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如需调整将重新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构成。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是年度的基本收入,依据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人数等指标进行评定,结合公司年薪控制水平动态调控。
基本年薪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员工(不包含年薪制员工)平均工资的2倍。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50%。依据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分配系数确定,绩效年薪分配系数根据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结合年度薪酬水平适度调整。绩效年薪分配系数由绩效考核系数与创利业绩系数构成。其中:绩效考核系数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的绩效考核评价得分计算,以公司整体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为考核基础;创利业绩系数根据年度实现利润总额测算。绩效考核分配系数可根据年度薪酬总体水平适度调整。
绩效年薪实行当期激励与延期激励相结合,考核后绩效年薪的80%当年兑现,
20%作为任期激励考核基数,纳入任期考核;任期激励是与任期绩效考核结果挂
钩的激励性收入,3年任期结束后一次性考核兑现。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