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0证券简称:华钰矿业公告编号:临2026-002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本次担实际为其提供的被担保人是否在前期预计保是否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名称额度内有反担次担保金额)保贵州亚太
矿业有限30000.00万元61000.00万元否否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610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18.10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亚
太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矿业”)项目露天金矿业务正常经营,尽早实现硐采业务顺利投产,亚太矿业拟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如下: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批复亚太矿业流动资金贷款
1.5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相关要求执行。根据建设银
行批复要求,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亚太矿业提供贷款金额20%保证金;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西南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批复亚太矿业流动资金贷款1.5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相关要求执行,该笔贷款仅限用于泥堡金矿露天开采项目经营周转使用,包括设备租赁、挖掘、疏通、运输、复垦等采剥费用支出。根据交通银行批复要求,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拟与上述建设银行及交通银行分别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合计为3亿元人民币,不存在反担保,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8(一)条规定,本次担保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二)内部决策程序2026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亚太矿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亚太矿业提供担保,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控股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公司持股51%;广西弘安发展有限公司持股24%;广西地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润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9%;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
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法定代表人赵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300750153858R成立时间2003年6月24日注册地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楼下镇楼下社区松林一组注册资本7980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
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
采矿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金属矿石销售;贵金属冶经营范围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地质勘查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贸易经纪;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主要财务指标(万元)/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92932.0385338.17负债总额112682.37101181.50
资产净额-19750.34-15843.33
营业收入3398.0611168.92
净利润-3970.24-865.76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被担保人贵州亚太矿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建设银行)
1、合同双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黔西南州分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
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交通银行)
1、合同双方: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黔西南分行(债权人)
2、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3、保证期间: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4、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亚太矿业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截至本公告日,亚太矿业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亚太矿业项目露天金矿业务正常经营,尽早实现硐采业务顺利投产,同意公司为亚太矿业提供人民币3亿元流动资金贷款事项提供担保:1、建设银
行批复亚太矿业流动资金贷款1.5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相关要求执行。根据建设银行批复要求,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亚太矿业提供贷款金额20%保证金;2、交通银行批复亚太矿业流动资金贷款1.5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相关要求执行,该笔贷款仅限用于泥堡金矿露天开采项目经营周转使用,包括设备租赁、挖掘、疏通、运输、复垦等采剥费用支出。根据交通银行批复要求,贷款担保方式主要为: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与银行签订合同为准。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亚太矿业提供30000.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
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1000.00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18.10%。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