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核查报告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春秋航
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秋航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
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春秋航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与资金到账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0 号)的核准,春秋航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620860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99999965元。扣除各项交易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72037999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1月21日出具普华永道中天
验字(2022)第096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65
减:各项交易费用(不含税)27961967募集资金净额2972037999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954070748
1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其中:2022-2024年项目累计投入2952607950
2025年项目投入1462798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19430049
加: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返还19430049
加:利息收入及部分未支付发行费用12854027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821278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0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春秋航空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082127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春秋航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春秋航空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春秋航空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1 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为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证券登记费。根据 2022 年 3 月
1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免收注册地在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上海市、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深圳市等地区的存量及新增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债券发行人2022年登记结算费用,包括证券登记费、分红派息手续费(含派息兑付)、赎回回售手续费、网络投票服务费、信息查询服务费”,因此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证券登记费后续无需支付。
2(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及履行情况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8日,公司与瑞银证券以及与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六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机场支行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南
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签署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协议各签署方已严格遵照并履行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出至春秋航空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存储金额开户行账户号存款方式(人民币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1050161383600006048活期0
司上海六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121902423510966活期0
海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001229429300111484活期0
司上海市虹桥机场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16350100100158353活期0
海市南支行合计0
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春秋航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春秋航空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954070748元,其中2022-2024年度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952607950元,2025年度投入募
3投项目金额146279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29日,春秋航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2946563993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43358126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出具了《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2年11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
第5748号)。
上述置换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信息披露情况请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公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加快满足公司机队扩张等资金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430049元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2025年8月22日,公司将前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9430049元提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以满足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需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公告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
4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春秋航空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春秋航空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5年度,春秋航空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12月,春秋航空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且决定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0821278元(含利息收入及部分未支付的发行费用扣除手续费后净额)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公告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该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截至本核查报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完成销户,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
6.3.22条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
于500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及由保荐人发
5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鉴于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且节余募
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须经保荐人发表意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春秋航空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春秋航空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不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德师报(核)字(26)第 E00648 号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春秋航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春秋航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6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7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净额2972037999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279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54070748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项目已变更截至期末累项目达本报可行项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承诺投调整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到预定告期是否达性是承诺投含部分截至期末承诺投本报告期投投入进度资总额投资总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可使用实现到预计否发
资项目变更入总额(1)入金额(%)(4)
额(2)金额的差额状态日的效效益生重
(如=(2)/(1)
(3)=(2)-(1)期益大变
有)化购置9架空客不适不适用2412747804不适用2412747804024127478040100不适用不适用否
A320 系 用列飞机购置1台
A320 飞 不适
不适用59290195不适用59290195146279841322944-1796725169.70不适用不适用否行模拟用机补充流不适不适用500000000不适用50000000005000000000100不适用不适用否动资金用
合计2972037999297203799914627982954070748-1796725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9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春秋航空本次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公告的《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及本报告三、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上表中存在个别合计数据与单个数据加总数存在尾差,该等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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