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06股票简称:大秦铁路公告编号:2026-019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
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宁宁女士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及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巩伟先生于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高君先生,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4.审计收费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31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5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20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