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2025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
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
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 H 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
安永华明拥有分所数量23家。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1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后经2025年5月2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及其项目团队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执业质量、审计工作方案及审计费用等进行了全面审查与综合评估。委员会认为:
安永华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资格,拥有开展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其独立性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职责,不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此外,安永华明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执业质量不良记录,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专业声誉与市场认可度,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需求与监管要求。2025年4月15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变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2025年8月12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与负责公
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安永华明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就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团队架构、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内容进
行了沟通,督促安永华明项目团队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独立、专业的开展审计工作。
3.2025年12月26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四次会议,认真听取
安永华明项目负责人关于公司年度内部控制审计的整体工作计划。会议重点围绕审计重点领域、关键风险点识别、审计程序设计、人员配置安排及时间进度计划
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治理结构、业务特点及以往审计情况,对审计方案提出针对性意见和优化建议,为高质量完成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奠定坚实基础。
4.2026年4月14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审计专项会议,对公司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安永华明项目负责人关于审计
2工作的专项汇报,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审核无意见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规定,并遵循《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内部治理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职能。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在内部控制审计全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保持与其持续、深入的沟通,有效督导审计机构勤勉履职,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责任,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与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展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与扎实的专业素养。其审计程序执行规范,工作底稿完整清晰,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容客观、依据充分、结论明确、报送及时,充分履行了审计职责,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审计准则的要求。
公司审计委员会将在未来年度继续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有效促进公司财务规范和内控建设,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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