煤气柜 776.14 工业 自建
钢铁
0023454号以及配套加压站工程电气室、控制室、辅助用房
6-4-7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使用面积取得证书编号坐落用途
号权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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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港市不动产权第西钢铁炼钢厂钢轧余热回收利4269.25工业自建
钢铁
0023477号用工程(一期)发电主厂房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长
65港市不动产权第28252.91工业自建
钢铁材系统轧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
0023499号
程原料及加热炉跨工程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长
66港市不动产权第3515.88工业自建
钢铁材系统轧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
0025557号
程1#2#高线主控楼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67港市不动产权第38.89工业自建
钢铁铁系统1号、2号高炉喷煤工
0023579号
程消防泵房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68港市不动产权第274.96工业自建
钢铁铁系统1号、2号高炉喷煤工
0023563号
程配煤槽电气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69 港市不动产权第 铁系统 1 号 110KV 变电站及 1 6019.47 工业 自建
钢铁
0023212号号、2号高炉供配电系统工程
炼铁 1#110KV 变电站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70 港市不动产权第 铁系统 1 号 110KV 变电站及 1 45.73 工业 自建
钢铁
0023213号号、2号高炉供配电系统工程
原煤低压配电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71 港市不动产权第 铁系统 1 号 110KV 变电站及 1 45.92 工业 自建
钢铁
0023228号号、2号高炉供配电系统工程
铸铁机低压配电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广西
72 港市不动产权第 铁系统 1 号 110KV 变电站及 1 46.16 工业 自建
钢铁
0023244号号、2号高炉供配电系统工程
块矿低压配电室
桂(2026)防城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广西
73港市不动产权第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45.98工业自建
钢铁
0023255 号 铁系统 1 号 110KV 变电站及 1
6-4-7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序使用面积取得证书编号坐落用途
号权人(㎡)方式
号、2号高炉供配电系统工程烧结成品低压配电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74港市不动产权第296.06工业自建
钢铁铁系统1号、2号高炉本体及
0023286号
辅助设施工程2#机械传动站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动广西
75港市不动产权第力系统燃气设施工程——标段30.09工业自建
钢铁
0023211号二:高焦炉煤气柜区总承包工
程门卫及计量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动广西
76港市不动产权第力系统燃气设施工程——标段16.86工业自建
钢铁
0023206号二:高焦炉煤气柜区总承包工
程入口仪表分析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工业园防
桂(2026)防城
广西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炼
77港市不动产权第8024.95工业自建
钢铁铁系统1号、2号高炉喷煤工
0025558号
程喷煤主厂房
6-4-7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附表二:瑕疵固定资产当前状态、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及后续解决安排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脱硫电气室已建成(一期)焦化焦炉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气净化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鼓风机房已建成(一期)焦化焦炉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气净化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因待办理不
3循环水电气室已建成(一期)焦化焦炉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动产权证的气净化工程办理完善不记。房屋数量较正在编制测动产登记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多,正在收绘报告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续煤气净化 10KV 配套辅助设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集整理相关
4已建成(一期)焦化焦炉煤配电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办理资料气净化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加药间已建成(一期)焦化焦炉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气净化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广钢集团港务中心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4.5号矿棚已建成4、5号矿场超低排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放棚化工程记。
6-4-7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钢基地原料场系统1号混匀料场大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已建成1号混匀料场大棚项棚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目总承包工程记。
广西钢铁炼钢厂3#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主厂房 EF 跨新 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 核心生产设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已建成增3-4线厂房程—主厂房改造及配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套设施完善工程记。
广西钢铁炼钢厂3#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9 110kV 变电站 已建成程—主厂房改造及配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套设施完善工程记。
广西钢铁炼钢厂3#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3#板坯供水泵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已建成房及电气室程—主厂房改造及配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套设施完善工程记。
广西钢铁炼钢厂3#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4#LF 供水泵房 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 配套辅助设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已建成及电气室程—主厂房改造及配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套设施完善工程记。
广西钢铁炼钢厂3#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3#板坯污泥脱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已建成水间及加药间程—主厂房改造及配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套设施完善工程记。
广西钢铁炼钢厂3#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板坯连铸机及配套工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备品备件库已建成程—主厂房改造及配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套设施完善工程记。
6-4-7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锅炉补给水处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4已建成(一期)动力系统发理车间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电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凝结水精处理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5及化学水加药已建成(一期)动力系统发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间电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6 CEMS 小室 已建成 (一期)动力系统发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电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主传达室和次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已建成(一期)动力系统发传达室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电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海水制次氯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钠设备间及电已建成(一期)动力系统发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控间电系统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动力系统燃出口仪表分析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9已建成气设施工程——标段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二:高焦炉煤气柜区记。
总承包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20门卫及计量室已建成(一期)动力系统燃辅助用房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气设施工程——标段
6-4-7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一:转炉煤气柜区总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承包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动力系统燃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1仪表分析室已建成气设施工程——标段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一:转炉煤气柜区总记。
承包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水泵房及配电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2已建成(一期)转炉钢渣处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理项目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1#~2#(低压(一期)废钢处理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3已建成变电所)统金属材料加工配送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中心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废钢处理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4司磅房、地磅已建成统金属材料加工配送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中心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烧结球团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5配料变电所已建成统烧结工程--2×500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烧结及相关配套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1#高炉 A1 渣处 (一期)炼铁系统 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6 理 10KV 高压 已建成 号 110kV 变电站及 1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配电室号、2号高炉供配电记。
系统工程
