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证券简称:宝泰隆编号:临2026-019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健全薪酬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100000元人民币(税后),不额外领取薪酬,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非独立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的津贴以固定方式发放,每人每年20000元人民币(税后),按年支付,于每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其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价值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报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价值、绩效贡献及责任承担,实行分期考核与发放管理,其中年度绩效薪酬依据个人年度绩效目标,结合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后发放。
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
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四、其他规定
1、除独立董事外,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根据国
家税务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除上述薪酬方案以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
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视公司经营情况另行确定。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