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证券简称:节能风电公告编号:2025-094
转债代码:113051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 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 WK02
债券代码:242932 债券简称:25 风电 K2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提供专项债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为满足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申请了“稳增长、扩投资”的专项债资金(以下简称“专项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24亿元,使用期限不低于10年,利率不超过2.75%。
*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1*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第
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及经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交
易金额为人民币82498.95万元,本次交易金额为交易人民币162400万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44898.95万元,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公司通过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申请“稳增长、扩投资”专项债,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24亿元,使用期限不低于10年,利率不超过2.75%,到期一次性还本,按年付息。专项债是经国资委同意,授权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行,用于重点支持“两重”“两新”项目投资。
资金由中国节能拨付至公司,公司在收到中国节能拨付的专项债资金后,将资金及时转入相关项目公司。由公司承担归还本金、利息的义务,相关项目公司按期将还款本金和利息支付给公司。公司使用信用担保,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专项债拟投资的具体项目及专项债申请额如下:
专项债申请额序号项目名称(亿元)
1 中节能木兰 200MW 智慧风电项目 7.48
2 中节能天水秦州 50MW 智慧风电项目 1.10
23 中节能靖远县五合镇 B区 5万千瓦智慧风电项目 2.11
4平川区共和镇5万千瓦智慧风电项目1.97
中节能甘州平山湖百万千瓦风电基地10万千瓦智慧
52.29
风电6#项目
6 中节能邢台市 100MW 智慧风电项目 1.29
合计16.24
(二)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专项债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刘少静、肖兰、沈军民、马西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89年6月22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0310K
4、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1号院25号楼
5、注册资本:81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廖家生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3资产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储能技术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国资委持有中国节能91.65%股份,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理事会持持有中国节能8.35%股份。
9、关联方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资产总额29678087.2828159862.88
负债合计20737264.1919638113.15
所有者权益合计8940823.098521749.73
营业总收入2159348.514865415.85
净利润105903.48-10964.54
注: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10、中国节能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6.24亿元,借款利率不高于
2.75%,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国内商业
4银行最新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50%,本次股东借款利率不高于国
内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种类服务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无其他费用。此外,本次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按年付息,优于商业银行贷款的一年两次还本,按季付息的条件。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商业惯例,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拟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以实际批复的专项债项目、资金与公司签
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贷款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24亿元
资金用途:专项用于批复的项目建设,用于“两重”“两新”项目。
使用期限:不低于10年利率、利息及还本付息兑付费用:利率不高于2.75%,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种类服务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无其他费用。本次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按年付息。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使用专项债资金有利于调整公司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专项债资金注入后,有利于扩充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稳定现金流,提升公司未来整体的盈利能力,有效保证公司项目建设,实现公司经营质效和经营能力提升的目的。
5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
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提供专项债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中资金来源为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的“稳增长扩投资”专项债,重点支持“两重”“两新”项目投资。公司使用专项债资金有利于调整公司融资结构,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专项债资金注入后,有利于扩充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稳定现金流,提升公司未来整体的盈利能力,保证公司项目建设,实现公司经营质效和经营能力提升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的利率不高于国内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种类服务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一致同意控股股东提供专项债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七、关联方与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一)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从2025年年初至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前,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发生非日常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81228.68万元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
的购买资产、收购股权等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合同条款如期履约,截
6至2025年10月31日,本公司已购买资产不涉及计提减值准备,购
买资产已支付金额为42228.68万元;收购股权事项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情形。
(二)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情况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及经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过去12个月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交易
金额为人民币82498.95万元,本次拟交易金额为交易人民币162400万元,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44898.95万元,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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