6-4-7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钢连铸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7 1#RH 电气室 已建成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RH 真空精炼工程 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钢连铸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8 2#RH 电气室 已建成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RH 真空精炼工程 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钢连铸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9 1#RH 液压站 已建成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RH 真空精炼工程 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钢连铸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30 2#RH 液压站 已建成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RH 真空精炼工程 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钢连铸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31 1#RH 主控室 已建成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RH 真空精炼工程 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钢连铸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32 2#RH 主控室 已建成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RH 真空精炼工程 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工具间、休息(一期)炼钢连铸系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33已建成室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RH 真空精炼工程 记。
6-4-7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辅助用房(含(一期)动力系统燃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34已建成电气室)气、制氢系统升级改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造项目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动力系统燃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35加压机厂房已建成气、制氢系统升级改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造项目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结球团系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统球团烟气脱硫、脱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36氧化风机房已建成硝超低排放工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400万吨/年球团烟记。气脱硫、脱硝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成品筛分电气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37已建成(一期)烧结球团系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球团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38高压变频室已建成(一期)烧结球团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球团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成品仓及预配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39料环境除尘电已建成(一期)烧结球团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气室统球团工程记。
6-4-8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40预配料电气室已建成(一期)烧结球团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球团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辊压配料电气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41已建成(一期)烧结球团系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球团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结球团系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统球团烟气脱硫、脱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42电控楼已建成硝超低排放工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400万吨/年球团烟记。气脱硫、脱硝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结球团系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统球团烟气脱硫、脱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431#泵房已建成硝超低排放工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400万吨/年球团烟记。气脱硫、脱硝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烧结球团系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统球团烟气脱硫、脱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442#泵房已建成硝超低排放工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400万吨/年球团烟记。气脱硫、脱硝项目)西部供料 10KV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配套辅助设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45已建成高压配电室(一期)炼铁系统1施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4-8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号 110kV 变电站及 1 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号、2号高炉供配电记。
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炼钢连铸系溶剂地下料仓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46已建成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及电气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主体设施及辅助设施记。
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炼钢连铸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47主控楼已建成统炼钢连铸工程炼钢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主体设施及辅助设施记。
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炼铁系统1炼铁 1#110KV 配套辅助设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48 已建成 号 110kV 变电站及 1变电站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号、2号高炉供配电记。
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1#高炉本体(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49 10KV 高压配电 已建成 号 110kV 变电站及 1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室号、2号高炉供配电记。
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2#高炉本体(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0 10KV 高压配电 已建成 号 110kV 变电站及 1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室号、2号高炉供配电记。
系统工程
6-4-8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焦化系统1#、2#、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1磨机房已建成3#、4#焦炉烟道气脱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硫脱硝工程(标段记。
1)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焦化系统1#、2#、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2电控室已建成3#、4#焦炉烟道气脱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硫脱硝工程(标段记。
1)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焦化系统1#、2#、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3 CEM 小室 已建成 3#、4#焦炉烟道气脱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硫脱硝工程(标段记。
1)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焦化系统1#、2#、电气室及磨机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4已建成3#、4#焦炉烟道气脱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硫脱硝工程(标段记。
2)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仓库2#生产管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5已建成热轧露天仓库工程理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
(一期)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2#码头管理用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6已建成热轧露天仓库工程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
(一期)记。
6-4-8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1#码头管理用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7已建成热轧露天仓库工程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
(一期)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仓库1#生产管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8已建成热轧露天仓库工程理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
(一期)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59大间台已建成(一期)焦化备煤焦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炉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筛运焦系统电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0已建成(一期)焦化系统干气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熄焦及发电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1循环水泵房已建成(一期)焦化系统干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熄焦及发电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2除氧给水泵房已建成(一期)焦化系统干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熄焦及发电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干熄焦环境除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3已建成(一期)焦化系统干尘地面站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熄焦及发电工程记。
6-4-8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发电综合电气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4已建成(一期)焦化系统干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熄焦及发电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5成品仓已建成(一期)炼钢连铸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转炉熔剂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6鼓风机房已建成(一期)炼钢连铸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转炉熔剂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钢连铸系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7办公楼已建成统熔剂破碎及转供工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钢连铸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8料棚已建成统熔剂破碎及转供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钢连铸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9变电所已建成统熔剂破碎及转供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铁系统1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0出铁场主厂房已建成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辅助设施工程记。
