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021股票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22-01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年4月27日通过网络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2年4月17日以
电子方式发出,并予以确认回复。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徐国萍、监事唐芳以及职工监事金晶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国萍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全部3名监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与审计报告》。(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8287.2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600990.06万元。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本年度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1年以来新冠疫情继续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当前国内、国
际疫情发展状况可能仍会对公司未来一段时期内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所属航空运输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需求量较大,且公司正处于成长期,每年在购置飞机、发动机及其他相关飞行设备等方面有大量资本性支出。另外,公司一直在资金上持稳健策略,为运营发展保留一定量流动资金,以增强公司抵御经济波动以及外部运营环境变化风险的能力。
为满足疫情下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之需要,以及购置飞机等公司发展资本性开支和其他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之需要,公司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短期现金分红回报和中长期回报并与公司成长性等状况相匹配的角度综合考虑,提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发表意见如下:
1、年报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年报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真实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截至本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春秋航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以下简称“季报”),认为季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季报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季报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同意公司按照现行的《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吸收、保留优秀人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与会监事审议了《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因此,我们同意《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