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杰
作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方案》等规定,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和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杰,出生于1963年9月,研究生学历、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人于1987年参加工作,历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同济科技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先后赴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MIT大学、英国牛津大学、剑桥大学、法国 ENPC大学等访问。曾任上海物贸、达华智能、新丰泰、常宝钢管、浙江金卡、密尔克卫和智慧树等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信息系统学会中国分会理事、上海系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迈创股份独立董事,宁波舟山港股份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1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有偿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任期内亲自出席4次,在出席董事会会议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了解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召开0次。具体参
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会情况本年应是否连续以通讯参加董亲自出委托出席缺席两次未亲任职期间报告期出席股东会方式参事会次席次数次数次数自参加会内会议次数的次数加次数数议
44300否0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本人无兼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2025年,公司召开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任期内召开1次。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本人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本人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应参加会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议次数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100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由于任职时间原因,未参加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会。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公司三季报业绩说明会,围绕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中小股东进行了充分沟通,回复率均达到100%。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深入了解公司治理、生产经营、重大项目等情况,同时,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现场工作时间达4天。
2025年11月27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独立董事走进基层公司活动”,现场调研了甬舟公司,就智慧港口业务展开交流。
2025年12月22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长与独立董
事、外部董事座谈会,就港口智慧化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2025年12月23日,前往佛渡集司参与座谈交流,提出要以技术
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深度融合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搭
3建高效协同、安全可靠的信息共享平台,为港口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三、独立董事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根据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均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审议意见。本人认为,本人任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本人对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等进行了认真细致审阅,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预计效益,提示公司管理层对未来年度制定详尽且科学的经营计划。
(三)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0111115.8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791699814.9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和实际募集资金余额之和的差异为人民币140468417.72元,为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相关
4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
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6年度,本人将认真落实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方案,为促进
公司稳健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5年度工作中给予本人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刘杰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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