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就《关于重新签订《国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准,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樊燕萍
朱玉杰
2025年8月12日
独立董事签名:
许光建
樊萍
朱玉杰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