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21证券简称:春秋航空公告编号:2026-017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春秋航空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4月1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上海春秋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50400000051.52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98433232.03
3上海春秋包机旅行社有限公司187852001.92
4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170635141.74
5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56562181.60
6上海春翔投资有限公司129137451.32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7上海春翼投资有限公司107321381.10
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价值领69970270.72
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润丰灵活配65376000.67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旅游主50855000.52
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