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德师报(函)字(26)第Q00347号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钢铁”)2025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以下合称“财务报表”),并于2026年3月30日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6)第P0421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 -业务办理》的规定,重庆钢铁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重庆钢铁管理层的责任。基于我们对重庆钢铁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而实施的审计工作,我们将后附的情况表所载相关信息与本所审计重庆钢铁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为了更好地理解重庆钢铁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重庆钢铁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蒋 健
中国注册会计师:欧阳千力
2026年3月30日
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发生额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发生额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026124,001,657,475.68 27,244,169,261.0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301,085,650.71 246,390,084.02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25% 0.90%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301,085,650.71 材料收入、废料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及其他 246,390,084.02 材料收入、废料收入、出租固定资产及其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301,085,650.71 246,390,084.02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3,700,571,824.97 26,997,779,177.05
此表已于2026年3月30日获董事会批准。
会计机构贷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