6-4-8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1矿焦槽电气室已建成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辅助设施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1号高炉水处理(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2已建成电气室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辅助设施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2号高炉水处理(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3已建成电气室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辅助设施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1号高炉出铁场(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4及炉顶除尘电已建成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气室辅助设施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2号高炉出铁场(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5及炉顶除尘电已建成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气室辅助设施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1、2号高炉焦(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6已建成槽除尘电气室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辅助设施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1、2号高炉矿(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7已建成槽除尘电气室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辅助设施工程记。
6-4-8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1、2号高炉供(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8已建成料除尘电气室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辅助设施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1、2号高炉烧(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79结成品槽电气已建成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室辅助设施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炼铁系统1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0循环水泵房已建成号、2号高炉本体与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辅助设施工程记。
铸铁机厂房(含主控楼,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铸铁机基础、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1已建成(一期)炼铁系统炼通廊、转运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铁铸铁与修罐工程站,除尘楼及记。
电磁站)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全厂仓库系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统物资供应部仓库工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2公共厕所已建成程-主体厂房、附属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结构及相应公辅设施记。
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全厂仓库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3低压变电所已建成统物资供应部仓库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主体厂房、附属记。
6-4-8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结构及相应公辅设施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全厂仓库系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统物资供应部仓库工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4取样房已建成程-主体厂房、附属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结构及相应公辅设施记。
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综合站机车、(一期)总图运输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5普通车辆维修已建成统铁路运输系统工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库——标段三(厂内铁记。
路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总图运输系综合站内燃机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6已建成统铁路运输系统工程准备库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标段三(厂内铁记。
路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总图运输系炼铁站冶金车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7已建成统铁路运输系统工程辆修理库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标段三(厂内铁记。
路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总图运输系炼铁站内燃机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8已建成统铁路运输系统工程准备库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标段三(厂内铁记。
路系统工程)
6-4-8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总图运输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89综合站信号楼已建成统铁路运输系统工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标段三(厂内铁记。
路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总图运输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90炼铁站信号楼已建成统铁路运输系统工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标段三(厂内铁记。
路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总图运输系综合站作业设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91已建成统铁路运输系统工程
备室(一)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标段三(厂内铁记。
路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总图运输系综合站机修小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92已建成统铁路运输系统工程站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标段三(厂内铁记。
路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总图运输系综合站作业设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93已建成统铁路运输系统工程
备室(二)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标段三(厂内铁记。
路系统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正在办理消配套辅助设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尚未完成竣
945#库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防验收(备施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工验收手续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案)
6-4-8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95标准库电磁站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963#库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978#库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非标准库办公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98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楼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标准仓库保管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99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员办公室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06#库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6-4-9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标准库消防泵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1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27#库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非标准库公共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3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厕所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标准库公共厕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4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所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54#库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61#库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79#库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6-4-9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标准库低压变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8已建成(一期)全厂仓库系电所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备品备件仓库工程记。
广西钢铁三号矿棚和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09三号矿棚已建成
(一期)-三号矿棚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总承包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东大门汽车衡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0已建成(一期)计量系统物及司磅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资计量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成品汽车衡及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1已建成(一期)计量系统物司磅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资计量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北一门汽车衡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2已建成(一期)计量系统物及司泵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资计量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铁厂汽车衡及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3已建成(一期)计量系统物司磅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资计量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质量部检验楼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4汽车磅及司磅已建成(一期)计量系统物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房资计量系统工程记。
