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宝泰隆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5号)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310,857,14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37,211,425.1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2351,510.0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859,915.10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人民币120,865.75万元,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累计人民币380.6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人民币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9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总裁负责按照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书组织实施。使用募集资金时,由具体使用部门 (单位)填写申请表,经总裁和财务总监会签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
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2月24日通过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开立的23001695551050502782账户内。于2022年3月4日,公司、保荐机构川财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七台河桃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支行 0910020729200136443 2,124.8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23001695551050502782 407.98
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79990122000103870 6,498.24
注:上表金额为活期存款余额,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0.1亿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与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与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8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2025年6月30日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000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报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童事会
二0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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