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12股票简称:隆基绿能公告编号:临2026-019号
债券代码:113053债券简称:隆22转债
债券代码:244101 债券简称:GK 隆基 01
债券代码:244386 债券简称:GK 隆基 02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充分调动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团队和核
心员工的积极性,加速推动公司光储一体化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隆基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投资”)拟与公司核心员工共同以现金出资
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并由公司向以上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精控”)1.5743%股权,交易总额3200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核心员工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隆基精控部分股权,实现公司与核心员工利益的绑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
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凝聚力,加速推动公司光储一体化业务发展,稳步推进公司从“光伏产品提供商”向“光储融合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的转型跨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基投资拟与核心员工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员工持股平台汇智共远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
1(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远”)、汇智共联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智共联”),并由公司以4.523元/股向以上员工持股平台合计转让隆基精控1.5743%股权(对应隆基精控注册资本7074950元),交易总额32000000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核心员工将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隆基精控部分股权,实现公司与核心员工利益的绑定。
公司控股股东李振国(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中央研究院院长)、董事长兼
总经理钟宝申、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刘学文、董事田野、董事白忠学、董事会秘书
刘晓东作为关联自然人,将通过认购汇智共远部分合伙份额间接持有隆基精控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钟宝申、刘学文、田野、白忠学、李姝璇已回避表决。
(三)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本次通过员工持股平台持有隆基精控股权的关联自然人如下:
1、李振国,男,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现任公司首席技术官、中央研究院院长。
2、钟宝申,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3、刘学文,女,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兼财务负责人。
4、田野,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兼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人。
5、白忠学,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董事长助理兼光建事业部负责人。
6、刘晓东,男,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关联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未披露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
2的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隆基投资拟与以上关联自然人及其他核心员工共同投资成立合伙企业作为
员工持股平台,各方出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本次员工持股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参与本次员工持股平台的核心员工将根据本人在员工持股平台中的认缴份额按时、足额出资,该等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公司不为员工提供贷款、担保及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拟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如下:
(一)汇智共远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新设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名称汇智共远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环岛东路3018号2410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主营业务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汇智共远尚未成立,其工商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股权结构及关联自然人认缴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1任乃俊603.75%普通合伙人
2隆基投资805.00%有限合伙人
3李振国1006.25%有限合伙人
4钟宝申1006.25%有限合伙人
5刘学文1006.25%有限合伙人
6田野1006.25%有限合伙人
7白忠学603.75%有限合伙人
8刘晓东402.50%有限合伙人
9其他核心员工(15人)96060.00%有限合伙人
合计1600100%/
汇智共远有限合伙人隆基投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所持合伙份额将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主要用于后续核心人才的保留和引进;有限合伙人李振国、钟宝申、刘学文、田野、白忠学、刘晓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其他合伙人
3均为公司核心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汇智共联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投资类型新设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名称汇智共联管理咨询(珠海市横琴)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环岛东路3018号2410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主营业务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汇智共联尚未成立,其工商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股权结构及关联自然人认缴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1任乃俊120.75%普通合伙人
2隆基投资34821.75%有限合伙人
3其他核心员工(28人)1240.0077.50%有限合伙人
合计1600.00100%有限合伙人
汇智共联有限合伙人隆基投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所持合伙份额将作为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主要用于后续核心人才的保留和引进;其他合伙人均为公司核心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拟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隆基精控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隆基精控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1M936A6U是否为公司合并范围
√是□否内子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公□是√否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成立日期2015/09/17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联港路299号主要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联港路299号法定代表人钟宝申
4注册资本44940.1143万元人民币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
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云计算装主营业务备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所属行业 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公司持有的隆基精控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前后股权结构目前,公司直接持有隆基精控 32.6189%股权,并接受隆基精控股东 SHIMINJIE、上海轻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精控旭睿企业管理
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共创旭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阴小蕾、黄锋的表决权委托,合计拥有隆基精控63.8795%的表决权。
公司拟分别向汇智共远和汇智共创转让所持有的隆基精控0.7872%和
0.7872%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隆基精控31.0446%股权,合计拥有其
62.3051%的表决权,仍为其控股股东。交易前后隆基精控的股权结构如下:
变更前变更后股东名称出资额持股比例出资额持股比例(万元)(%)(万元)(%)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4658.961932.618913951.466931.0446
SHI MINJIE 6503.0561 14.4705 6503.0561 14.4705上海轻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
1174.63502.61381174.63502.6138企业(有限合伙)苏州精控旭睿企业管理咨询
1265.69262.81641265.69262.8164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苏州共创旭睿企业管理咨询
1110.37402.47081110.37402.4708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阴小蕾2266.31305.04302266.31305.0430
黄锋1728.46593.84621728.46593.8462
其他32名股东16232.615836.120516232.615836.1205
汇智共远00353.74750.7872
汇智共创00353.74750.7872
合计44940.114310044940.1143100
注:上表合计数与分项数之和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财务状况(合并报表口径)
单位:万元标的资产名称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标的资产类型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1.5743
是否经过审计□是√否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2026年一季度2025年度(未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338709.68315122.97
负债总额268308.90282420.50
净资产70400.7832702.47
营业收入15734.7155730.02
净利润-5783.77-43757.39
(五)交易标的最近12个月内资产评估、增资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025年12月与隆基精控及相关方签订增资协议,先后向隆基精控增资6554.4717万元和2222.9976万元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隆基精控注册资本由36162.6450万元增加至44940.1143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增资事项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注册资本已经实缴。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事宜涉及的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6)8295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市场法评估后的隆基精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03244.38万元。
6(六)其他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涉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五、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公司与核心员工共同投资成立员工持股平台,各方出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均以货币方式出资。
公司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隆基精控股权的交易价格以上述中企华评报字
(2026)8295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4.523元/股。其中:汇智共远拟受让隆基精控0.787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537475元),交易金额为16000000元;汇智共联拟受让隆基精控0.7872%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537475元),交易金额为16000000元。
(二)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标的资产名称苏州精控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743%股权
□协商定价
√以评估或估值结果为依据定价定价方法
□公开挂牌方式确定
□其他: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200.00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评估基准日2025/12/31
□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采用评估结果□其他,具体为: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_203244.38_(万元)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增值率:_521.50_%评估机构名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评估机构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隆基精控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02484.12万元,市场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03244.38万元,两者相差760.26万元,差异率为0.37%。
市场法是通过与资本市场上可比公司进行对比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市场法能够更加直接的反映资本市场上相同或相似企业的在评7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被评估公司隆基精控目前处于产品结构和区域调整阶段,
未来收入的不可确定性较大,收益法无法体现企业的实际市场价值。因而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更贴近市场认可。因此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即:隆基精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203244.38万元,增值率为
521.50%。
公司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隆基精控股权的交易价格以上述评估结果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为4.523元/股。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评估结果披露日期间,未发生其他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定价合理性分析
公司与员工共同以现金出资成立员工持股平台,各方出资价格为1元/注册资本;公司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隆基精控股权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以2025年
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
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与交易标的评估值不存在差异,且交易价格不低于公司持有的隆基精控股权成本,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拟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尚未成立,相关合伙协议及股权转让尚未签署。
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具体办理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员工持股平台运作机制、签署合伙协议及股权转让协议、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等事宜。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及其他核心员工共同投资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并间接持有隆基精控部分股权,有利于实现公司与核心员工利益的绑定,提高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创造力,促进公司光储一体化业务快速发展,推进公司向“光储融合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战略转型,保障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为隆基精控的控股股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8八、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员工持股平台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钟宝申、刘学文、田野、白忠学、李姝璇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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