6-4-9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炼铁站 600t 轨 配套辅助设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5已建成(一期)计量系统物道衡及计量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资计量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综合站 150t 轨 配套辅助设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6已建成(一期)计量系统物道衡及计量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资计量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钢厂站 150T 轨 配套辅助设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7已建成(一期)计量系统物道衡及计量室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资计量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成品作业区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8 (一)150t 轨 已建成 (一期)计量系统物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道衡及计量室资计量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成品作业区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19 (二)150t 轨 已建成 (一期)计量系统物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道衡及计量室资计量系统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钢基地原料场受卸2号电气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0 已建成 M101、M102 胶带机楼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及配套土建项目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矿渣系统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1办公楼已建成
1#、2#年产240万吨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
矿渣微粉生产线工程记。
6-4-9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机修及备品备(一期)矿渣系统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2已建成件库1#、2#年产240万吨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矿渣微粉生产线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3生活楼已建成(一期)炼钢连铸系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办公生活设施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4综合楼已建成(一期)炼钢连铸系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办公生活设施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5办公楼已建成(一期)炼钢连铸系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办公生活设施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焦化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6厂办公楼已建成焦炉煤气净化工程办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公生活设施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焦化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7活动中心已建成焦炉煤气净化工程办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公生活设施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焦化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8车间办公楼已建成焦炉煤气净化工程办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公生活设施工程记。
6-4-9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焦化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29车间活动中心已建成焦炉煤气净化工程办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公生活设施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总图运输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0备品库已建成统公路运输系统集中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性停车场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总图运输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1车辆维修间已建成统公路运输系统集中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性停车场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总图运输系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2综合办公楼已建成统公路运输系统集中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性停车场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总图运输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3轮胎检修间已建成统公路运输系统集中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性停车场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总图运输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4工具间已建成统公路运输系统集中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性停车场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总图运输系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5公共卫生间已建成统公路运输系统集中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性停车场记。
6-4-9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固废处理系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6污泥均质厂房已建成统-转炉除尘灰冷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球与污泥均质化加工记。
生产线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固废处理系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7生产线主厂房已建成统——高炉除尘灰深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加工生产线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固废处理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8配电室已建成统——高炉除尘灰深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加工生产线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固废处理系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39厕所已建成正在办理质统——高炉除尘灰深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量、消防验加工生产线工程记。
收(备案)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固废处理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40湿粉矿棚已建成统——高炉除尘灰深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加工生产线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生产指挥中心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41已建成(一期)生产指挥中大楼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心大楼记。
办公生活附属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142已建成设施(一期)固废处理系辅助用房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4-9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统——高炉除尘灰深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加工生产线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动力系统电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43主控综合楼已建成力设施工程标段二动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力厂 110kV 变电站记。
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动力系统电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44主控综合楼已建成力设施工程标段二动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力厂 110kV 变电站 正在办理质记。
工程量验收(备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案)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一期)动力系统电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45主控综合楼已建成力设施工程标段二动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力厂 110kV 变电站记。
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461#煤料棚已建成(一期)原料场系统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工程1#煤料棚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47田径场看台已建成厂前区室外运动场工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正在办理竣程之田径运动场工程记。工验收备案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核心生产设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148主厂房已建成用项目施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6-4-9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49脱硫综合楼已建成用项目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化学药品储存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50已建成间用项目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广钢集团余气综合利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51门卫室已建成用项目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1#炉脱硫脱硝余热余能综合利用项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52已建成除尘电控室目配套烟气脱硫脱硝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2#炉脱硫脱硝余热余能综合利用项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53已建成除尘电控室目配套烟气脱硫脱硝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3#炉脱硫脱硝余热余能综合利用项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54已建成除尘电控室目配套烟气脱硫脱硝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工程记。
广钢集团水渣堆场棚配套辅助设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正在办理规
155 C 型料库 已建成化工程施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划验收
6-4-9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广钢集团含铁尘泥棚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56含铁尘泥棚已建成化项目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钢渣生产中转广钢钢渣厂钢渣生产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57已建成堆场棚中转堆场棚化项目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加热、机修车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根据《关于
