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 2026-056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宁波远洋拟新增长期租赁船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
波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洋”)或其子公司拟以
长期租赁方式向非关联金融租赁公司租入 4 艘 7000TEU 级集装箱
船、2艘 14000TEU级集装箱船及 2艘 7000CEU级滚装船,租期均不超过 20年,对应租金总额分别不超过 39亿元人民币、40亿元人民币及 24亿元人民币,8艘船舶租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3亿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上述项目开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存在一定市场、经营等风险,公司或宁波远洋将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宁波远洋分别于 2026年 10月 8日、10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长期租赁 2艘 7000CEU滚装船的议案》,宁波远洋或其子公司拟与金融租赁公司实施 2艘 7000CEU滚装船长期租赁项目,租期不超过 20年,租金总额不超过 4.8亿美元。
在前述事项之外,宁波远洋或其子公司拟新增长期租入 4 艘
7000TEU级集装箱船、2艘 14000TEU级集装箱船及 2艘 7000CEU
级滚装船,共计 8艘船舶,租期均不超过 20年,租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3亿元。具体如下:
新增租赁标的 租期 租金总额(人民币)
4艘 7000TEU级集装箱船 不超过 20年 不超过 39亿元人民币
2艘 14000TEU级集装箱船 不超过 20年 不超过 40亿元人民币
2艘 7000CEU级滚装船 不超过 20年 不超过 24亿元人民币
合计 8艘船舶 - 合计不超过 103亿元人民币上述租金总额包括租赁期内应付租金及租赁期满留购价款(如有),为相应类别船舶的租金上限。具体交易对方、租赁船舶、租金、支付安排、租赁协议、备用租赁协议(如有)及交付时间等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但不得超过前述上限。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系宁波远洋主营业务范围内的运力配置安排,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应当为具备相应资质、船舶租赁业务经验及
履约能力的金融租赁公司,且不属于公司及宁波远洋关联方。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4艘 7000TEU级集装箱船、2艘 14000TEU级集
装箱船及 2艘 7000CEU级滚装船。
2.权属状况:本次租赁标的均为新造船舶,由交易对方负责购置并持有所有权。宁波远洋将在签约及交付前核查船舶权属、权利负担及涉诉、查封、技术标准等情况,确保不存在妨碍宁波远洋取得及持续行使船舶使用权的情形。
四、交易定价及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的租金将综合考虑船舶造价、租期及融资成本等因素,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远洋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以最终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长期租赁事项系宁波远洋立足自身发展战略与实际业务需
求实施的运力配置举措,是宁波远洋抢抓我国经济发展机遇、把握航运业发展趋势、优化船队运力结构、夯实核心竞争实力的重要布局。
(一)促进宁波远洋战略转型升级,服务外贸高质量发展
浙江及宁波舟山港周边腹地外贸发展基础扎实、货物进出口规模
占全国比重大,市场需求大且具有良好的增长预期,对区域航运网络以及面向新兴市场的国际运输通道形成持续需求。宁波远洋通过拓展业务经营板块,以长期控制运力形式培育远洋集装箱以及滚装航线经营能力,形成“集装箱+散杂货+滚装”多元化运输服务体系。本次拟租赁船舶扩充运力有利于其抢抓区域外贸发展机遇、提升服务保障浙
江与新兴市场经济交流水平,打造新的利润增长极,加快实现宁波远洋从“亚洲领先的区域物流服务商”向“领先亚洲、链接全球的综合航运服务商”的战略愿景升维落地,服务中国外贸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宁波远洋运力结构,增强业务承接能力
宁波远洋自有外贸船队规模有限,中小型船舶占比偏高,大型远洋运力供给不足,难以满足新兴远洋市场拓展需要,宁波远洋通过本次租赁将进一步扩充船队规模,优化船队结构,提升远洋运输核心竞争能力。7000TEU级集装箱船适配近洋、跨洋航线货流集中的区域及中程运输业务,能够有效提升单航次运载规模,增强区域干线运力储备与船舶调度灵活性;14000TEU级集装箱船可对接大容量干线航
线及舱位合作业务,拓宽宁波远洋参与大型干线运输的业务空间;
7000CEU级滚装船适配中国汽车出口国际主流市场的运输需要。
(三)调整宁波远洋资本支出节奏,保障其现金流稳健近年来,宁波远洋综合运用自建、租赁、合作经营等多元模式,持续优化船舶运力结构。本次通过长期租赁模式取得船舶运力,有助于减少船舶建造环节大额资本投入,合理统筹资本开支节奏,保障宁波远洋现金流及整体财务状况稳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号——租赁》,宁波远洋将于船舶建造完毕且租赁期开始日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预计相应提高其资产负债率。本次租赁对宁波远洋整体资产负债率和经营现金流的影响处于合理可控范围,不会对其财务稳健性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通过本次长期租赁事项,宁波远洋将进一步扩充整体运力规模,强化船队运营稳定性与综合竞争实力,丰富航线服务供给,更好响应客户多元化运输诉求,为后续经营效益提升筑牢根基,助力提升其盈利水平。
六、风险提示
1.标的船舶资源受市场供给格局、市场竞价竞争等多重因素制约,
存在未能成功租入目标船舶的风险,本次项目存在方案调整、延期甚至终止的可能性。
2.受经济形势、政治格局、金融环境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租入船舶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经营等不确定性风险,宁波远洋将持续跟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及市场行情变化,动态研判项目运行情况,及时优化风险应对举措,维护宁波远洋经营稳健。
七、授权事项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宁波远洋拟新增长期租赁船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宁波远洋根据其股东会、董事会的授权情况和授权期限,在本议案确定的船舶数量、租期及租金总额上限内,办理本次交易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市场考察、确定交易对方、确定实施主体及具体租
赁条款、签署租赁协议、备用租赁协议(如有)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其他协议文件等。
公司或宁波远洋将及时披露项目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