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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9 查看全文

连云港 --%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为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行为,促进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等,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上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围绕基本情况、法律、法规执行、制度制定及执行、选聘程序、合同内容履行等方面,形成了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Shanghai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上会),于1980年筹建,1981年元旦正式成立,是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期货、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12月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目前已在全国各地设有26家分所,员工180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约500人。上海总所员工650余人,其中注册会计师约150人。2023年度公司项目由总所团队提供审计服务。

二、法律、法规执行和制度制定执行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2023年度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审计程序,遵守《洗钱法》、《证券法》、《税法》等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事务所建立了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职业道德制度,规定了业务执行、内控检查等流程,分歧解决方法及主要成员责任。审计工作程序开展合法合规,遵守了相关职业道德。

1三、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选聘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选聘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股东大会对选聘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履职能力,在国内资本市场具有良好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熟悉国内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了解公司及所在行业的生产经营特点,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

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事项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

要求充分、恰当地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相关聘任、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审计工作履行和监督情况

(一)根据公司方面制定的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经过充分的沟

通和协调,年审会计师制定了审计工作计划表,按照时间计划拟定了预审阶段、监盘、终审阶段、报告阶段工作内容,并确定了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的沟通、报告方案。

(二)审计工作中,在完成初步审计意见之前,年审会计师和公司指定的

证券事务代表联络人保持实时信息沟通。过程中,年审会计师可直接接受、答复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审计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督

2促年审会计师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

(三)2024年2月21日、3月10日,年审会计师、审计委员会、独立董

事和监事会两次进行书面沟通,就在建工程、报告期内资产重组、关联方交易、提供劳务的收入确认相关事项年审会计师与审计委员会达成一致意见,认为解决方案是恰当的,可以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后续按照计划进行终审工作。

(四)2024年3月10日,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内控审

计报告、关联方资金往来报告、存贷款业务专项报告共四份报告初稿,2024年3月15日递交质控复核,2024年3月28日出具四份报告终稿。

五、监督工作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了监督职责,认真审查了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服务经验、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文件及资料,年报审计期间与大华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了客

观、公允的态度,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计划完成了2023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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