158已建成(一期)板材系统工间办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标段一)持续解决不记。动产登记历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史遗留问题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59加热炉电气室已建成(一期)板材系统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的指导意程(标段一)记。见》第十二跨宗地建设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条规定向防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60卷取电气室已建成(一期)板材系统工城港市自然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标段一)资源局按房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屋实际占地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情况重新调
161主厂房已建成(一期)板材系统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整宗地范围程(标段一)记。
6-4-9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并出具意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62 R2 粗轧电气室 已建成 (一期)板材系统工 见。
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标段一)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63精轧电气室已建成(一期)板材系统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标段一)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64加热炉风机房已建成(一期)板材系统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标段一)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65水处理电气室已建成(一期)板材系统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标段一)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66 R1 粗轧电气室 已建成 (一期)板材系统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标段一)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67 110KV 开关站 已建成 (一期)板材系统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标段一)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精整、动力、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68已建成(一期)板材系统工自动化车间办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标段一)记。
6-4-10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一期)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倒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A12#倒班公寓 班公寓楼、美食中心 行政及生活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69已建成楼及超市、工会楼工程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之 A3-A12 号倒班公 记。
寓楼、美食中心超
市、工会楼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一期)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倒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美食中心及超班公寓楼、美食中心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0已建成市及超市、工会楼工程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之 A3-A12 号倒班公 记。
寓楼、美食中心超
市、工会楼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一期)厂前区公共办公生活设施系统倒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A11#倒班公寓 班公寓楼、美食中心 行政及生活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1已建成楼及超市、工会楼工程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之 A3-A12 号倒班公 记。
寓楼、美食中心超
市、工会楼工程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厂前区公共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2地下室已建成办公生活设施系统倒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班公寓楼、美食中心记。
6-4-10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
及超市、工会楼工程
之 A3-A12 号倒班公
寓楼、美食中心超
市、工会楼工程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3综合楼已建成(一期)全厂机修系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4办公楼已建成(一期)全厂机修系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1#、2#普棒厂(一期)长材系统轧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5已建成房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1#2#棒材主控(一期)长材系统轧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6已建成楼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长材系统轧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7 110KV 变电站 已建成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长材系统轧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83#4#高棒厂房已建成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6-4-10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3#4#棒材主控(一期)长材系统轧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79已建成楼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长材系统轧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01#2#高线厂房已建成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长材系统轧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13#高线厂房已建成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长材系统轧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23#高线主控楼已建成线主体及附属设施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3汽车转运库已建成(一期)长材系统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材成品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4火车发运库已建成(一期)长材系统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材成品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5汽车库变电所已建成(一期)长材系统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材成品库工程记。
6-4-10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6火车库变电所已建成(一期)长材系统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材成品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7值班室已建成(一期)长材系统长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材成品库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门卫室1和门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8已建成(一期)制氧系统1卫室2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号、2号制氧机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89配电室已建成(一期)制氧系统1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号、2号制氧机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制氧系统3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903#机配电室已建成号、4号制氧机工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配套3号机组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制氧系统3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91附属设施工程已建成号、4号制氧机工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配套4号机组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制氧系统3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92主厂房工程已建成号、4号制氧机工程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配套4号机组工程记。
6-4-10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板材系统热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93仓库已建成轧卷配套仓库建设工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板材系统热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94辅助用房已建成轧卷配套仓库建设工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3号高炉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95中控楼已建成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施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3号高炉系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96出铁场主厂房已建成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施工程记。
建设于未换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正在申请办发土地使用水处理低压电(一期)3号高炉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理土地使用
197已建成权证的填海气室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权不动产登形成的土地施工程记。记海域上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3号高炉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98水泵房已建成统高炉本体与辅助设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施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199鼓风机主厂房已建成(一期)3号高炉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鼓风机站工程记。
6-4-10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0润滑油库已建成(一期)3号高炉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鼓风机站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1喷煤主厂房已建成(一期)3号高炉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喷煤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臭氧发生间及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2已建成(一期)焦化系统废污泥脱水间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水处理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3综合楼已建成(一期)焦化系统废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水处理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3号高炉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4传动室已建成统供料、矿焦槽及上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料系统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3号高炉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5矿焦槽电气楼已建成统供料、矿焦槽及上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料系统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3号高炉系核心生产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6 TRT 厂房 已建成统干法与 TRT 发电 施 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工程记。
