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1股票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26-02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17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宝泰隆路1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公司共有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独立董事纪念先生和独立董事马明慧女士以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共审议了九项议案,会议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焦强先生主持,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聘任焦云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
结合公司经营与长远战略发展需要,聘任焦云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焦云先生系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全国人大代表,曾长期出任公司董事长一职。深耕煤化工实业多年,任职期间坚守实业初心,锚定创新变革路径,立足长效可持续发展,布局企业经营,带领公司稳步夯实产业根基、完善发展布局,为公司稳健运营与长远发展筑牢坚实根基。聘任后,焦云先生将依托深厚行业积淀与管理经验,在公司战略规划、产业升级、经营决策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与咨询助力,赋能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助力公司提质增效,以优良经营业绩回馈广大股东与社会各界。
名誉董事长非公司董事,不享有董事会董事的相关权利、也不承担董事相关义务。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选举焦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
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完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决议,选举焦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选举焦岩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完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第七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决议,选举焦岩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
16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
案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已完成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马明慧女士董事常万昌先生、独立董事程培育先生
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董事秦怀先生、独立战略及投资委员会董事长焦强先生
董事纪念先生、独立董事马明慧女士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程培育先生独立董事马明慧女士、职工董事周传博先生
董事长焦强先生、副董事长焦岩岩女士、董
事秦怀先生、董事常万昌先生、董事刘欣女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纪念先生
士、职工董事周传博先生、独立董事马明慧
女士、独立董事程培育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聘任秦怀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强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秦怀先生为公司总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
17日至2029年6月16日。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秦怀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常万昌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聘任刘欣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强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刘欣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欣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最近三十六个月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或者期限已届满,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期限已届满的情形。刘欣女士具备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经公司总裁秦怀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刘欣女士为公司副总裁,主持公司投融资及资本运作相关工作,不存在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副总裁的职务能够明确区分董事会秘书和副总裁的职责,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聘任边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裁秦怀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边兴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简历详见附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9、审议通过了《聘任高文博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焦强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高文博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9年6月16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
会议纪要;
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六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简历
边兴海男,汉族,出生于1973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齐齐哈尔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00年7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车间副、主操、班长;2000年7月至2004年6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车间技术员;2004年6月至2005年4月任中煤龙化甲醇生产技术科生产科长;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3月至
2019年11月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
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任宝泰隆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安全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兼安全总监。
高文博女,汉族,出生于1992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本科学历,2023年2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第1期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2018年1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