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唐萍)
本人唐萍,作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工作条例等规定,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唐萍,1962年10月生,博士,重庆大学材料学院冶金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炼钢》杂志编委,中国金属学会炉外精炼分会委员。本人负责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四项,以及科技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子项、国家春晖计划项目等,曾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三等奖和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在国内外刊物和会议上发表论文200余篇,发明专利获权24项。
本人于2024年6月27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
1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和资格,且有充足
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行职责。本人已按规定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确认符合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董事会会议13013提名委员会会议000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707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0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04
股东会会议3/2
1.出席董事会情况。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听取报告3项,审议议案59项,本人亲自出席全部会议,对董事会报告事项未提出异议。会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拟审议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建议和意见;在对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做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会后,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计划落实、与关联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管控、授
信额度使用、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董事会决议事项执行情况,确保决议执行和落实到位。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合理策划和组织委员会各项工作。2025年本人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
2会会议3次,主要对经营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董监高薪酬
方案等3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同意全部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2025年出席应出
席的7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会议,重点对定期报告、聘任财务负责人、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等6项议案认真审查并客观专业地提出意见,同意全部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信息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风险管控体系运行情况。
(3)2025年,因无相关提名事项,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持续关注公司董事及高管团队结构,随时准备履行审查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5年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4次,本人参加全部会议并就以下事项进行严格审查:
第一次会议(3月):审议《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评估交易风险,认为交易符合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要求。
第二次会议(8月):审议《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再次确认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并关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次会议(8月):审议《关于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认为延期理由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第四次会议(12月):审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
系列议案(包括发行方案、预案、可行性分析、关联交易等共13项),从合规角度对发行条件、决策程序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相关安排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4.出席股东会情况。2025年公司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2
次股东会,未能出席的1次会议已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在股东会上,本人认真听取股东意见建议,并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现场履职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等会议的机会,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定期汇报,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本人与董事及管理层保持专项沟通机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发展规划、市值管理等方面工作;本人主要从事钢铁冶金方面的研究工作,多次到公司考察交流,重点在生产制造流程优化、能源环保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规划、设备升级改造等方面提供专业、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本人开展与内部审计部门和外聘审计机构沟通,了解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情况,动态评估和判断公司经营风险,针对性提出管理优化建议。本年度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均已按规定记录并归档保存。
(三)与外聘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沟通情况本人与公司外聘审计机构通过专题会议等方式持续交流。在2024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本人听取外聘审计机构审计结果及关键事项的汇报,重点就存货跌价准备、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沟通。在2025年年审会计机构进场前对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进行审核,了解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关注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及其他事项。年审会计机构进场后,本人与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整合审计重点以及审计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沟通和交流,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外聘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人对初审意见、重点关注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及时、充分的沟通,本人也详细了解公司管理层的应对措施,了解外聘审计机构获取的审计证据情况。本人对外聘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认为公司外聘审计机
4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有效执行年
度整合审计工作。
本人与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代表就其拟离
任事项进行事前沟通交流,充分核实离任原因,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工作安排、收费或意见等分歧;本人认真核查拟聘2025年年审会计
机构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态、独立性,与前任审计机构亦不存在意见分歧情况,确认其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审计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
本人持续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实务指导,督导内审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跟进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及重要审计发现,重点关注大额资金运作、采购业务及重大工程项目的风险管控,以及审计整改成效与成果运用,推动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在重点领域落地落实,确保风险可防可控。
(四)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
2025年本人通过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互动平台等方式,
与投资者“零距离”互动交流,听取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管理、市值维护等方面的建议,回复投资者关心的经营业绩改善、市值管理举措、绿色低碳发展等问题,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效传递投资价值。同时通过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性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持续强化信息披露的合规性与透明度。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作为独立董事,为维护公司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2025年对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对相关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进行监督:
51.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符合监管要求,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规,未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未超过有关预计上限。
2.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公司业绩预告和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财务信息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信息披露。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持续保持规范,
未出现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形。公司按照规定做好内幕信息及有关知情人的保密、登记、报备等各项管理工作,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及内幕交易情况。
4.聘任年审会计机构。本人对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
行了认真审查,对其从业资格、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进行评估,认为其资质和能力符合公司需求,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5.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公司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工作,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会议对发行方案、关联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等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公司充分考虑了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内部控制。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本人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其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
67.承诺履行。公司、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均严
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履职支撑情况
本人的履职得到公司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和董秘室协助履行职责,并建立系统化履职保障体系支持本人有效履职。
公司及时回复本人的问询,听取并采纳本人的各项意见和建议,定期推送履职支撑材料、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及内部控制相关情况,安排实地考察和现场交流,组织参加履职培训,投保董监高责任险,促进本人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公司及相关人员能够积极配合,未出现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形。
五、总体评价
2025年,在公司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和监管规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审计机构以
及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扎实开展实地调研,有效参与公司治理,深入参与重大事项讨论与决策。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再融资项目的后续推进、关联交易的风险管控,深化在生产运营、技术升级、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的履职工作。充分利用自身钢铁冶金专业知识和高校科研经验,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和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持,促进公司高效运营、治理规范和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唐萍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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