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6证券简称:节能风电公告编号:2026-050
转债代码:113051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 01
债券代码:115102 债券简称:GC 风电 K1
债券代码:242007 债券简称:风电 WK01
债券代码:242008 债券简称:风电 WK02
债券代码:242932 债券简称:25 风电 K2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反担保次担保金额)中节能钦州风力发
4500.00万元0.00是否
电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65105.57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3.57%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4年10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朝阳支行”)、北京商银微芯科技有限公司(供应链信息服务平台)(以下合称“金融机构”)签订《供应链“e 信通”业务合作协议》《“e 信”业务合作协议》(以下合称“合作协议”)。约定合作协议有效期内,金融机构为公司提交的名单内全资子公司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全资子公司未及时、足额履行付款义务的,由公司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
适用上述条件,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节能钦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公司”)业务需要,2026年6月,钦州公司开立1笔“e 信通”,用于支付第三方合同款。具体情况如下:
(1)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支行
(2)债务人:中节能钦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一般责任保证
(5)担保期限:6个月
(6)担保金额:4500万元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2026年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拟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5亿元。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亿元,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本次担保额度及适用范围,除已明确列示的子公司外,亦包含2026年度内新注册设立、后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预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议案经公司下一年度审议通过该事项的股东会止。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中节能钦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100%法定代表人王金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50702MA5L0GPD4R成立时间2017年3月3日注册地钦州市钦南区那彭镇那勉村委光珠岭村168号
注册资本38646.56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管理;建设施工;运营维护;
经营范围电力销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6年3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经审计)(未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170181.82172211.92
负债总额130333.79131955.34资产净额39848.0340256.58
营业收入2321.4310805.12
净利润-451.15-1078.12
注:上述2025年12月31日数据来源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4477 号《审计报告》,该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基于建行朝阳支行《e 信通合作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公司开立 1 笔“e 信通”,用于向第三方支付合同款,上述票据存续期间为6个月,票据到期后,如钦州公司未及时向金融机构支付相应款项,公司应履行付款义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钦州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及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满足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而做出的,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且公司对钦州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65105.57万元(其中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对白石公司提供担保
44963.43万元,白石公司按照双方母公司持股比例对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14987.81万元),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3.57%。
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