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34292号
日录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6]34292号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股份”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5年5月31日止《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柳钢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号)的规定编制《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柳钢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5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柳钢股份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 (续)
天职业字[2026〕34292号
附件:《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中国·北京
〇二六年七月十六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关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200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428,571股,发行价为4.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8.20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审计与验资费用、律师费、股票登记费、印花税及文件制作费合计2,255,047.83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744,950.37元。上述资金于2026年2月12日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 年2月1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6]6438号验资报告。
二、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2800mm中厚板高品质技术升级改造工程 48,767.56 30,000.00
合计 48.767.56 30,000.00
根据《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9,920,671.79元(含增值税),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49,920,671.79元(含增值税),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2800mm中厚板高品质技术升级改造工程 49,920,671.79 49,920,671.79
合计 49,920,671.79 49,920,671.79
四、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公司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2,255,047.83元,含增值税金额为2,385,883.41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含增值税)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并已由主承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坐扣。剩余发行费用合计885,883.41元(含增值税),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拟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为885,883.41元(含增值税)。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审计及验资费用 320,000.00
律师费 400,000.00
印花税 74,454.84
咨询费 20,000.00
股票登记费 71,428.57
合计 885,883.41
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9,920,671.79元,另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885,883.41元,两者合计为50,806,555.20元。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上证发(2026)4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还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实施。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923425568
营 业执照 --
M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邱靖之
经 营 范 围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出 资 额 12500万元
成 立日 期 2012年03月05日
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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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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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1则Sex1 期c2f5in工作单位Morki121n身份证号局 李晓阳
男
1976-10-15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评通合伙)期商分所
17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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