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出具的2025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是
客观、公正、真实的;
3.我们保证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1(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签字:
姜利凯杨忠绪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王志成刘永前肖创英
2(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之签字页)
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杨忠绪张蓉蓉贾锐郑彩霞张华耀代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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