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提交资料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如下: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沈永明、强莹、余瑞玉、俞红海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