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
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
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70111115.8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91699814.9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和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之和的差异为人民币
140468417.72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均已使用完毕并销户:
单位:人民币元序账户账户开立方开户行账号余额号状态宁波舟山港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已销
11206020119200820065—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户宁波舟山港股已销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3901140229100034994—
份有限公司户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宁波穿山码头已销
3行3901140229100035001—
经营有限公司户宁波舟山港股已销
433021560003598910000—
份有限公司户宁波舟山港股国家开发银行宁波份有限公司北市分行已销
533021560003596330000—
仑矿石码头分户公司宁波舟山港股已销
633150110874100000067—
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户宁波港北仑通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已销
7达货运有限公行33150110874100000068—
户司宁波舟山港股已销
81100017726000002—
份有限公司户宁波通商银行股份宁波梅东集装有限公司已销
9箱码头有限公1100937679000001—
户司宁波舟山港股已销
102170000100000220712—
份有限公司户舟山港海通轮已销
11驳有限责任公2170000100000221215—
户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宁舟山市港兴拖波分行已销
12轮有限责任公2170000100000221188—
户司宁波油港轮驳已销
132170000100000221064—
有限公司户宁波舟山港股已销
1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361078503446—
份有限公司户公司宁波市分行
15宁波舟山港股397478512906已销—序账户
账户开立方开户行账号余额号状态份有限公司北户仑矿石码头分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北已销
16393578502607—
仑第二集装箱户码头分公司宁波梅山岛国已销
17际集装箱码头403978507114—
户有限公司宁波北仑第三已销
18集装箱码头有377978511346—
户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已销
19份有限公司镇350678512022—
户海港埠分公司浙江大麦屿港已销
20361078533186—
务有限公司户宁波港铁路有已销
21367578516705—
限公司户宁波舟山港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已销
22山港务有限公403978515954—
公司舟山市分行户司舟山鼠浪湖码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已销
23374078515060—
头有限公司公司舟山定海支行户宁波北仑涌和已销
24集装箱码头有36627886822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户限公司公司宁波市分行宁波穿山码头已销
25355878824491—
经营有限公司户
合计—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
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6627886822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357850260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12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
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3318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4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7407851506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03446和39747851290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
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
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4994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02156000359633000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
5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1100017726000002和1100937679000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公司与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2170000100000220712、2170000100000221215和217000010000022106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存放在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3302156000359891000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1206020119200820065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5年6月注销该账户。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已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与中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公司、中金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
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
2020年12月23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管理、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65123.1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7011.1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24897.2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79169.9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3.30%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投已变更项计投入金额项目可行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累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含部分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入与承诺投入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预性是否发诺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4)可使用状态日目变更(如诺投资总额总额金额金额的差额现的效益计效益生重大变
(1)(2)=(2)/期有)(3)=化
(1)
(2)-(1)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未做
部分变更336445.67286302.82—292418.38不适用不适用2023年12月59748.18是否装箱码头工分期承诺程项目穿山港区中未做
宅矿石码头部分变更104373.0071453.0326.7173906.92不适用不适用2022年06月1272.52否(注4)否分期承诺二期项目北仑港区通未做
用泊位改造否69065.0034737.00—35083.98不适用不适用2021年12月2214.23否(注5)否分期承诺工程项目穿山港区1未做
号集装箱码部分变更36426.0027950.40—28076.26不适用不适用2021年06月2913.72否(注6)否分期承诺头工程项目拖轮购置项
部分变更97970.8079403.4079403.400.1281557.112153.71103不适用10659.90是否目集装箱桥吊
等设备购置部分变更90818.6742319.6042319.60—44106.051786.4510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项目偿还银行借
否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0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款补充流动资
否130024.00130024.00130024.00—130024.00—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金永久补充流
——193997.28193997.28126984.28193997.28—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动资金
合计—965123.14966187.53—127011.11979169.98——————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2020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股股票预案》等议案,自2020年1月21日至2020年8月1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合计人民币215278.198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人民币215278.1988万元。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以部分闲置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主营业务,不进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投资。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已完成一、二阶段结算工作,三阶段施工方结算资料已提供。鉴于三阶段单
体较多、项目较复杂,且需要对6号至10号泊位进行整体审查,因此预计结算时间较长。梅山港区1号至5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结算耗时超过3年,考虑到6号至10号的工程总投资及建设智慧化程度高于1号至5号,因此预计结算时间更长。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3011.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尾款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667.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拖轮购置项目
项目已实施完毕。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总户
鉴于该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均已划转至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当前余额为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上述账户余额人民币1.9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实际效益为人民币1272.5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9072.00万元。主要系目前航运市场竞争加剧,公司装卸价格下降;另外资产折旧费用、能耗费用和管理费用等各项成本增加,导致利润减少,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将通过优化作业流程、提升设备性能等方式,全方位提升码头装卸效率,逐步提升项目效益。
注5: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效益为人民币2214.23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5964.00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导致利润减少,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将推行内贸箱直卸业务,推进边卸边提作业模式,以提高内贸作业效率,并动态平衡内贸与外贸作业比例,持续推进降本节支工作。
注6: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本年实际效益为人民币2913.7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人民币4306.00万元。
主要系受行业内船舶大型化趋势影响,1号集装箱码头因前沿水深和码头岸桥高度有待提升,目前仍以运营内支线及内贸航线为主,集装箱装卸单箱收入偏低,另外由于公司新购置装卸设备,导致资产折旧费用上升,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后续公司将对堆场布局和作业流程予以优化,从而提高作业效率,增加作业量。
注7: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的变更后项目拟截至期末计划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项目可行本年度实际投实际累计投入本年度实现的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投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3)=可使用状态日是否达到预计效益性是否发
入金额金额(2)效益
总额(1)(2)/(1)期生重大变化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永久补充流动项目
193997.28193997.28126984.28193997.281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资金拖轮购置项目募集资金总户
合计—193997.28193997.28126984.28193997.28100————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已完成一、二阶段结算工作,三阶段施工方结算资料已提供。鉴于三阶段单体较
多、项目较复杂,且需要对6号至10号泊位进行整体审查,因此预计结算时间较长。梅山港区1号至5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结算耗时超过3年,考虑到6号至10号的工程总投资及建设智慧化程度高于1号至5号,因此预计结算时间更长。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3011.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尾款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667.9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拖轮购置项目
项目已实施完毕。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6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募集资金总户
鉴于该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均已划转至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当前余额为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上述账户余额人民币1.9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磊陈超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