6-4-106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3号高炉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7干法电气室已建成统干法与 TRT 发电 施 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半净煤气成分(一期)3号高炉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8已建成分析小屋 统干法与 TRT 发电 施 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09烟气分析小屋已建成(一期)3号高炉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热风炉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10富氧阀室已建成(一期)3号高炉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热风炉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3号高炉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11 110kV 变电站 已建成统 110kV 变电站与 施 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供配电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高炉本体 10kV (一期)3 号高炉系 配套辅助设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12已建成高配电气楼 统 110kV 变电站与 施 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供配电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高炉综合 10kV (一期)3 号高炉系 配套辅助设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13已建成高配电气楼 统 110kV 变电站与 施 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供配电工程记。
6-4-107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矿焦槽及供料(一期)3号高炉系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14 10kV 高配电气 已建成统 110kV 变电站与 施 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楼供配电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C1 渣处理 10kV (一期)3 号高炉系 配套辅助设 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15已建成高配电气楼 统 110kV 变电站与 施 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供配电工程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电气室和消防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16已建成(一期)3号高炉系泵房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喷煤工程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一期)码头系统码
208号泊位办公行政及生活
217已建成头工程202号、203已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房辅助用房
号、208号、209号泊位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
(一期)码头系统码
209号泊位办公行政及生活
218已建成头工程202号、203已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
房辅助用房
号、208号、209号泊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建设时间较根据《关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早,初期合持续解决不
219配电装置楼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施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规意识不动产登记历
110KV 变电站工程不动产登记。足,未办理史遗留问题
6-4-108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报批报建手的指导意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续。后期已见》第十一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心生产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补办《建设条规定,委
220主厂房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施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工程规划许托具有房屋工程不动产登记。可证》,但质量安全检因项目已实测鉴定相应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际完工,无资质的第三配套辅助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221冷轧制冷站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法补办《建方机构对房施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工程设工程施工屋安全和使不动产登记。许可证》用功能进行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检测鉴定。
循环水泵房电配套辅助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222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办理固定资气室施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工程产不动产登不动产登记。记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223空压站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施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工程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224减温减压站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施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工程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核心生产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225 PSA 制氮厂房 已建成 (一期)2030 冷轧施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工程不动产登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226酸再生站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施可证》,未办理《建筑工工程
6-4-109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227综合维保间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施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工程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行政及生活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228办公楼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辅助用房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工程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保产服务综合行政及生活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229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楼辅助用房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工程不动产登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230中心检验室已建成(一期)2030冷轧施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工程不动产登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一期)动力系统电配套辅助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231综合电气楼已建成力设施工程-220kV 施 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变电站总承包工程不动产登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综合配电楼(一期)动力系统电配套辅助设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232已建成(东) 力设施工程-220kV 施 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变电站总承包工程不动产登记。
综合配电楼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
233已建成(西)(一期)动力系统电施可证》,未办理《建筑工
6-4-110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力设施工程-220kV 程施工许可证》,未完成变电站总承包工程不动产登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正在根据公司办公楼行政及生活234已建成(一期)厂前区公共未办理报批报建手续《关于持续(管控楼)辅助用房办公生活设施系统解决不动产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登记历史遗行政及生活
235物业楼已建成(一期)厂前区公共未办理报批报建手续留问题的指
辅助用房办公生活设施系统导意见》第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十条规定,厂前区1#公寓行政及生活
236已建成(一期)厂前区公共未办理报批报建手续向防城港市
楼辅助用房办公生活设施系统建设时间较自然资源局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早,初期合申请按现状厂前区2#公寓行政及生活
237已建成(一期)厂前区公共未办理报批报建手续规意识不出具认定或
楼辅助用房
办公生活设施系统足,未办理核实意见;
报批报建手并根据第十
续一条规定,委托具有房屋质量安全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物业楼临时餐行政及生活检测鉴定相
238已建成(一期)厂前区公共未办理报批报建手续
厅(一食堂)辅助用房应资质的第办公生活设施系统三方机构对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进行检测鉴定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土地用途与正在办理土防城港钢铁基地建设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39指挥部大楼已建成房屋用途不地用途变更指挥部大楼辅助用房可证》,但未获得权属证完全一致手续书
6-4-111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在生产经营序当前状中的具体作后续解决安不动产名称坐落瑕疵具体情形产生原因处理进展号态用及重要性排
【注】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指挥部简易羽防城港钢铁基地建设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40已建成毛球馆指挥部大楼辅助用房可证》,但未获得权属证书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41机修间已建成(一期)全厂机修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统记。
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配套辅助设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未取得土地正在完善用
242机修间电气室已建成(一期)全厂机修系施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使用权地手续统记。
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钢厂站新增综(一期)总图运输系行政及生活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
243已建成合楼统铁路运输系统工程辅助用房可证》,未完成不动产登钢厂站新增综合楼记。
注:“核心生产设施”指生产线主体厂房;“配套辅助设施”指为核心生产线提供能源、动力、介质或物料流转支持的房屋;“行政及生活辅助用房”指主要用于公司日
常办公管理、物业管理及员工住宿,为生产经营提供配套保障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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