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证券简称:华钰矿业公告编号:临2026-018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公司需变更会计政策,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调整,具体如下: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
1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该解释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
2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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