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杜烈康先生)
作为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判断作用,积极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任职情况
杜烈康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3月毕业于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1998年3月至2007年11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党委委员;2007年11月至今任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12月至2021年11月任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2022年7月任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18年1月至2024年1月任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12月至2024年8月任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月至今任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期间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要求,能够确保独立、客
观地行使职权,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3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本年应参加以通讯方式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列席次数董事会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
13131300否3次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会议召集人,均主持并参加了会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等事项进行审慎审核,并基于独立立场发表了专业意见。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会议召集人,主持并参加了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与管理层积极沟通咨询,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了意见,审议情况如下:
意见日期届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类型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2、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5/2/25董事专门会议20253、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年第一次会议4、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勤勉尽责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履职过程中,立足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关注公司规范运作与风险管控,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各项议案及相关材料的研讨与审议,并充分运用财务专业知识背景提出专业性意见,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慎监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保持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高效沟通。在年报审计期间,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就审计重点、程序与进展充分交流,切实督促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与完整。同时定期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持续关注内审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及公司内控体系的健全性,推动内部监督机制发挥应有作用。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列席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就审议事项进行直接交流。同时,定期关注“上证e互动”平台及市场舆情,主动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现场交流、通讯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董事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及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及证券法务部专门人员对接协调,及时、完整地提供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充分保障本人的知情权。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公司均予以积极回应与有效落实。公司的高效配合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以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为依据,具备公允性,相关交易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履行对财务报告的监督职责,对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审阅报告、半年度审计报告及第三季度审阅报告及财务
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各报告期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的审慎评估,本人认为该所审计人员恪尽职守,严格遵循会计准则及审计程序,专业能力突出。由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本人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现金分红水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系基于公司实际运营绩效及行业水平构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具备合理性与公允性。该薪酬标准兼顾了股东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对于强化高管团队的进取精神、保障公司稳健运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
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充分发挥财务专业背景优势,围绕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重大事项进行了审慎判断,持续监督公司规范运作,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的原则,依法依规履职,深入参与
公司治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效能提升,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道生天合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杜烈康
2026年4月22日



